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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女生遇害案”家属放弃赔偿,望判被告人死刑!

苏州普法 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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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7月9日)上午,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1·13女生被害案”,谭余敏家属放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因为案情中涉及强制猥亵,此案不公开审理。



谭余敏家属的代理律师介绍:根据警方查明的证据和检察院的指控,被告人熊某犯罪动机极端卑劣,手段极其残忍,被害人死状惨烈。


“被害人家属放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希望熊某能获死刑的量刑。”


同时,代理律师表示,该案也反映了灵隐景区在游客安全保障方面存在若干缺陷,事发当天对险情处置存在明显过错,后续有起诉灵隐景区的打算



1

案件回顾


2018年11月13日,刚从英国留学回来的浙大毕业女生谭余敏,独自一人去杭州飞来峰景区游玩后失踪,不少浙大老师、学生转发了寻人启事。


令人痛心的是,15日晚,警方在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处发现了谭余敏,但已无生命体征



之后警方在全州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发现正在输液的犯罪嫌疑人熊某,并立即采取行动将正在诊治的嫌疑人熊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熊某,男, 24岁,系全州县才湾镇人。


据报道,熊某迷恋网络赌博,欠下了一屁股债并产生厌世的念头。他随身带了一把单刃刀,据其交代是想自杀并找个陪葬的。


根据警方查明的证据和检察院的指控,熊某犯罪动机极端卑劣,手段极其残忍:熊某在谭余敏腹部刺了若干刀后,谭曾经苦苦哀求,但是熊某一步步把她往悬崖上拖……当谭被推下悬崖后,熊还进一步下崖对她进行持续伤害。



11月28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对“11·13女生被害案”犯罪嫌疑人熊某批准逮捕。


2

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

能否作为减刑条件?


此次案件,再次引发了大家对于“赔偿和减刑”的讨论。


犯罪后,积极赔偿并且获得谅解,就可以从轻处罚。这难免让人觉得,只要肯花钱就可以减轻刑罚,就等于花钱“买”了刑期。花钱真的可以买刑吗?



咱们先来看个例子:


因感情纠纷,在多次挽留无效后,男子王强(化名)用事先准备的含有化学品成分的注射器具对女友刘云(化名)进行注射,后刘云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本案系感情纠纷引发,王强在亲属协助下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王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实际上在现代法律中,花钱,在某些时候真的是可以减轻刑罚的,不过这花钱的对象不是司法机关,而是——被害人或其亲属。


这也就是“刑事和解”制度



那么,何为刑事和解呢?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哪些刑事案件可以“花钱买刑”(刑事和解)呢?


△未成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可适用刑事和解


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给予特殊、优先的保护是各国法律都予以遵循的一个原则。作为世界法律通行的原则,早在1989年,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就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予以优先保护。


△七十岁以上老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可适用刑事和解


对于七十岁以上的老年人的刑事犯罪,我国新修订的《刑法》第十七条就已经规定了“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熟人之间的案件可适用刑事和解


法律对于熟人之间的某些案件已经明确规定要予以从轻、减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项就明确规定了“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3

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不要民事赔偿

对被告人判刑到底有没有影响?

(摘自法律博主@谈典看法)


但若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放弃民事赔偿,那么对被告人判刑是否会有影响呢?


此次浙大遇害女生家属放弃民事赔偿,是担心被告人赔偿后会被认为是悔罪态度好,或者怕索要赔偿、接受赔偿就是对被告人谅解,从而导致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这个因素,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导致被告人不能判死刑,女儿的仇不能报。


法律博主@谈典看法 认为,要不要民事赔偿跟是否从宽处理没有必然的联系。



▲第一,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对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进行民事赔偿,是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前提条件;


▲第二,民事赔偿虽可以作为悔罪表现,但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因为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甚至死亡,本身就是侵权行为,被害人可以索赔维权,这是基本的法律责任,并不都是被认定为悔罪表现;


▲第三,被害人索赔后也可以不谅解,这样对被告人量刑影响也不大。


其实在司法实践中

法官会综合考虑多种情节

再作出最终判决

最终决定刑罚的是情节

而不是犯罪后的赔偿


你对此案还有什么疑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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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素材来源:钱江晚报、法制网、微博

苏州普法(etongshuofa)综合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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