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事业是不是一门生意?
“起初,没有人在意这一场灾难,这不过是一场山火、一次旱灾、一个物种的灭绝、一座城市的消失,直到这场灾难和每个人息息相关。”这是《流浪地球》中的一句话,近期的疫情,如果要说有什么“正面作用”的话,可能便是因为“和每个人息息相关”,将不少长期被忽视的社会问题暴露到了公众视野里。
这些社会问题中,有一样在近期显得格外沉重和刺眼——公益。众所周知,由于湖北、尤其是武汉的各医院受疫情影响纷纷陷入了物资紧缺,大量的社会援助,包括资金、医用物资乃至医护人员从全国甚至是世界各地涌向了湖北。在这之后,关于善款使用和物资分配的各种负面消息频出,红十字会也因为一系列“操作”再次丢失了本就脆弱的公信力,对于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的种种质疑一时间满天乱飞,骂声不绝于耳。
之所以有这么多的骂声,是因为这些天的所见所闻,非常有悖于大家对于公益或慈善的理解和期望。在具备普世价值观和道德观的人心里,是难以接受“特权”、“谋利”这样的字眼与各式各样的爱心援助和无私奉献挂上钩的。更何况,在本就习惯于弘扬真善美、歌颂主旋律的社会环境和宣传方式下,这样的“眼里揉沙”,无疑会让一些人感到大梦方醒。
“爱心人士的捐赠还在涌来,医护人员还拼搏在一线上,怎么能容得你们这帮利欲熏心的家伙把公益事业当成生意来做?这钱都赚好意思么?”这大抵是群众骂声的一句总结。
在这里,我想按下时事热点不表,借此谈谈公益的话题,尤其是关于“公益到底是不是生意”这个问题。
由于起步晚、规模小、缺陷多,国内的“公益产业”在此处的借鉴意义较小,先来看看起源早、发展相对成熟、有时甚至要被吐槽其福利制度过于好的“西方公益”。
以德国为例,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福利制度的国家之一,早在19世界末,为了调解社会矛盾、稳定工人阶级,统一德意志的普鲁士“铁血宰相”俾斯麦,通过立法建立了最早的工人养老金、健康和医疗保险制度。二战以后,欧洲各国也逐渐建立起了社会福利体系。比如英国启动国民医疗保险制度(NHS),通过了《国民救济法》等立法,完成了“从摇篮到坟墓”的体系基础。尽管具体的实施策略存在因地制宜的情况,或者由于执行或腐败问题,让一些国家的福利制度运行得也不算顺畅,但对经济实力强、政府廉洁高效的国家政府,比如北欧各国和英法德这样的老牌大国,公益系统基本上达到了消灭贫困、维护稳定的最初目的。
制度的成功使得“公益事业”不断壮大。时至今日,德国规模最大的产业,不是我们知道的汽车、建筑、钢铁业,而是其“公益事业”中的社会救助产业。它拥有200万以上的从业者,是以上其他行业人数的总和。德国最大的企业更不是我们熟悉的大众或者奔驰,而是一家天主教救助会,它雇佣了超过50万名员工,这样以教会福利社为根基的巨型企业还有好几家,它们各自在全国拥有数以万计的“分店”。据悉,德国救助产业每年总产值高达上千亿欧元,政府税收也有五分之一流向了各种“公益事业”。
作为头号强国的美国,受到宗教信仰和慈善精神等等原因影响,一向在“公益事业”上(统称Charity)当仁不让,使其产业规模达到了颇为庞大的程度。这当然也离不开美国社会治理的特点之一,由政府、私营部门和非盈利组织构成的“三部门治理”:政府能不管的就不管,都交给私营的、由民间力量组成的盈利或非盈利组织去管,连央行和军工都可以交由私有企业和组织负责。
据报道,在2017年,美国存在160万个以上的公益组织,这些组织创造了1100万个就业,雇佣了全美十分之一的劳动力,使得公益事业的从业者成为继零售和制造业后,美国的第三大工作群体。在这一年,有6300万美国人(约全部人口的五分之一),参与过各式各样的公益活动,来自个人、组织和企业的公益捐款超过了4100亿美元(中国同年数量约为1500亿人民币)。
从西方各国来看,毫无疑问,以规模和资本为标准,公益事业都足以被当作一门“生意”。但不管是国内国外,公益事业所遇到的种种问题和非议,除了人为的贪腐之外,大多恰恰来源于社会赋予其的“非生意”属性,进而带来了许多道德困境、运作难题,这些困难,可以说是这门生意的“先天缺陷”。
第一个“先天缺陷”,来自于非盈利机构的职能、以及这种职能带来的薪酬不平等。顾名思义,作为盈利机构,一家企业可以尽可能地以挣更多的钱为目标,因为挣钱即为“盈利”二字的本义,能力越大,挣得越多。但作为非盈利机构的公益组织,受性质限制,却不能使用高薪去激励他人完成社会服务,更大的能力也不见得带来更多的报酬。换句话说,公益无法使“帮助他人”变为一件有利可图的事。正如上文提到,在慈善中谋利是有悖于常人道德观的做法,人们本能地厌恶通过做善事赚钱的念头。
然而这里的矛盾在于,我们对于“没有帮助他人却也赚了很多钱”的盈利企业通常却视而不见。举例来说,一家餐饮集团通过生产和售卖不利于身体健康的垃圾食品获利了3亿元,我们不会对此有什么反应;但一家医药企业通过制造为非洲孩子治疗疟疾的药品而从中获利500万,则可能会被当作贪婪的吸血鬼一样审判。这也是如今许多药店出售口罩,“20块进货、25块卖货,遭到举报和查封”时所面临的道德审判。这种伦理观念产生的副作用,某种程度上将一个人或组织利用能力为自己谋利,和利用这种能力为世界造福完全对立了起来。
人性大多是理性且自私的,绝大部分人不见得会为了公益事业去牺牲相对富裕的生活。举例来说,一个斯坦福毕业的MBA,面对30万美元年薪的投行工作,我们很难指望他将之放弃并选择年薪为1万美元的全职乡村教师工作。相反的,对于这位高材生来说,更聪明的做法,是每年拿出10万美元捐赠给公益事业,再花一个星期从事乡村的支教活动。这样,他既付出了相对少得多的经济成本,又享受到了来自社会的鲜花和赞美(甚至可能还避了一些税)。
于是乎,这种“报酬缺陷”使得无数有能力在公益组织中一展身手的人选择了商业机构。对于公益组织来说,这形成了一种潜在的不公平,使得它们不可能享受商业社会的平等待遇、得不到商业社会的资源和人力分配。就如同一个乡村教师不可能同时兼任投行高管挣笔大的,但投行高管却完全可以偶尔参与到一些公益作秀中一样。
第二个“先天缺陷”,是公益事业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商业机构只负责解决商业问题,而公益组织却要解决的社会问题,这些社会问题比起商业问题,往往只大不小。但面对比商业问题更大更难的社会问题,由于性质所限,公益组织很难获得与商业机构相仿的大量资本和资源,以及商业化的管理和运作条件。
因为,解决商业问题能给商业机构带来巨大的回报和分红,这吸引着投资人将资金投放到商业机构中,让商业机构占领资本市场。但公益组织却不能通过成功的公益行为给资本带来金钱上的回报,只能默默期盼资本的“善意”。这导致这些机构所具备的能力,往往比它们要应对的问题小上许多。所以,乳腺癌慈善机构不可能先于跨国的医药企业开发出治疗乳腺癌的药物,再透明高效的志愿者组织运送口罩的速度可能也比不上一家成熟的快递公司。
第三个“先天缺陷”,是公益事业所面临的“失败风险”。打个比方,一个地产集团可以浪费数亿元在一个失败的商业广场投资上,而最多面临股东和投资人的责问,却不会被舆论进行道德攻击,甚至被举报到国务院;但如果一个向社会募集资金的慈善机构,在一年内没有将80%以上的资金用到捐赠目标上,则会受到巨大的道德上的质疑或批判。
正因如此,一些民间的公益组织们可能会不敢开展大规模的筹款和慈善项目,因为他们会担心一旦失败了,机构会名誉扫地(参考近期的某某基金)。当然,对于腐败的组织来说,项目的失败往往是出于不可明说的原因,但“不允许失败”的舆论环境,也抑制了一些真正廉洁的公益组织筹集更多的善款、扩大组织的规模、加大活动的影响力,也更加不可能去解决那些巨大的社会问题。
第四个“先天缺陷”,是公益事业的“花钱手段”。对于商业机构来说,砸钱宣传、花重金打广告、通过市场营销获得尽可能多的价值几乎是天经地义的行为,但我们却难以接受自己捐赠给公益组织的钱被用在了广告上。我们会说,“有钱用来买电视上的广告,不如多帮助一些应当受到帮助的对象”。但实际上,成功的公益活动宣传,就和商业宣传一样,需要让尽可能多的人触手可及。现实是,公益组织无法像商业机构一样争取到最大幅度的宣传,无法用大标语列出自己的“产品优点和功能”,因为我们希望它们把所有钱都用到“该用的地方”上去。
类似的,一家电商平台可以制订长期的经营策略,不产生任何效益,花几年的时间和大量的金钱去占领市场份额与用户群体,但一个公益组织却不可能告诉自己的捐赠人,“我们将用你的钱来筹划一个规模更大的募集项目,在这期间我们不会将钱给到捐赠对象手里”,因为捐赠人只希望自己的那份善款能被尽快用到捐赠对象身上。
另一个经常被诟病的问题,是公益组织所收取的“管理费”、“手续费”。由于公信力的缺失和公益组织开支的不透明,我们逐渐形成了“管理费是不好的”乃至“手续费一定是被克扣贪污的”的观念,我们会觉得如果管理费征收太多,实际给到捐助对象身上的金钱就会变少,仿佛管理费是公益事业的天敌。诚然这种观念不是空穴来风,但这也导致那些积极的慈善机构,不敢收取任何费用(因为只有不收取管理费的慈善机构才会被认可),用于前面提到的聘请人才、宣传公关等工作的提高上,又或是像一家普通的商业机构那样,将资金大胆地用于人员培训、客户服务、提高用户体验上。
有趣的是,我们完全能够理解一家商业机构花费远高于慈善组织的“服务费”在优化糟糕的服务上,有时却寄希望于慈善组织能够完全依托美好的善心与崇高的理想,天衣无缝地完成自己的工作。
无法谋利、投资缺乏、难以营销、惧怕失败,这些缺陷不仅是公益事业的阻力,也反过来暗示了任何一项成功的事业所不能缺少的因素:能够谋利、需要投资、擅于营销、鼓励尝试。
受这些阻力影响,从数据上看,哪怕是美国这样的公益大国,在公益事业上也仍然面临发展缓慢和“停滞不前”的问题:从1970年到2010年,每年的公益捐款数额虽然提升,但是这个数字在美国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始终没有提升,仍然是2%。如今,倘若这个比例能够提高1%,就将多带来1500亿美元的资金,而如果这笔资金能够都流向医疗和人道援助组织来帮助它们成长,这些组织的收入将提高三倍以上。
相比之下,我国的公益事业还处在非常初级甚至漏洞百出的阶段,但这并不是我们将“生意”一词妖魔化的理由。相反的,也许我们应该注意到,现在眼前的公益项目的种种丑态,正是因为慈善机构的迂腐制度、立法和监管的缺失、再加上一些人性的阴暗面所造成的。这可能正预示着,公益事业需要像处理一门正经生意一样去对待,比如商业化的管理、充足的契约精神、完善的法律约束和通过经营去改变世界的心态。
换句话说,公益事业不该是一门喝人血的“生意”,而应该是一门钱生钱的生意。尽管生意同样会带来生意的问题(正如西方各国的公益事业也不乏问题和矛盾的出现),但也许只有这样,当乌云散去的时候,我们才可以不必像今天这般,盯着一箱箱物资的去向、质问大笔“管理费”的用途,而是从容地了解每一个公益组织离自己的目标还有多远,在通往这个目标的路上,自己可以怎样向其伸出援手。
最后,我想分享一段来自TED的演讲视频。Dan Pallotta作为一名慈善事业筹款的活动家,在这个18分钟的视频里为我们重新阐述了公益的世界,他大声地质疑社会针对慈善和商业的双重标准,并提出了很多关于公益市场、资本运作方面的质疑和建议。这段演讲逻辑清晰、角度独特、表达精彩,可以说给了我许多启发,本文的许多内容也借鉴自他的精彩演讲,欢迎大家自行观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fAzi6D5FpM
Referenc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fAzi6D5FpM
https://independentsector.org/about/the-charitable-sector/
https://nccs.urban.org/publication/nonprofit-sector-brief-2018#the-nonprofit-sector-in-brief-2018-public-charites-giving-and-volunteering
https://givingusa.org/giving-usa-2019-americans-gave-427-71-billion-to-charity-in-2018-amid-complex-year-for-charitable-giving/
http://www.sohu.com/a/145918463_738494
《群众》2017年第10期,《“变了味”的德国社会救助产业》,李子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