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稼轩分享 | 刑事法律服务百问百答(一)

JIAXUAN LAWYER 稼轩律师
2024-08-28


作者 | 稼轩经济犯罪研究中心

预计阅读时间 | 8分钟

 

1.在接受第一次传唤或被羁押后,应该做什么?

(1)冷静面对侦查机关的传唤以及询问或讯问,回想整个涉案经过;

(2)以能够实现的方式了解所涉罪名的刑法条文以及相关司法解释;

(3)咨询专业人士,如法官、检察官、律师。


2.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做些什么?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2)代为申诉、控告;

(3)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5)除特殊案件,均有权会见、通讯犯罪嫌疑人;

(6)申请办案人员回避、并提出复议;

(7)作为代理人与受害人或其家属就民事赔偿进行协商、和解,并争取获得受害人或其家属谅解。


3.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做些什么?

(1)审查各种法律手续,确定侦查行为是否合法;

(2)查阅、摘抄、复制全案案卷材料,就案件证据、情节、法律适用等问题向公诉机关提出法律意见;

(3)向检察机关提出建议(案件存在较大问题时),建议退回侦查机关作补充侦查;

(4)调查取证(经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许可,并经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

(5)作为代理人与受害人或其家属就民事赔偿进行协商、和解,并争取获得受害人或其家属谅解;

(6)就是否符合不予起诉条件向公诉人提出法律意见;

(7)分析全案卷宗,对证据进行分析并制作证据分析表,制定详细的质证意见。


4.律师在审判阶段可以做些什么?

(1)就案件审判情况与法官进行沟通;

(2)会见被告人,指导并帮助被告人参与庭审;

(3)参加案件开庭活动,根据事实、证据、法律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从轻的辩护意见;

(4)向合议庭提交辩护词;

(5)庭后会见被告人,经被告人同意,提起上诉。


5.刑事辩护律师的主要功能?

(1)第一时间为家属及犯罪嫌疑人提供交流的桥梁;

(2)为家属提供详细的法律法规分析及预测;

(3)缓解家属及犯罪嫌疑人的消极情绪;

(4)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

(5)指引家属及犯罪嫌疑人完成整个诉讼程序;

(6)监督侦查机关以及司法机关依法办案,促使刑事诉讼依法进行。


6.有人告诉我拿钱可以让人出来,可信不?

99%的不可信,建议按照正常法律程序进行。第一时间应当委托律师,与律师就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沟通,并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和与侦查机关进行沟通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进行。


7.律师有没有办法让他(她)出来或者少判几年?

有没有办法要看具体案件情况以及证据,刑辩律师的价值并不仅仅体现在这两个结果。律师作为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与其他合法权益。


8.家属何时能够见到犯罪嫌疑人?

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法办理取保候审,只能在案件判决并生效后,家属才可能根据看守所及监狱具体规定会见。


9.看守所里的生活费用怎么交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可以根据看守所的规定,定期在看守所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上账,特殊情况下除外。


10.怎么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送东西,哪些东西可以送?

看守所有规定的送东西的日期,一般只能送与生活相关的物品,任何物品都不可以带有金属及锋利的配件,如拉链与铆钉。香烟、火机、现金等违反看守所管理规定的物品不能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送。


11.一般刑事诉讼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刑事诉讼时间比较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多数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判决至少需要半年到一年时间。具体根据法律规定。


12.每个阶段律师能够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几次?

法律现在没有具体规定律师会见次数,但一般看守所不希望每个阶段会见过多,根据案情需要,律师每个阶段会见以三到五次为宜。


13.哪些案件律师会见需要侦察机关许可?

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的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14.什么是退回侦查?需要多长时间?

退回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诉讼活动。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是1个月,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


15.是不是被逮捕以后,犯罪嫌疑人一定会被判刑?

不是。虽然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被依法判决有罪的情况比较常见,但还是存在大量的案件在逮捕后因证据不足或有充分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的情况,最终检察院不起诉或者法院判无罪的现象并不罕见。


16.为什么大部分刑事案件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如果没人向法院“告状”,法院则不予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17.什么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是指某些刑事案件,必须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否则,法院则不予受理。包括:①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③虐待案;④侵占案。


18.哪些情况是法律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规定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19.哪些刑事案件是直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

(2)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

(3)违法所得的没收案件。


20.可以对哪些人申请回避?

(1)可以对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

(2)证人、律师不适用回避。


21.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目的和作用是什么?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22.作为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可以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吗?

可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均享有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3.哪些情况是应当法律援助辩护的对象?

(1)盲、聋、哑人;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3)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

(4)未成年人。


24.什么时候可以委托辩护人?

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自诉案件:可以随时委托辩护人。


25.相对禁止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主体有哪些?

(1)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2)人民陪审员;

(3)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4)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上述人员,如果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

 

编辑 | 稼轩文编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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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封面及文内所使用配图均已签署公众领域贡献宣告(Creative Commons  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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