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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视野 | 罪名素描之网络赌博犯罪新趋势

JIAXUAN LAWYER 稼轩律师
2024-08-28
✎  第 524 篇 原创
文 | 经济犯罪研究中心
预计预览时间:15分钟

01

引言

2020年12月26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对近年来的诸多社会热点问题作出回应,比如修改完善了开设赌场罪、组织境外赌博入罪等。当今大数据时代,网络赌博呈现日趋高发的态势,本文作者将对网络赌博犯罪的新趋势作初步探究。


02

网络赌博犯罪行为与赌博的违法行为

网络赌博犯罪与赌博违法行为的主要区别是行为人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常业的行为。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别赌博犯罪与赌博违法行为:


1、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不能成立赌博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以获取钱财为目的,就可以成立本罪,至于是否实际获得了钱财,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2、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比如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赌博也有输赢,但输赢不大;有些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对此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理,但不宜认定为犯罪。


3、行为人系赌头、赌棍、赌场业主还是一般参赌群众。赌头是指聚众赌博的人,即为赌博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赌头可能参与赌博也可能不参与赌博,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赌棍是以赌博为常业的人,即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赌棍有的无正当职业,专事赌博;有的有业不就,主要从事赌博;有的有正当职业,但以赌博为兼业,赌博输赢的数额大大超过其正当收入的数额。赌场业主是指开设赌场的人,即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对这三种人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一般参赌群众,可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4、参赌人员身份及参赌人员之间的关系。如果参赌人员都是亲戚朋友、同事、邻居、乡亲等熟人的,或者是一些老年人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进行处理。除非涉赌数额非常大,经常聚赌且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大家务必注意区分赌博罪与一般的赌博行为,否则不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容易被有心人利用,走上犯罪的道路。


03

开设赌场罪行为类型多样化

(一)非网络形式的开设赌场

案例一:

2017年11月至12月间,周某甲(另案处理)以非法营利为目的,提出在被告人张某某家开设赌场,张某某同意。后在被告人张某某家二楼房间,周某甲通过招揽参赌人员,以使用麻将牌“推对子”的方式进行赌博,并安排韩某某、薛某某(均另案处理)通过抽水、放账获利。周某甲在张某某家开设赌场持续十日左右,被告人张某某除参与赌博外,收受了周某甲给付的场地费8000元。侦查中,被告人张某某亲属代为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案例二:

2019年1月23日至26日,被告人唐安利伙同陈某乙、高某某等人(另案处理)在西安市雁塔区XX路XX城XX区XX房间,开设游戏机赌博场所。期间,唐安利等人雇佣陈某甲、王某甲、王某乙、张某某等人在该场所从事收银、接待、望风等工作。2019年1月26日,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在现场查获游戏机10台及违法所得44000元。经认定,涉案10台电子游戏设施设备2类2种机型,核定为32个台位,均具有赌博功能。2019年6月20日,唐安利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二)网络虚拟空间的开设赌场

案例一:

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期间,被告人肖樟先后在“微信”“闲聊”APP聊天软件中建群,往群中拉入赌客并向赌客推荐下载“小闲川南棋牌”软件,在“小闲川南棋牌”APP中为赌客提供虚拟赌桌,并与被告人邓方梅(肖樟之妻)共同管理赌博群,从中抽头盈利。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期间,邓方梅以同样的方式单独组织零星赌客赌博。通过开设赌场,肖樟非法获利15000余元,邓方梅非法获利10000余元。


案例二:

被告人姜某于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伙同杨某(另案处理)在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以“吉林快三”、“3D”开奖结果为依据,以乔红石(另案处理)向群内出售的“吉林快三”走势图为帮助,利用微信昵称“小影”、“美丽的我”建立“2号群吉快”微信群,组织王某、于某、赵某等人投注的方式进行赌博,并将参赌人员投注上报到“冀州神话”赌博网址中,从中获取流水提成。姜某同杨某共接受参赌人员投注金额达人民币1133640元,所获人民币20000元被姜某与杨某平分。


案例三:

2019年11月22日,浙江省龙泉市警方一举摧毁了一个开设赌场团伙,三个专门为网络违法犯罪提供非法支付结算业务的关联犯罪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冻结资金6000余万元,扣押涉案资金398万元,涉案金额超10亿元。通过警方调查,易某等人从全国各地办理8万余张物联网卡,然后用物联网手机号向某通讯公司申请手机充值卡卡密,赌客在“大满贯”上充值并完成支付后,会通过刘某某团伙建立的“华荣聚富”支付结算系统进行流转,由易某团伙收集卡密,完成第一道“洗钱”。接着,易某团伙再将手机充值卡卡密批量销售给张某团伙,张某犯罪团伙则将手机卡卡密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销售,完成第二道“洗钱”。最后,“洗白”的资金由刘某某团伙进行代付,给赌博人员提现。


04

网络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及特点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前述案例中,行为人都具有利用赌博获取钱财,营利的目的。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以上案例中,由于参与赌博人数多,造成的社会影响大,引发诸多社会问题,因此对于赌博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以“零容忍”依法予以严打。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随着网络技术的兴起和发展,现代化的资金和金融技术也不断成熟,网络赌博在这一时代背景下诞生了。网络开设赌场罪的特点如下:


(一)虚拟性强 、隐蔽性强

网络赌博由于多年的发展,以及网络自身的空间性和虚拟性,具备了极强的隐秘性。网络上赌博虽然属于违法活动,但是有关平台在网上进行违法赌博的行为,通常都有严格的隐秘安排。相关平台会在网上预先进行下注然后采用微信红包等方式进行迷惑性较强的违法行为。而赌徒在此过程中即便是感觉到涉嫌赌博,但由于满足贪欲,也抱有侥幸心理。与此同时,犯罪组织更是不断地变换网站和群名来掩人耳目,更是增加了隐秘性。多重因素给相关的检查部门提升了侦查难度。


(二)犯罪成本低

网络赌博作为一种新型的赌博犯罪形式,与传统类的赌博不同,传统类的赌博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资源以及寻找隐蔽的场所。然而,网络赌博的行为,仅仅需要一些网络设备以及网络服务器便可完成。部分的不法分子为了逃避我国侦查人员的追踪,只需要将网络服务器设置境外,花费少量的资金以及人员便可完成网站的搭建,形成网络赌博平台。操作简单,步骤单一,在时间、空间、资金、成本等各个方面都与传统赌博有着很大不同。优化成本的同时,还提高了网络赌博的收益,增强了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


(三)扩散性快 、社会危害大

网络赌博由于是以网络作为赌博的载体,由于网络本身的传播性,网络赌博也兼具了扩散性快、社会危害大的性质。网络赌博仅仅需要一个服务器,便可完成相应的网站建立以及各项犯罪活动。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网络弹窗,其中绝大部分就是违法犯罪的网络赌博平台。部分网络赌博平台甚至对大众的电脑、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有着严重的攻击性,在扩散性较大的同时,对于人们的日常网络信息安全和个人人身财产安全都有着严重的危害。因此,网络赌博犯罪行为不仅仅破坏了网络环境,更是严重的危害了当前的社会稳定。


(四)涉案金额巨大

网络赌博的涉案金额巨大,从我国近期破获的几起网络赌博案件来看,涉案金额都高达数亿元人民币,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的稳定发展。很多赌博集团的总部都设立在境外,通过该集团进行赌博活动的资金大量地流向境外,每年因此而造成的资金流失多达数千亿元。对于赌客而言,在传统赌博活动中,输赢的都是实实在在的金钱,输钱后对赌客有较大的心理冲击,往往会比较在意;而在网络上进行赌博,交易的筹码只是冰冷的数字,参赌人员一个指头敲打几下计算机键盘,点点鼠标,一桩交易即可完成,赌客也不易感知到大量现金流失的失败感。这就使得网络赌博的资金流动更快、涉案金额更大。

05

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关于赌博犯罪的变化

1、完善开设赌场罪,调整法定刑

①开设赌场:五年(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②情节严重:五年(原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组织境外赌博入罪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06

如何防范网络赌博犯罪

(一)加强协作,严惩团伙、网络赌博行为。

一是公检法三机关相互协作,增强对恶性赌博团伙案件的打击能力。公安机关要针对当前赌博活动中存在的新现状、新问题,合理配置警力,集中力量打击恶性赌博犯罪团伙行为,并对该类案件中的望风人员、赌场一般工作人员、放水人员等视情况予以依法惩处。检察机关可派专人办理此类赌博案件,做到集中时间优先办理、快捕快诉,做好赌博案件立案监督和诉讼监督工作。审判机关要做到快审快判,对团伙性质的赌博犯罪区别对待,依法严格适用缓刑,依法加大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事处罚力度,充分体现刑事处罚的严厉性,以此达到惩治和预防犯罪的效果。二是跨区域联动,增强网络赌博打击能力。我国目前的网络赌博犯罪多具有跨区域性、跨国性特征,时常面临着赌博网站服务器设在赌博合法化国家的尴尬境地,给打击和整治网络赌博犯罪带来较大难度。为此,我们在强化网站监管的同时,要加强与网络运营商及各地公安机关的配合,并努力寻求国际合作,积极开展国际、区域间司法协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打击,以从源头上遏制网络赌博犯罪。


(二)调动群众,弥补边缘区域监管漏洞。

一是建立有奖举报奖励机制。在开展禁赌活动中,要依靠基层社会组织及广大群众之力,充分运用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市民参与监督,及时发现赌博犯罪行为,弥补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因警力不足导致的监管漏洞,做到早发现早查处,彻底铲除赌博犯罪土壤。二是调动社区家庭共同教育。为防止赌博陋习蔓延,可将禁赌活动关口前移,运用社区、单位、家庭及有关职能部门之力,加强对赌博沉迷者、有赌博前科者的管理和教育,帮助其认识到赌博的危害,改掉赌博陋习,并引导其向健康、积极的生活迈步,减少再犯罪可能,由此形成一种反对赌博、厌恶赌博、禁止赌博的良好社会风气。


(三)强化宣传,提高新型赌博防范意识。

“加强网络道德建设是网络建设的重要方面”,公检法等政法机关可从近期办理的新型赌博案例入手,对赌博犯罪常发区域、赌博高危人群,采取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开展法律咨询、举办公开庭、开展逮捕案件公开审查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市民进行法制宣传和禁赌教育,以此增强市民对新型赌博犯罪的防范意识,转变市民对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的传统理念。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电视、网络、新闻媒体等宣传媒介,及时宣传、介绍新型赌博活动,加强群众对新型赌博活动及其危害的了解,以此提高群众的防赌、拒赌意识,营造全社会禁赌的氛围。


当今网络社会,利用网络开设赌场、赌博犯罪呈现诸多新形式、新特点,其巨大的社会危害性和新型犯罪特征给现有的刑事法律体系带来严峻挑战。面对新型、复杂网络开设赌场、赌博犯罪的情形,作者认为,司法实践中最根本的是审慎剖析事实,结合在案证据,透过无形、隐蔽的网络空间将犯罪行为固定、有形化,精准评判犯罪行为,这亦是刑法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


在此,作者提醒并呼吁广大群众,在下载安装手机软件时,如发现涉嫌赌博、色情等内容,要不参与不传播,并且积极向警方举报相关线索。



- END -

编辑|稼轩文编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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