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恶心了!“网红水果茶”黑加工曝光,竟比刷锅水还脏!
店员不洗手切水果
手挤茶包
发黑的芒果榨汁
去年冷库的苹果泡茶
水果杯卖不完次日继续卖
……
近日北京电视台记者卧底某饮品店
发现“新鲜”饮品内幕
这种“网红水果茶”你还敢喝吗!
至于是啥牌子
你自己看吧~
可能你昨天还喝过……
▼完整视频▼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n0640fi3uw8&width=500&height=375&auto=0
视频开头,这家饮品店的店员直接用手在挤茶包里的汁液,连她自己都直呼恶心,但仍将茶包里的汁液挤到杯子里备用!
之后,店员开始制作新鲜水果汁,期间一直未戴手套处理水果。
而蓝莓甚至都未清洗就直接扔进了榨汁机。
从视频里可以看到,表面上看,店里摆放了很多新鲜的水果,其中芒果看起来十分诱人。
但这仅仅是作为摆设,真正用来榨汁的是下面这些发黑的芒果!
↓
店员将发黑的地方剔除,剩下的用来榨汁!
当记者质疑这些芒果还能吃吗?
店员回答:能吃,它没有坏的那种味道……
而店内主打新鲜、现切的水果杯,店员所用的苹果伤痕累累,显然不新鲜!一问才知道,这些苹果都是去年冷库里面存放的!
对于饮品店来说,新鲜制作出来的水果杯或者是奶茶,基本都宣称必须及时食用,隔夜产品都会相应处理掉。
而这家饮品店的工作人员却告诉记者,因为怕早上来不及制作,所以他们会把前一天多出来的成品放到第二天来出售……
专家说
隔夜的水果容易滋生微生物
即便是放在冰箱里
依然有大量细菌产生
病从口入啊朋友们
别看这些水果茶诱人
背后指不定多少“黑加工”……
现在停止还来得及!
碰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怎么办?
从2015年10月1日起,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已正式实施。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该法第148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即在延续原10倍赔偿的基础上,增加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赔偿金额的底线。
法条链接
放下这些不健康的“水果茶”
多喝热水吧朋友~
你喝过这些“水果茶”吗?
以后还敢喝吗?
在下方留言吧~
小编帮你上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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