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稼轩分享 | 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企业复工指南
文|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 温阳涛 王伟
预计阅读时间|5分钟
引言
根据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有关单位复工事宜的通知》及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延迟企业复工上班的通知》(市政函[6]号)的规定,除涉及保障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疫情防控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陕西省内各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那么,在复工日2月10日起,所有企业是否都能复工?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否自行复工?各区县、开发区针对辖区内的企业复工的政策如何?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予以梳理。
编辑|稼轩文编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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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题图来自unsplash,基于cc0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