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 | 共促消费公平,保护消费者权益!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共促消费公平
2022消费维权年主题
转眼间,又到了一年“3·15”。今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促消费公平”。
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点击此处可查看)。本次发布的案例涉及医疗美容消费、大学生贷款订立摄影合同、婚礼影像资料丢失、预付费消费退款、住房消费、网络消费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和解释、网店客服行为后果、二手商品转让、经营者承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旨在积极营造有利于消费升级的法治环境,便于人民群众安心消费、放心消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近年来,消费侵权的问题依然存在,比如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水军刷单、阻碍给差评等。快来看看下面这些情景你是否遇到过?
(饭店就餐,拿出自带饮料)
不好意思,本店谢绝自带酒水!
禁止自带酒水,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作出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违法了相关法律规定,是霸王条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谢绝自带酒水”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属于违法行为。
新店开业,年卡促销,只需3999元,就能……
(几周后)我还没用卡呢,店怎么已经没了!
如今,“先付钱后消费”的预付卡比比皆是。商家通过推出预存打折、充值返现等活动,诱导消费者进行大额资金充值,一旦商家携款跑路、因经营不善停业等,消费者权益就极易受到侵害。
商家在尚未履行或是未履行完合同义务就“跑路”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消费者在购买预付卡时,应认准资质理性消费,谨慎购买,避免陷入格式条款中的隐藏陷阱。同时,要保留好转款凭证、书面协议等有效证据,以备维权之需。
本平台外卖热销!开会员即可得……
我朋友和我点了同样的套餐,为什么我开了会员反而要付更多?
面对大数据“杀熟”,许多人有苦难言。针对电商平台频频出现的“杀熟”情况,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同时要求,在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时,应当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个人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
生活中遇到消费不公平的情况
很多消费者选择自认倒霉
其实,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消费
只要商家涉嫌侵权
请拨打12315!
今年的“3·15”
苏州市互联网消费维权服务日
开启了线上咨询投诉受理通道
还不知道这个活动?
赶紧看过来▼
2022年“3·15”
互联网消费维权服务日
活动时间:2022年3月15日9:00-17:00
受理范围:网络购物、金融、保险、家用汽车及维修、商品房和装饰装修、通讯服务、家用电器、通讯产品、美容美发、旅游、餐饮、食品药品、黄金珠宝、家居木业、洗染、公共交通与运输服务、邮政快递服务、教育培训、其他类。
活动入口:关注“苏州普法”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趣味学法”——“315消费维权”,即可进入活动页面。
3月13日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
《2021年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
苏州市消费者满意度得分89.70分
排名位列全国百城第一
这是中消协近5年来
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中
得分最高的城市
未来
苏州市民将会获得更多实惠和便利
“诚信苏州·消费天堂”的品牌
将会更加响亮!
往期回顾
苏州疫情防控最新政策!所有市外来(返)苏州人员须持核酸检测证明并提前报备
“反向抹零”你遇到过吗?3月15日,线上咨询投诉受理通道开启!
部分来源:最高人民法院、苏州智慧315
苏州普法(etongshuofa)综合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