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小法有话说 | 订外卖遇纠纷,这些也许能帮到你!
这两天
津城被“桑拿天”包围
气温都在35℃以上
湿度大,感觉特别闷热
大家也因此不想下厨了
毕竟……
但若在此消费过程中遇到纠纷
应如何正确维权?
维权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01
外卖破损,如何维权?
案 例
小张是一名上班族,所以工作比较忙的时候经常点外卖,很多时候,外卖送到了却发现饭菜都洒了,所以她就找外卖平台解决,平台又把责任推给商家,商家让她找骑手,骑手又让她找商家,所以就形成了一个相互推诿的过程,时常得不到满意的解决方案。
02
外卖吃出异物,如何维权?
案 例
李先生通过某外卖平台购买价值500元的外卖食品,在用餐过程中发现食物中有头发,遂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外卖平台,并要求赔偿。
外卖中出现异物,应属于该规定中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此时消费者就可以请求支付价款的十倍或者一千元的损害赔偿。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03
外卖分量与预期不一,如何维权?
案 例
张女士在一家外卖平台订购了某商家的外卖食品。收到货后,张女士使用自己的电子秤称重发现外卖食品的分量少了一半。张女士与商家协商,商家向张女士退还了部分价款。
法条链接
若商家构成欺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天气炎热
外卖订餐就成了最近的热门话题
“大热天点外卖安全吗?”
“食品安全有保障吗?”
“如果有纠纷,怎么办呐”
后台经常收到网友的留言
今天
津小法送上一份手册
与此同时
网上经常看到有人晒出
外卖小票的“奇葩备注”
让人哭笑不得
那么
备注栏有法律属性吗?
END
天津高法新媒体团队出品
制作: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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