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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免费直播活动 → 后疫情时期企业自救之合规调岗调薪

推荐关注→ LCOUNCIL 2022-11-25

活动背景


新冠疫情给中国经济运行带来了巨大的影响,虽然疫情即将结束,但是很多行业都面临着不堪重负的现实状况。尽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补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但是这些规定并不一定能填补得了企业的亏损。因此,很多企业在寻求政府扶持的同时,也积极地想办法自救。大多数企业免不了要拿占开支比重最大头的人力成本开刀,进行调岗调薪。


2020年4月13日,上海高院发布《关于疫情影响下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相关指导的意见》(沪高法〔2020〕203号),对新冠疫情所涉及的劳动关系调处问题作出指导意见。意见在停工停产工资发放、调岗降薪的采用等问题上做出了新的规定。那么企业在对员工进行调岗调薪时,能否以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0条“无过失性辞退“与员工协商调岗调薪乃至解除劳动合同?若企业进行调薪,主要是针对哪些员工以及对哪方面进行调薪?若企业负担过大,要安排员工停工待岗甚至裁员,那么如何安排停工待岗,如何平衡降薪与裁员?此外,对一些外籍员工,若其受政府政策影响无法复工,如何依法辞退或降薪、安排休假?


鉴于上述背景,本期LCOUNCIL在线直播聚焦于后疫情时期企业自救之合规调岗调薪,特别邀请到著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结合自身实践经验,为企业法务同行提供实操经验指南。


基本信息


活动主题:后疫情时期企业自救之合规调岗调薪

活动时间:2020年5月27日 15:00-16:30

参与对象:中外资企业法务合规人士

活动形式:在线直播

活动费用:LCOUNCIL会员免费,非会员1000元/人


流程安排


15:00 会议开始

一、疫情爆发是否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可抗力?受疫情影响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0条协商调岗调薪乃至解除劳动合同? 

二、民法、合同法原则与规定在调岗调薪中的合理运用及对上海高院、人社局2020年4月13日疫情影响下劳动争议处理意见的解读

三、如何安排停工待岗?停工待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四、降薪与解聘(裁员)如何平衡?

五、企业降薪措施适用对象(高层、中层、基层)和降薪的内容(年终奖金、绩效奖金、补贴、福利?)

六、疫情后期,外籍员工受政府政策影响无法复工,如何依法辞退或降薪、安排休假等 

16:00 Q&A环节

16:30 会议结束


分享嘉宾


齐斌

上海信栢律师事务所主任

及中国劳动法服务主管合伙人


齐斌律师是上海信栢律师事务所主任及中国劳动法服务主管合伙人。齐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现法学院)经济法专业,毕业后在劳动部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工作三年,曾参与《劳动法》起草、修改和论证,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协委员、民革浦东区委委员,兼任上海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上海海事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校外指导老师。齐律师1999年起从事律师工作,母语为中文,英文流利,可以阅读日语并用日文简单交流。


精通领域:

除为若干常年顾问客户提供综合法律服务外,齐律师专注于劳动法律服务,曾代表多家内外资企业解决多起重大人事、工会、劳动争议案件,如集体合同谈判、集体裁员、解除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员工罢工、员工安置等等,并为多家企业起草或修改符合各地有关劳动管理规定的劳动合同、就业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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