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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偷窥欲,竟潜入夫妻房安装摄像机!获刑9个月!

海宁检察 嘉兴检察 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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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自己的偷窥欲,他数次潜入“夫妻房”安装迷你摄像机,在获取夫妻隐私视频后,又向对方勒索钱物。9月10日,经海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徐某被海宁市法院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2000元。

2020年11月13日晚,小梅(化名)与丈夫下班回到宿舍后发现,桌子上多了一个塑料盒子,盒子里有一张纸条和一张内存卡,而纸条上的一段话让小梅如坠冰窖,对方表示自己拍到了小梅与丈夫的隐私视频,让小梅打开内存卡自己“欣赏”,并要求与小梅发生关系。而打开内存卡后,里面的两段视频及两张照片上的内容让小梅夫妇头皮发麻。视频中的内容应当是前几日拍摄,两张照片中,一张要求小梅购买电话卡放至楼下一辆电瓶车中,而另一张照片则是指定的那辆电瓶车,对方还表示,如果不按照他的要求去做,就要把视频发给别人。


因为害怕对方将视频传播,小梅夫妇没有及时报警,而是根据对方要求,将丈夫的电话号码抄写后放入指定的电瓶车中。果然,不久后小梅夫妻就收到了对方的短信。这次,对方变本加厉,威胁小梅夫妻给他购买价值5000元以上的物品,并向他们发来视频截图,声称若不按照要求去做,就会一直缠着他们。

有相同遭遇的还有小丽(化名)夫妇,11月底,小丽在化妆盒中发现了内存卡与纸条,对方要求小丽夫妻给其购买电话卡并告知其联系方式,放置到其指定的消防箱中,但是与小梅夫妇不同的是,小丽没有按照对方的要求去做,而是直接向警方报案。今年2月,警方将被告人徐某抓获归案。

据徐某供述,他曾为拍摄野生动物购买过一个迷你摄像机,2020年10月、11月份的时候,徐某来到朋友宿舍玩耍,经过宿舍二楼时发现有一个房间的窗户开着,他往里观察发现是夫妻房后,当场就产生了安装摄像头偷拍的想法。因其了解公司的轮班情况,在夫妻房中无人的时候,徐某便从房间的窗户爬进去,将迷你摄像机安装在窗帘杆子上并调整角度。三四天后,徐某又用相同的方法将摄像机带回。当年10月至12月间,徐某共以“翻窗”方式进入夫妻房中八次,均未被人发现。

(徐某与被害人聊天记录)


徐某表示,一开始仅仅是觉得刺激,在拿到视频后,他就萌生了讨要好处的想法。为了不暴露自己,他挑选了电瓶车及消防箱两个交换信息的位置。因为被害人都没有按照他的要求购买电话卡,为此,徐某还来到公司休息室,窃取了室内正在充电的手机内的电话卡,用这张卡跟被害人们联系。徐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被害人的正常生活,特别是小丽正值孕期,该事件导致其心情特别低落、烦躁,因为担心视频被流出,晚上都睡不着。

检察官认为,被告人徐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应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的手段敲诈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徐某一人犯两罪,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徐某实施敲诈勒索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未遂,且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弥补了被害人的精神损失,据此,检察官提出对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对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的量刑建议,法院依法全部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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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宁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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