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 一封写给两级院检察长的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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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跃红 石莹 王倩霞
桐乡市检察院召开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
“是检察机关给我们家带来了温暖与希望!我们只有好好生活,才对得起他们!”3月10日,浙江省桐乡市检察院收到两封上级检察机关转交的司法救助人员写给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宇、嘉兴市检察院检察长杨劲松的感谢信,信中讲述了一段桐乡市检察院司法救助的故事。
车祸发生之后
老吴父子俩是外来打工人员。2019年11月底的一天,老吴在购物途中,被身后突如其来的电动三轮车撞倒,随后昏迷,被送医院治疗。
经医院检查诊断,老吴头部严重受伤,做完开颅手术后就住进了ICU病房,全家人每天都要面临上万元的巨额治疗费用。同时,由于肇事方的电动三轮车没有购买任何保险,肇事司机颜某在支付5万元后,已基本没有后续赔偿能力。
一时间,巨大的经济和心理压力将这个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压得透不过气来。“我母亲照顾父亲很辛苦,这个暂且不说,仅是治疗费这一项,对我们这样的普通家庭来说就是很大的困难。肇事者的赔偿,与我父亲长期治疗的花费相比,真的是杯水车薪。”小吴在信中写道。
最需要的是“救命钱”
2020年6月的一天,小吴到桐乡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反映了父亲老吴的实际情况。
出乎他意料的是,检察院很快就有了回音。说起第一次接到检察院打来电话时的情景,小吴至今仍历历在目。“是一位姓姚的检察官,他亲切地问候了我父亲现在治疗的情况,并一直安慰我,声音和蔼可亲,我很受感动。”
此时,老吴躺在医院的ICU病房里,生病垂危。这时候他最需要的就是“救命钱”。
收到小吴的司法救助申请后,该院马上派人了解此案的赔偿情况,以及老吴家庭的实际生活情况。在确认老吴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后,迅速启动了救助程序。
该院一方面联合公安机关说服颜某所在工作单位负责人,由其先行垫付治疗费用23万余元,另一方面,检察官督促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肇事者颜某尽最大努力筹集了18万元支付老吴的治疗费。
经过治疗,老吴出院了,但由于伤势严重,左侧肢体瘫痪,导致日常生活不能自理,司法鉴定为重伤二级,后续需持续进行康复治疗。2020年8月,老吴回到湖南老家进行康复治疗。
为省去被害人及家属来回奔波的时间和路费,同年9月,该院邀请嘉兴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专门就老吴司法救助事宜举行互联网公开听证会。经过公开听证,听证员们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老吴开展司法救助。嘉兴市检察院得知老吴的家庭情况后,决定和桐乡市检察院联合进行救助。
当月,老吴一家就收到了嘉兴市两级检察院救助的2万元。“这些带着检察温度的救助款,让我们一家人对法律更加相信,对生活更添信心。”小吴说。
每天500元的康复费报销了
司法救助虽然完成,但检察官对老吴的关注并没有结束。
为进一步降低被害人及家庭因案致贫的可能性,2020年10月,桐乡市检察院着手建立了因案致贫风险人员司法救助回访档案,老吴一家也被列入其中。在与小吴的沟通中检察官了解到,老吴每天的康复费用就需要500多元,这是困扰老吴家人的一个“心病”。
为此,该院及时对接医疗保障部门,建议小吴主动到原户籍所在地湖南,了解报销政策以及部分康复费用报销的途径。在了解到当地康复费用报销需要事发地司法机关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的政策后,该院积极对接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帮助老吴获得公安、检察机关出具的确认颜某无偿还能力的证明材料,确保老吴能及时向户籍所在地申请医疗救助保险赔付和后期康复费用报销。
“这下减轻了我父亲在今后一段时间里康复费用的压力。”直到这时,小吴心中的石头才算落了地。
“正是因为有桐乡市检察院的帮助,我们一家人才觉得生活又有了盼头,相信今后一切都会好起来!”今年春节过后,小吴又回到桐乡市工作,他给浙江省检察院和嘉兴市检察院两级院检察长写信,讲述自己亲历的司法救助故事,这也就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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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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