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38道菜未上齐就被劝离,网红餐厅限时就餐合理吗?

苏州普法 2022-01-21
为了祖国的未来,快来关注我们吧

现在市面上有不少网红餐厅

除了菜式比较新颖

就剩下排队人多 价格特贵



没想到最近有网红餐厅

又出了新花头

连用餐时间都要限制了!


在点都德就餐

菜还没上齐顾客就被提醒离场

餐厅规定“用餐限时2小时”


事件回顾

8月30日,郝先生一家和女儿的几个同学家长相约家庭小聚,同时为女儿庆祝生日。考虑到孩子喜好,郝先生和妻子一口气点了38道菜。


席间,由于上菜进度不快,大家都快吃饱了菜还没上齐,郝先生找服务员,试图将还没有上的菜退掉,但没有获得餐厅的同意。



在用餐接近2个小时后,服务员告诉郝先生,用餐时间到了需结束用餐,且态度也不太好。而彼时,还有约几道菜尚未上齐。


郝先生的妻子想起,在餐厅时,服务员确有告知其用餐时限的问题,但因为菜品始终处于既不能退单又上不齐的状态,郝先生一家没有将用餐时限放在心上。



服务员的催促和劝离,让郝先生等人觉得自己在餐厅中很不受欢迎,餐桌上的气氛也随之变得尴尬。


十几分钟后,菜品终于上齐,郝先生等人将新上的点心打包后,快速离开了餐厅。一场开心的聚会,因用餐超时,而尴尬中止。


点都德回应:只是温馨提示


事后郝先生将自己的遭遇写在了微博上并质疑:还没吃完,服务员来告诉我们,你们可以结束了,两个小时快到了。合理么?



广州市点都德饮食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杨小姐表示,点都德已获知了郝先生的遭遇。


她强调点都德本意并非逐客,两小时就餐限时只是一个温馨提示,而非强制性措施。可能在客流高峰期的时候,服务员的态度,有一些欠缺。



这件事发生后,我们已和上海的门店有沟通过,告诉他们不要强制要求顾客怎么样,而是要有弹性的和客人说明情况,大多数顾客是会理解的。


杨小姐补充,之所以设置2小时就餐时限,主要是希望在高峰期为其他排队的客人错开一些时间,让排队的客人能够对用餐时间有所把握。



“我们公司从未要求过顾客吃两个小时后马上就走,我们只是做了一个温馨提示,这不是一个通知、命令或公告。


多家网红餐厅存在限时规定

其实规定就餐时限的餐厅,绝非点都德一家。由于排队过于火爆,不少网红餐厅都设置了用餐时限。


人气火爆的电台巷火锅就曾推出过:人齐才能进,限时两小时的用餐要求。




电台巷火锅工作人员电话回应:限时2小时并非强制性要求,店家不会因为顾客超出用餐时长而逐客。


刚开业不久澳门星记猪骨也推出了用餐时长建议:小桌用餐时间限定1小时30分,中大桌用餐时间限定2小时。



澳门星记猪骨的规则:在公示用餐时限的规则时,该店面的措辞选择使用了“建议”等不具备强制性意味的词汇。


A

尽管商家在措词和管理中已尽量谨慎,但是作为消费者不少人表示,吃顿饭还要被限时,这种用餐体验实在不太好

B

不过也有许多消费者表示他们非常支持热门餐厅实行限时制度,这让排队者有了更多就餐机会


法律角度 限时就餐合法吗?


从法律角度来说,商家推出的限时就餐制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


上海鼎力律师事务所赵山律师认为:

经提前告知的限时就餐规定,属双方意思自洽且协商一致的情形。随着法治思维的进步,社会会逐步接受限时就餐等消费模式。


从消费者权益角度,限时就餐似乎侵犯消费者权益,涉嫌霸王条款。之前消费者保护协会亦曾通过消费提示等谴责商家。



但此类事件真正通过诉讼维权案例不多见。主要是一般限时就餐,商家都会提前告知明确说明。


消费者在消费前已经明确知道该时间限制,且同意这个限制,然后进行的就餐,在合同法上是双方意思自治且协商一致



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王俊杰律师认为:

不该简单的用霸王条款定性限时用餐的规定。


2小时用餐虽存在一些瑕疵,但市场上有很多餐厅,没有形成垄断地位,消费者可以行使自主选择权选择其他餐厅就餐。



消费者选择有用时限制的餐厅,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享受服务前已知“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的情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过事先告知,经营者和消费者形成新的约定,双方应遵守。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可以在下方留言告诉小编哦~

往期精选

厦大教师情侣被共享汽车撞倒身亡,究竟谁来担责?

辅导儿子学习失手将其打死,妈妈该当何罪?

除了指纹,你的这些个人信息也在受到威胁…

女孩被“网警”人肉求交往?恋爱的“忠诚测试度”违法了…

阳澄湖大闸蟹在路上了…但是你吃的蟹是真的吗?



部分素材来源:闵晓法等

苏州普法(etongshuofa)综合整理发布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