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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小法有话说 | 同学们,这些问题关乎你的大学新生活
从小学到高中,
12年学习生活“结束”。
即将迈入大学校园的同学,
你真的为大学做好准备了吗?
开学季如期而至
本期津小法将围绕大学生
可能会面临的法律问题
为大家答疑解惑
1
如何防范校园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2
如何维护网购时的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明确,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如何识别网络违法行为?
首先,“兼职刷单”可能会造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还会构成虚假广告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就构成虚假广告罪。其次,还有可能构成诈骗罪,专门为了刷单恶意注册账号的人,如果刷单行为达到诈骗罪所要求的数额标准,且行为人主观上系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可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同学们
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大学生
让我们一起来行动起来
守正创新,打造出绿色的网络空间
勤学笃行,不负韶华
END
天津高法新媒体团队策划
制作: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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