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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光 沈博 | 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的形成与现代意义

张亚光 沈博 东南学术 2023-03-12


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的形成与现代意义

刊于《东南学术》2021年第4期

    






张亚光教授

作者简介

张亚光,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长聘副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沈博,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   要
  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过程中形成的重要经济思想结晶,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中国化方面具有开创性意义的系统性理论成果。新中国成立前后,在中国共产党关于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基本思想框架基础上,沈志远、许涤新、陶大镛、薛暮桥、马寅初、千家驹等经济学者围绕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历史条件、形态成分、性质特征、主要矛盾、运行法则、发展前途等理论问题以及各类现实的政策问题进行学理诠释和论证推演,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推进了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的步伐。深入研究当时学术界对新民主主义经济问题的思考与探索,可为认识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提供新的素材,为理解中国共产党百年经济思想脉络提供新的视角,也能够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探索提供宝贵的历史镜鉴。
 

  

 一引言
  在中国共产党百年经济思想的发展过程中,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中国化始终是中国共产党经济思想创新的逻辑主线。中国共产党人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不断致力于将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由此形成了一系列中国独有的经济思想和理论。其中,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作为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中国化方面具有开创性意义的系统性理论成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一次历史性飞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共产党百年经济思想史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为后来若干历史阶段经济思想和政策的形成奠定了重要基础。
  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的系统性探索始于毛泽东在1940年前后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理论。他结合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特殊国情和阶级状况,深入剖析了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历史前提与社会基础,并据此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一般纲领:“把帝国主义者和汉奸反动派的大资本大企业收归国家经营,把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农民所有,同时保存一般的私人资本主义的企业,并不废除富农经济”在抗日根据地及随后解放区的经济建设中,共产党人不断完善和深化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的内涵。1947年12月,毛泽东提出了新民主主义三大经济纲领(没收封建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立夫为首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以及三大经济成分(国营经济,由个体逐步向集体方向发展的农业经济,独立的小工商业者经济和中小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同时确立了“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总目标。在1948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进一步阐述国营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及其在新民主主义经济中的决定性作用。此后,在张闻天、刘少奇等人探索的基础上,在1949年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经济模式的完整构想以及相应的政策主张,即将三种经济成分说调整为五种经济成分说,强调国营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及其领导地位,在活动范围、税收政策、市场价格和劳动条件方面控制私人资本主义的发展,逐步引导个体农业和手工业向现代化和集体化发展,根据国内国外两种矛盾实行对内节制资本与对外贸易统制政策,并指出了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方向。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共产党关于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政策主张被写入《共同纲领》,由此确定了各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的运行机制,确立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以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全面建设,共产党又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有步骤地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的转变。
  纵观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发展史,中国共产党始终发挥着主导性的作用。正因如此,学者们在探讨新民主主义经济话题时,多从党史视角系统梳理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剖析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的具体内容和政策实践,以及其对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中国化探索的重要价值。此外,有不少学者聚焦于毛泽东、刘少奇、张闻天等中共高层领导人对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的探索、实践与贡献。

  事实上,除了中共高层领导人的重要贡献外,不少认同乃至支持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者在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的形成过程中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民国时期,国内经济学界主要呈现欧美资本主义自由经济学说、三民主义学说和共产主义学说三足鼎立之局面。各方围绕近代中国如何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问题,纷纷提出了各自的建设性方案。得到国民党支持的三民主义学说一派提出的民生主义经济主张,曾一度成为国内社会的舆论焦点。然而,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形势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基于近代中国革命实践所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逐渐成为与民生主义经济主张针锋相对的新方案。以薛暮桥、许涤新、沈志远、陶大镛、千家驹等为代表的共产主义学说一派的经济学者以及部分转向接受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者(如马寅初)日益意识到探讨新民主主义经济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积极参与到对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的研究中。他们延续了20世纪三四十年代国内经济学界对工业化、统制经济与计划经济的施行、国营民营的界限、对外贸易等热点问题的争论,就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历史条件、经济成分、性质特征、主要矛盾、运行法则、发展前途等基础理论问题以及国营经济、个体农业、私人资本主义发展等现实政策问题进行深入地思考与探索,发表了一系列丰富的学术成果,成为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的有益补充。此前,学术界对许涤新、陶大镛、沈志远等学者个体在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方面的论述有所探讨,但从学术史和思想史的视角就当时经济学人群体所做贡献的研究尚较为薄弱。
  需要指出的是,在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的发展过程中,学者们多依据中国共产党已经提出的主张及其阐述,结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主张,从学术研究视角进行学理阐释与论证推演,颇有为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作注”之意味。然而,在诠释与论争之余,学者们的讨论也进一步地补充、完善和深化了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的理论内涵。更重要的是,学术界对新民主主义诸问题的分析从学术研究的角度,论证和强化了中国共产党根据革命斗争实践所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的科学性。学术研究和国家意志在新的历史环境下得到了有机统一,为新中国初期的经济建设提供了正确的理论指导,也为后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构建和完善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和理论来源。

 对新民主主义经济基本理论问题的探讨
  受近代中国革命环境的影响,早期学术界甚少对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进行系统性探究。待到革命形势发生巨大转变后,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新民主主义经济问题。新民主主义理论与传统马克思主义主张有所差异,在当时尚属较新的话题。在当时,学者们普遍采用的研究范式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共产党对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构想以及东南欧国家的实践经验,就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历史条件、经济形态、性质特征、主要矛盾、运行法则、发展前景等问题进行理论推演。鉴于当时学者们对新民主主义经济发展的历史条件、发展前途等问题的认识较为一致,本文着重关注有关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构成、性质特征和发展规律问题的思考与讨论。
  (一)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构成
  学术界对新民主主义经济构成的问题多依从毛泽东的说法,按所有制确定阶级成分的思路进行划分。尽管言语表述有所差异,但其内涵相近。在三大经济成分说法尚未明确之前,薛暮桥就曾根据解放区的经济情形,指出新民主主义经济包含公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和私营经济三大成分。此后,许涤新、沈志远等人基本遵从毛泽东的三种经济成分说来论述新民主主义的构成。许涤新认为,新民主主义经济包括接收自官僚资产阶级的国家资本、经过土地改革后从封建制度解放出来的个体农民,以及由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所代表的资本主义经济。沈志远提到,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构成包括国家经济、由个体经济走向集体化的农村经济以及中小私人资本主义三种成分。李勉则认为,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经济结构包括国家经济、合作社与集体农场经济以及独立小生产者的经济与中小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三大成分。
  随着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有关新民主主义经济成分说法的调整,学者们也纷纷改用五种经济成分说。譬如,薛暮桥在《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几个主要构成部分》就指出,新民主主义经济包括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独立劳动者的个体经济,以及由个体经济组成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沈志远在《经济学研习提纲》中则提到,在原来三种经济成分中,国家经济可分为纯国有和半国有(官商合营)两种,农村经济也可进一步分为个体小商品经济与合作经济。他的观点揭示了从三种经济成分说到五种经济成分说的演化逻辑,但其划分依旧是遵循所有制确定阶级成分的思路。李勉也谈到,五种经济成分说是对三种经济成分说的更精细地区分。无论如何,待到《共同纲领》通过后,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五种经济成分说就此确定下来。
《共同纲领》
  (二)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性质及特征
  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性质问题也是学者们思考与讨论的重要问题。许涤新、沈志远、陶大镛、李勉等人意识到,新民主主义经济成分既包含了资本主义经济因素,也包含了社会主义经济因素,因此其并不从属于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然而,这一论断衍生出了一个新的重大理论问题:既然新民主主义经济不属于传统马克思主义所划分的任一种经济形态,那么它是否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经济形态?关于这一问题,沈志远认为新民主主义经济“是独立的,同时又是非独立的;不是一个历史阶段,同时又是一个历史阶段”。按他的说法,新民主主义经济没有一种代表性生产方式,在世界范围内也不具有普遍性,因此它既无法被归入过往某个特定的历史阶段或社会经济形态,也不符合成为一个独立历史阶段或社会经济形态的要求。他倾向于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是“由资本主义向着社会主义转化的过渡型社会”。王亚南从社会形态演化的视角进行分析,认为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只不过是正常状态下的发展规律,但对于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而言,新民主主义经济作为过渡性的社会阶段,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最可能的最顺理成章的,最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转型形态”。
  陶大镛、李勉认为沈志远的认识存在偏误。陶大镛强调,新民主主义有特定的历史任务和内容,因此可代表“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但就生产力而言,新民主主义经济并未跳过资本主义的历史阶段,只不过是在生产关系上发生调整,因此它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历史阶段,是“一个新型的、过渡的、特殊的社会形态”。李勉则从生产方法、历史发展法则和社会现实三个维度考察,认为新民主主义经济的生产方法实际上是“一种独特的生产方法”,因此其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制度性质是“一种独特的社会经济结构和独特的社会制度性质”。因为新民主主义的生产方法是“一种自觉地向社会主义和平转变的生产方法”,所以新民主主义经济结构和社会制度又附加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性质,进而新民主主义是“一个独特的又带有过渡性质的历史阶段”。许涤新也倾向于认同新民主主义经济是独立的历史经济形态。他强调,新民主主义经济的要点在于“国家经济领导下的私有财产与集体经营”,这不同于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因此它是“一种独立的社会经济制度”。
  (三)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主要矛盾及运行法则
  正因为新民主主义经济不同于以往任一种经济形态,其独特的运行法则便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而新民主主义经济的运行法则又与其主要矛盾密切相关,于是学者们便从阶级斗争或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视角展开分析。
  在按阶级确定经济成分时,不少学者意识到新民主主义经济构成并非一成不变。许涤新、沈志远等指出,在新民主主义发展初期,几大经济成分将快速发展,但国家经济和合作经济必须发展得更快,才能确保其在国民经济比重上占据绝对优势,从而实现“国民经济的社会化”,并在第二阶段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根据这一论断,许涤新认为新民主主义包括两大矛盾:其一是劳动者与资本家之间的矛盾;其二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大规模工业与制造“资本主义细胞”的农民经济之间的矛盾。进而,新民主主义经济运行法则的主要内容是“国民经济的社会化”,即国家经济与合作经济不断扩大,资本主义成分从相对削弱发展转为绝对削弱发展乃至最终消失的过程。沈志远也认为,其主要矛盾包括代表工人阶级的国家经济和合作经济与代表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经济间的矛盾,以及“现代化的集中的社会主义大生产”与“落后的分散的农民小生产”之间的矛盾。在这一过程中,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呈现如下规律:实现计划性的发展,资本主义价值法则将逐渐消失;国民财富与大众福利的同时增进替代了资本主义的资本积累法则;直线式发展将替代危机周期性出现的发展;在持久的自觉斗争中寻求发展。 
  李勉、陶大镛倾向于直接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视角讨论这一问题。李勉认为,在新民主主义发展早期,主要矛盾是落后的生产力与新民主主义生产关系不匹配的矛盾;在发展后期,随着生产力不断提高,主要矛盾转变为社会化的生产力与私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进而,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规律是:在发展早期,各经济成分快速发展,但国家经济与合作经济发展得更快;随着时间推移,由于国家经济与合作经济的不断扩大,社会化生产日益成为主要生产方式,后期任务转变为对残存资本主义经济的消灭。陶大镛则认为,从生产力方面看,新民主主义经济以国营经济的领导为前提,大力发展生产力;从生产关系方面看,新民主主义经济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作为调整生产关系的基本原则。尽管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仍旧存在,但随着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这些矛盾终将被克服乃至消灭。

 三对新民主主义经济基本理论问题的探讨
  透过新民主主义经济基本问题的讨论,学者们较为一致认为新民主主义经济模式是经济计划与市场规律并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混合经济体制。如何在经济计划与市场机制并行的经济模式下实现各经济成分的发展,进而为向社会主义经济过渡奠定基础,成为学者们集中关心的问题。
  (一)国营经济的发展问题
  在当时学者们看来,国营经济是新民主主义经济的领导成分,其发展不仅事关“节制资本”主张的践行,还关乎经济计划的施行乃至向社会主义经济过渡的问题。    针对国有化政策的问题,许涤新将工商业的国有化视为新民主主义国家在土地改革外的另一项重要经济改革。他认为,国家经济的发展有两大物质条件:其一是本国的垄断资本,其二是入侵本国的外国资本。这两种资本都可通过没收来取得。他结合东南欧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实践指出,国家经济包括国有国营、国有私营和公私合营三种形式。沈志远亦强调,国家经济源自对官僚垄断资本和帝国主义资产的没收。他认为,国有化政策是“新范畴的最彻底的民主主义的措施”,其目标是促进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经济的形成。有鉴于此,除实现国有资本积累和扩大再生产外,国营经济的发展还需“靠新民主国家动员全国国民资财的办法”,即通过发行公债与官商合营的方式,广泛吸收社会游资,动员国民资财,解决资金、管理技术和人才的需求问题。陶大镛结合东南欧的实践指出,经济国有化须以政治全民化为前提,其发展过程是由主要生产资料的国有逐步扩大为一切生产资料的国有,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必须以国有化政策为桥梁”。在他看来,土地改革和垄断资本的国有化政策是“不可分也不能分的”,而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国有化运动应与工会运动结合,“工业上的新民主主义是实现国有化政策的绝对必要的条件”。
  关于国营经济领导地位的问题,沈志远认为,包括国营经济在内的国家经济的领导地位并非由其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的大小决定,而是体现于其对私人资本、个体农民、手工小生产和合作经济的帮助、影响与改造。陶大镛也强调,国营经济应在经营范围、原料供给与销售市场、劳动条件与技术设备、财政金融等领域发挥其领导作用。在经营范围方面,国家需明确划定国营、私营范围,规定公私合营的形式;在原料供给和销售市场方面,国营经济可在运输、价格、收购、贷款等方面为私人资本主义和个体经济提供必要支持;在劳动条件和技术设备方面,国营经济应从人力、财力上协助私人经济和合作社发展;在金融财政方面,国营经济可通过低利贷款、减税免税等措施支持那些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 
  (二)土地改革与合作经济的发展问题
  陶大镛曾指出,土地改革与国有化政策、经济计划是“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的三大支柱”。不过,诚如许涤新所指出的,土地改革主要针对当时农村仍广泛存在的封建生产关系,其性质仅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的”。沈志远也指出,土地改革在消灭封建半封建生产关系的同时,解放了农民,“实现耕者有其田”。对近代中国而言,要解放中国社会的生产力,就需要先解放占人口最大多数的农民,而土地改革正是从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等方面为提升农村生产力创造了必要条件。
  当然,学者们也注意到,土地改革并未解决农民个体分散生产的问题,还需通过合作经济的方式将分散的小农组织起来,进而逐步实现农业的社会化生产。薛暮桥指出,新民主主义合作社是“新民主主义国家扶助农民,手工业者以及广大消费者,并进而改造小农业和小手工业的主要工具”,是“完成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和走向社会主义的极重要的保证”。孟用潜强调,合作社是解决近代中国中小生产者、小农经济发展无政府状态的重要方法,通过“扶持、团结、发展他们,使他们从分散走向联合,从个体走向集体,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困走向繁荣”,完成逐步积累和扩大再生产,进而“改造国民经济的农业基础”。  
  针对合作经济的发展问题,沈志远认为,农业集体化的实现“必须经过相当的时期”,而且“须具备必要的条件”,即革命的领导、国家经济的帮助与影响、农民大众政治觉悟的提高、现代化农业技术条件等。狄超白提到,农业领域的合作化需遵循其发展规律:第一阶段,在土地革命后积极组织开展消费、信用、运销和劳动等初级的合作运动;第二阶段,逐步改造小农经济的生产方法;最后阶段,通过组织合作农场推广科学方法和新式机械工具。薛暮桥结合解放区合作社的实践经验指出:合作社是“群众自己的组织”,应以民主的方式交由群众管理,政府和群众团体可指导、扶助合作社,但不能用命令的方式干涉业务或委派职员;合作社应坚持以组织生产为中心,由此逐渐发展成综合性合作社;分红过程中应贯彻劳资两利和奖励生产劳动的精神,着重强调“合作社为群众服务并为群众解决困难”;民办公助必须做到公私结合,即通过公营经济与合作社的结合,“使群众生产与政府经济建设计划相结合”。
  至于如何发挥国营经济在农业领域的领导作用问题,马寅初谈到,在土改之外,国家还应在贸易、工商业发展、财政金融、交通、教育等方面支持农村的发展,提高农民购买力。沈志远则提出,在逐步推进合作化的阶段,农民经济与国家经济的关系“主要还是通过商业交易的方式而实现的”,即城乡间工农产品的互换;到农业集体化运动时,二者将“通过组织生产的方式”结成经济关系。在这一过程中,国营经济应从财政和经济上对合作经济给予支持,具体包括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息信贷、国家与合作社订立订货合同、大量收购合作社产品、提供必要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等,让国家经济与合作社建立紧密的经济联系,使合作社成为“社会主义性的国营经济与小生产大众间的桥梁”。他尤其提到要采取合理的价格政策,以合理价格收购合作社的产品,同时按较低的价格为合作社提供必要的生产物品。 
  (三)私人工商业的发展问题
  在讨论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主要矛盾和运行法则时,学者们强调,在新民主主义经济发展初期,“容纳民族资本主义在五种经济之内,也正是为了要增加国家财富”,“但不是漫无目的的”。私人资本主义与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性质天然存在矛盾,如何既发展又合理管制私人资本主义成为问题的关键。
  伍丹戈、戎文佐、冀云松等人就国营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发展问题展开了争论。伍丹戈认为,除一些必须由国家掌控的领域外,无须严格划分国营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发展范围,但政府需按“民主化”原则就国家资本与民间资本的发展方向与程度制定详细计划,确保国家资本的发展与当时社会经济政治的客观条件相适应,以免挤占私营经济的发展空间。戎文佐认为,国营企业足以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下“完成高度的有效的发展生产的任务”,私人资本主义必然在阶级斗争中被转化为国有资本。冀云松则反对伍丹戈的资本主义式民主想法和戎文佐过分强调私营企业负面作用的倾向,认为应在规模上避免私营企业的垄断经营,在发展方向上各有重点,国营企业侧重于重工业建设及轻工业中关乎国计民生的行业。总之,争论的焦点还是在于公私关系与劳资关系上如何平衡私人工商业的发展与限制问题。
  关于保护私人工商业发展的问题,沈志远、陶大镛、千家驹等人认为,其关键在于保护私人工商业者的合法利润,在生产上扶助私人工商业的发展。针对合法利润的保护,国家在劳资关系上应遵循“劳资两利”政策,制定合理工资水平,在保障工人权益的同时允许资本家合理剥削;在税收政策上实施差异税率,即工业税率低于商业税率,生产必需品部门税率低于生产非必需品部门税率。至于生产上的辅助,国家应在金融方面实行区别放贷,重点支持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在生产方面,从原料供应、销售市场、劳动条件、技术设备、产品运输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便利。千家驹指出,资本家在私营企业经营困难时并没有贯彻产销计划的动力,因此他主张政府通过促进私企与国企的配合、统一调整以减少私企盲目性、将工人失业救济与企业经营分离、制定投资暂行条例、税收上实行合理负担的公平原则等措施来帮扶经营困难的私企。 
  就限制私人工商业发展的问题而言,沈志远强调要管制和取缔那些从事勾结帝国主义、商品走私、囤积居奇、破坏市场、生产禁品、扰乱金融等非法的私人工商业。他认为,新民主主义国家与私人经济的斗争在本质上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斗争,其在经济领域的表现是“掌握或控制市场的斗争”,这要求新民主主义国家必须“善于运用自己的金融机构、运输销售机构”“自己企业底雄厚资力和先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以更好地掌握重要物资,控制市场价格。陶大镛、许涤新还主张从经营范围、原料供应、燃料供给、价格管控、供销调节等方面发挥和扩展国家经济对其他经济成分的影响力,逐步将私营工商业纳入国民经济的建设计划内,以逐步消灭私营工商业的盲目性和无政府状态。
  (四)其他重要经济政策问题
  当时学术界人士还就经济计划、外贸政策、财政金融建设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沈志远专门讨论了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外贸政策。他认为新民主主义国家外贸政策将基于“以工农为主体的人民大众的利益”,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拿本国产量较大而可以节省下来的一部分特产,去交换本国所缺乏而又为工业化建设所迫切需要的制造品,如各种机器、器材及特种工业原料等”。此外,新民主主义国家将采取严格的贸易管制政策,以推动计划化经济建设的实现,有效防止国内外反动集团的破坏阴谋。许涤新也强调,新民主主义国家应采用“一种有计划的保护政策”,“使进口物品之数量及种类适合于国内的生产建设之需要”,以调节出口物品内销外销的数量及国内外市场的价差。
  在财政建设方面,许涤新提到,新民主主义财政体制贯彻着民主集中制原则,“以人民为前提,以经济为前提,以廉洁为前提”是其财政政策的基本特点,“用之得当”是其财政支出原则,“取之有道”是其财政收入原则,政府应切实推进统一累进税的征收。周伯棣认为“有健全的政府,然后有健全的财政”,新民主主义国家需建立良好的财政预算制度,从而“使新民主主义的建设,达于美满”。具体而言,在财政支出方面,应重视文化教育和经济建设支出;财政收入方面,国企利润上缴、税收和公债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针对收入分配不均的问题,国家应在征收直接税的基础上,加大对消费税等间接税的征收。为支持工业发展,国家应按不同工商业的重要程度实行差异税率。他还建议政府实行以工商业营业收益为依据的单一税,以降低工商业的经营负担。由于新民主主义国家经济尚未发达,他认为国家有必要通过发行公债筹集经济建设资金,并用项目收益偿还公债本息。  
  关于金融建设问题,许涤新指出,金融业是推动工业和农业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需要币值稳定且独立自主的货币及外汇政策,银行体系的建设应做到“使资金大量流入生产的领域中去”,“照顾农业金融的一般的民间金融”。周有光认为,“一元化”方案在原则上是进步的,但实践上由“多元化”向“一元化”过渡更为现实,由此他提出“多元化”方案,即建立中央银行、实业银行、区域地方银行、市银行等多元化银行体系。莫廼群同样提出了一个“多元化”方案,主张设立中央银行、四种实业银行及储蓄银行。佩山提出了新中国国家金融制度建设的简略构想:以人民银行为国家银行,保存中国交通银行,改造中国农民银行和合作金库,保留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局及各大都市的市银行,并根据建设需要调整各银行业务职能。

   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的重新审视和现代意义
  “新民主主义”是一个历史的概念,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前进,“新民主主义经济”等提法也逐渐远去。然而,透过学术史的剖析不难发现,新民主主义经济模式实际上是一个计划与市场并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混合经济体制,其目的在于充分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落后的近代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创造必要的条件。按照传统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从封建制经济形态转变为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再由此进入社会主义经济形态,这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每种社会经济形态都有与其相对应的单一的特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组合;从前一社会形态向后一社会形态转变,一般是由其内部发展条件所决定,即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生产技术的发展,原有的生产关系将逐渐成为对生产力发展的束缚,进而需要进入一个更高级的社会形态。然而,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社会性质大论战后,国内学界意识到近代中国社会的特殊性,普遍认可近代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属性。那么,如何在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下实现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形态向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形态转变,在理论上便成为了一个新的难题。而新民主主义经济模式构想的提出为这一难题的破解提供了可能的思路,即面对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落后的现实,在以革命方式构建新的生产关系的基础上,通过大力促进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积极性来逐步提升社会生产力,以实现新的生产力和新的生产关系相适应,进而为向社会主义过渡奠定重要基础。从这一视角看,相较于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理论而言,新民主主义经济模式的构想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创新,它突破了传统马克思主义的五种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理论的窠臼,为近代中国社会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提出了一个符合中国特殊国情的发展模式。

  必须明确的是,这一构想的提出,基础在于中国共产党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恰如王亚南所言:“新民主主义的政治与经济的路,不是一开始就明明白白摆在那里,等着我们去发现,而是由无产阶级政党在长期艰苦斗争中……所造出的新形势与新客观条件,而体验出来的。”与此同时,当时学术界的讨论充分展示了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在理论上的多元性和创新性特征以及在实践中的可行性、灵活性以及科学性特征,是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中国化历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的形成过程及其内涵的全面解析表明,中国共产党百年经济思想的发展既有创新性,也有继承性和连续性。改革开放之后出现的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为代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二次历史性飞跃的重要理论成果。前后对比不难发现,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中有关国家工业化的论述、计划与市场并行的构想以及在相当长时期内仍须保存和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和其他私人经济等论述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并在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建设中一一付诸实践。尽管两个历史时期在经济形态、主要矛盾、根本任务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但从某种程度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是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部分再现,是对新民主主义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继承和发展。国内学界曾于改革开放初期和20世纪90年代末出现了数次对新民主主义理论的集体学习和研究热潮。改革开放之初,在思想上全面拨乱反正的背景下,学者们吸取此前经济建设的“左”倾教训,呼吁关注并探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社会发展阶段划分和确定的问题,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历史定位问题由此进入人们的讨论范畴。此后,在改革开放初步实践的基础上,党的十三大正式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学界也开始探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关系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实践和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日益深化,中共十四大和十五大先后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学者们也由此进一步深入探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新民主主义发展模式之间的关系问题。杨家志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模式的“复归”;张学安、邓启惠等则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都适应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没有必要“复归”到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但无论如何,学者们基本认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新民主主义理论都是以我国社会生产力相对落后的现实为基础的,其目标均指向社会主义经济的充分发展;二者在发展过程中都面临着无产阶级同私人资本主义和小生产者之间的关系问题。正因如此,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中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等主张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建设中都得以坚持和落实。由此看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的内涵是与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一脉相承的,是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中国化的延续。


  党的十八大以来,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中国化的历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而加速深化,国内学界掀起了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热潮。近代中国经济学人探索新民主主义经济诸问题的历史经验能够为此提供许多重要启示。从思想理论的传承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探索与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的探索一脉相承,后者蕴藏着宝贵的创新线索和思想资源。参与讨论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的学者们大部分是造诣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其有关国家经济的主导地位、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关系、保护国内产业、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多元化”多层次金融市场等论断和政策建议在今天犹未过时。从探索模式的经验看,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的发展和完善,既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也凝聚了全体爱国知识分子的思想贡献。当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构建同样源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伟大经济实践,“新时代孕育新思想,新思想引领新征程”,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中国化一定能够结出更丰硕的成果。  〔责任编辑:徐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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