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拒绝作弊,诚信考试”宣誓活动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艺术学院诚信考试宣誓活动
时光如梭,岁月如歌,不知不觉本学期期末考试将至。为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和考风建设,特此开展了以"严肃考纪,诚信考试“为主题的诚信考试宣誓活动。
01
宣誓主题
严肃考纪
诚信考试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每个人立身做人的基本准则。孔子曾说:“人而无言,不知其可也。”诚信是一种现代社会无法或缺的个人资产。
02
活动意义
为了引导我院学子提高学习主动性,树立诚实守信的应考态度,杜绝考试作弊的行为,促进我院形成良好的考风考纪,本部门特此开展诚信考试线上宣誓活动。
每位同学都要有扬诚信之风,树立人之本的考试态度。
学生手册规定
一、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冲,经监考教师检查无误后参加考试。在考试中违纪或作弊的将当场取消考试资格,该门成绩考核记为“违纪零分”或“作弊零分”
二、违反考试纪律者,视情节轻重按如下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闭卷考试携带有关书籍、资料及纸条等进考场,又不按要求集中存放的;
2.未在排定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过程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4.考场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5.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6.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等带出考场的;
7.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二)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属考试作弊。
1.违规传递考试信息的;
2.夹带与考试有关资料的;
3.抄袭他人答案或为他人提供答案的;
4.互换试卷的;
5.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
6.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的;
7.以替考为目的进入考场,未开始答卷即离开考场而未构成替考事实的;
8.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并构成替考事实的;
9.扰乱考试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定行为的。
犯有上述作弊行为的属严重考试诚信失信行为,学校视其情节和认识错误态度,分别给予相应处分:有1、2、3、4款情节的给予严重警告至记过处分;有5、6、7款情节的,给予留校察看至开除学籍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理;有8款情节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若替考者有主动终止行为或有立功表现的可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9款视具体情况予以处分。
凡是因为考试诚信失信而做留校察看处分的将不授予学位。各班利用课余时间开展诚信考试宣誓活动,本部门也安排了委员进行到会监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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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展示
宣誓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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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誓视频
期末考试临近,每位学子都在紧张的复习中,不仅希望在期末考试时能顺利通过,同时希望拥有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而这种环境需要各位同学共同创建。希望各位同学能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做到诚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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