如何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实现问题线索处置的规范流转?
问题线索处置环节是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的重要风险点。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实现问题线索处置的规范流程,需要把握以下五个步骤。
第一步,线索受理。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归口受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或者派出机构以及其他单位移交的相关信访举报。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除信访部门外,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等都可能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在纪检监察机关外部,党委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也会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相关问题线索。无论问题线索来自何处、由谁收到,千条线、万条线,最后都要统一归口到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这“一根针”。
第二步,集中管理。要集中统一确保规范管理。以前,来自不同渠道的问题线索分散在纪检监察机关的不同部门,有的纪检监察室甚至包揽了从受理到处置的全过程,存在监管上的风险和漏洞,出现了个别纪检干部私自留存、擅自处置问题线索甚至以案谋私问题。《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问题线索的管理处置方式进行了重大改革,直指风险点,从体制机制上有效避免了“问题线索锁在个人抽屉里”以及“办与不办部门说了算”“个人说了算”等问题的发生,防止对问题线索私存截留、擅自处置和通风报信等问题的出现。
第三步,分类处置。承办部门在收到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移送来的问题线索后,需要召开会议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研究。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对反映的问题情节轻微,或者不具可查性但需要本人作出说明的,应当进行谈话函询;对反映的问题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查性,需要追究纪律法律责任的,应当进行初步核实;对反映的问题虽具有一定的可查性,但由于时机、现有条件、涉案人一时难以找到等种种原因,暂不具备核查的条件而存放备查,对于确定暂存待查的线索,一旦条件成熟应立即开展核查工作;对反映的问题失实或没有可能开展核查工作而采取的线索处置方式,包括虽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纪律法律责任,已建议有关党组织作出恰当处理的,以及被反映人年龄过大、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反映问题发生时间久远、无法查证的,或者被反映人已去世的,或者已有明确调查结果、又有重复反映的,经批准可以予以了结。
第四步,分析研判。注意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任何一个线索的处置都是政治,必须体现中央对当前形势的判断和任务要求。在线索处置方面,纪检监察机关既要对个体问题线索提出实事求是的处置意见,也要全面掌握所联系地区、部门或单位的情况,深入分析研判“森林”状况。《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提出,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汇报,进行分析研判,对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深入研究,提出处置要求,做到件件有着落;同时要求,承办部门要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置具体问题线索时,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不能满脑子都是一个个具体的线索和案件,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第五步,情况报告。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是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重程序、讲规矩,加强请示报告,不仅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这不是一般的工作程序要求,而是政治立场、政治纪律问题。决不能先斩后奏,更不能搞倒逼、“反管理”,把事儿办得差不多了,甚至已经既成事实了,再往上一端。《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线索处置中的重要问题应当经集体研究,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时要求“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这些规定既是组织原则,也是工作程序,更是一项基础性工作,需要扎实做好。本文节选自《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培训200题(2020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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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卷) (2021年卷)
近日,《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培训200题》(2020年卷、2021年卷)由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
为配合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全员培训,中国方正出版社推出连续出版物《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培训200题》,每年出版一卷。已出版的2020年卷和2021年卷分别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19年、2020年样板课程中精选精编200道题目,采取问答形式,从形势任务与理念措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主要工作和重点问题,案件审理工作重点问题,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重点问题,推进监督检查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等方面分章逐一论述。本套书对重点难点问题权威答疑,突出实务性和指导性,有助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好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职本领、提升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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