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参与!泸州市第六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评选开始啦!
日前,中共泸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第六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评选暨第三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复查评估的通知》,《通知》决定开展第六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申报评选暨第三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复查评估。
全市范围内已通过依法治校标准化建设达标认定且被评为区县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含民办学校),新设立的学校需办学满4 年以上方可申报。
第六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控制在10所左右。
各区县可择优推荐1-2所学校作为市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候选学校,加强指导,严把标准,申报前要对“一票否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
市直属学校中非省、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可自行申报。
市教育体育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确定拟评学校。
各申报学校应填写《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申报表》(点击“阅读原文”详见附件),并提供与《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估指标》(点击“阅读原文”详见附件)要求相对应的自评报告(含自评得分表),由推荐单位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后,2019年12月30日前报送市教育体育局政策法规科,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第三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江阳区广营路小学、江阳区泸南中学、龙马潭区金龙乡中心校、纳溪区合面镇中学、纳溪区丰乐镇中心校、泸县建筑职业高级中学、泸州高中合江分校、合江县合江镇中心校、叙永县落卜镇中心校、古蔺县石屏中学
各被复评学校填写《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复查评估验收表》(点击“阅读原文”详见附件),并提供与《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估指标》要求相对应的自查报告(含自评得分表),由复评学校所在区县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2019年12月30日报送市教育体育局政策法规科,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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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梁晓
编辑:波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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