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 | 扔垃圾,要收费了?!
世界环境日
从1972年开始,6月5日被确定为“世界环境日”,今天是第48个世界环境日,而中国是2019年世界环境日主办国。
“世界环境日”的确立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态度,表达了人类对美好环境的向往和追求。
那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小编想问问大家
平时你们扔垃圾
会有意识地分类扔进垃圾箱吗?
还是随手往身边的垃圾桶一扔?
如果你能够坚持分类扔垃圾
小编必须得给你点个赞
因为,这件“小事”真的很有必要!
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
要开展广泛的教育引导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有效的督促引导,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全社会人人动手,一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来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近日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
管理条例(草案)》
全文公布
▼
《条例(草案)》明确了
垃圾分类标准、各部门履行的职责
单位及个人的义务
以及拟将采取的措施
目前,该《条例(草案)》
正在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如果你不明白垃圾如何分类
或者不了解它对我们的生活
会有怎样的改变
那么,给小编2分钟时间详细捋清楚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本市生活垃圾分为下列四类: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循环利用的纸类、塑料制品、玻璃、金属、纺织物、家具、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等固体废物;
(二)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三)易腐垃圾,指家庭、农贸市场等产生的容易腐烂的食品加工废料、食物残余、瓜皮果壳、废弃食用油脂、树枝树叶、谷壳、藤蔓等居民厨余垃圾、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农村可堆肥垃圾等;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固体废弃物。
△资料图
大家知道一些垃圾
在回收后会变成什么嘛?
小编给大家举几个例子
▼
tips●可乐瓶回收处理后可以变成环保布,然后可能制作成背包、衣服、雨伞……
●易拉罐经过炼制可以变成再生金属与各种合金。
●旧衣服除了捐给公益组织,还可以制成手套、拖把……
所以说,我们做好垃圾分类
环保的价值是实实在在看得见的!
政府及各部门明确职责
《条例(草案)》规定,市容和环境卫生部门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协同实施。
建立健全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为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等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资料图
单位和个人承担
什么义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种类,分类投放至相应的容器内,易腐垃圾应当先滤去水分,再进行投放。
家具、家用电器等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或者其他收运服务单位进行收集。
绿化作业垃圾,由园林和绿化部门进行统一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不得随意抛撒、倾倒、堆放生活垃圾。
△资料图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
承担什么责任?
(一)按照市容和环境卫生部门制定的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二)保持收集容器完好及周边环境整洁;
(三)在责任区内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宣传和分类投放指导;
(四)将各类垃圾分类后分别交由相应的运输单位进行收集运输;
(五)建立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是指
物业、施工地的建设单位
公共场所的主管单位、村民委员会等
△资料图
如何规范生活垃圾的
收集、运输、处置?
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若发现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规定的,应当要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进行分类,对仍不分类的生活垃圾应当拒绝接收。
可回收物应当由依法设立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再生处理;有害垃圾应当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处置;易腐垃圾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就地就近生化处置或者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集中处置;其他垃圾应当由符合规定的生活垃圾终端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收运单位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
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
同时,也会拒收不合规的生活垃圾噢!
不过,如果你看到环卫收运队伍
将居民分类好的垃圾混合收走的话
就可现场拍摄视频取证举报
举报属实,会有200元/次的奖金!
(↓如何举报点击下方图片↓)
从政府各部门、到单位及个人
每个人都有垃圾分类的责任和义务
而且为了垃圾分类这件事
《条例(草案)》还对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
作出相关规定
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阶梯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具体收费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去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
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
里面明确:2020年底前
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部分企事业单位
禁止提供一次性用品
住宿、旅游经营者不得在经营活动中主动提供一次性使用的牙具、拖鞋、梳子、剃须刀、指甲锉、洗发水、沐浴露等日用品。
餐饮经营者、单位食堂应当设置提示牌,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餐饮经营者、单位食堂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使用的筷子、调羹等餐具。
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实行绿色办公,使用可循环办公用品,禁止使用一次性杯具、餐具等用品。
鼓励其他企业、社会组织推行绿色办公。
减少一次性日用品的使用
既可以节约资源,降低能耗
还能减少垃圾产生
其他城市已经开始慢慢实施这项规定啦
▽
快递、电子商务
应使用绿色包装
快递企业在本市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使用电子运单和环保箱(袋)、环保胶带等环保包装。鼓励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循环使用的环保包装。
电子商务企业在本市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提供多种规格封装袋、可循环使用包装袋等绿色包装选项,并运用计价优惠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
每当电商大庆节日
看看产生的“快递垃圾”
我们就能了解使用环保包装的重要性
俗话说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垃圾分类,也要从你我做起!
大家可以点击“阅读原文”了解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
更多的详细内容
各位注意啦!
现在,该《条例(草案)》
正在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大家有修改意见或者建议的话
可以6月30日前反馈给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
邮编:215004;
电话:68613711;
传真:68613105;
电子邮件:szrdfgw@126.com。
信封或电子邮件名称上请注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
这是一件人人身边的小事
也是一件关系社会文明水平的大事
还是一件影响中国绿色发展转型的实事
小编发起倡议
从现在起,我们扔垃圾
一定要把它们扔到对应的垃圾箱里!
可以做到的朋友
点下“在看”让小编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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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素材来源:苏州发布
苏州普法(etongshuofa)综合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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