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救助+机制保障!秀洲检察护航贫困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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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
秀洲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某8岁儿子小峰因不满足就读公立学校的要求,只能就读于某民办新居民学校,每学期学费需5000多元。但陈某某无力支付学费,本该上小学的小峰只能辍学在家。
面对小峰的情况,检察官很是揪心,决定帮他重返校园。经过申请、审查,秀洲区检察院为小峰家庭申请到了1万元司法救助金,随即把救助金送到小峰家中,并告知陈某某应将款项用于小峰的就学。终于,小峰又一次背上书包,回到了心爱的校园学习。
救助小峰后,检察官向辖区内教育部门、学校等了解相关情况后获悉,现有帮扶助学政策对于部分没有办理过低保、困境儿童认定但又实际家庭贫困的新居民子女只能减免少部分的餐费等杂费,教育费用依然高昂,小峰的情况也并非个案。
为了让“小峰案”不再出现,秀洲区检察院向秀洲区教育体育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对秀洲区新居民子女中符合秀洲区义务教育入学条件、但因贫困无法就学的情况进行排摸,对经排摸认定属于上述情形的,研究出台机制尽力保障其受教育权。
经秀洲区教育体育局联合区检察院、团区委、妇联共同研究,《秀洲区贫困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帮扶办法》于9月9日正式出台。
《办法》采纳了《检察建议书》中的内容,教育部门将鼓励民办学校对其减免部分学费,实行“先入学、后缴费”政策,并将保障新居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明确作为对该校考核及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检察机关对办案过程中发现此类情况做好司法救助、法治教育等工作;团委、妇联将此类未成年人纳入日常关爱未成年人、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工作中。
同时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学校等多元帮扶体系,拓宽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居民子女的助学渠道,积极开展“亲青筹”、“志愿结对”等助学活动。通过扩大受助范围,拓宽助学渠道,确保秀洲区贫困新居民子女顺利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真正做到“一个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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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秀洲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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