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十一督察组进驻大足以来,
接线组的小伙伴们,
分成2个小组轮流值班,
接听群众来电投诉,
在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
填写交办单,输入电脑存档。
晚上8点,
案件交给督察组梳理分析,
经领导批准后,填写转办单。
次日9点,
督察组将转办单移交区政府。
区政府将投诉下派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并在五日内将处理情况报告督察组。
△ 接线员核实信息录入是否准确
案件办结后,
各职能部门将办理情况回复督察组,
督察组汇总整理后,
又转回区政府进行公示。
因此,从接到投诉到交办有一天时间差,
从办结完到信息公示,也有一天时间差。
亲们,您也许觉得这过程有点漫长,
请耐心等待,
您关心的案件办理情况,
大足环保会及时更新。
△ 对群众投诉的案件进行现场监测
案件一:
“西门桥至狮子桥河段水面漂浮大量生活垃圾”,
这是督察组收到的第一个投诉案件,
龙岗街道办事处接案后立即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因桥梁改造,
施工队伍将钢管架在桥下对河道水面进行了拦截,
致使西门桥上游水面存在少量生活垃圾。
龙岗街道办事处迅速组织专业队伍
对该河段水面上的少量生活垃圾进行清理,
目前已清理完成。
同时,将加大河道巡查力度,
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办理交办案件
案件二:
“大足区龙水镇明光村一家水泥厂排放废水”,
大足环保局收到交办处理单后,
及时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
检查时,该厂未生产。
该厂建有蓄水池一个,
现场可见有洗车废水进入蓄水池的痕迹,
蓄水池有水外排,最终进入濑溪河。
露天堆放有大量碎石子,未采取覆盖措施。
区环保局立即责令该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并采取措施,杜绝废水外排;
同时责令该厂对露天堆放的碎石子进行覆盖,
防治粉尘污染。
针对该厂存在的无环保手续问题,
及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并依法立案处罚,
并及时开展后督察,确保该厂整改落实到位。
如发现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将从重处罚。
△ 对群众投诉的案件进行现场监测
案件三:
“石马镇团结村一家翻砂厂排放粉尘扰民”,
该厂主要从事建筑配件螺帽生产及销售,
生产工艺为:砂板制造-熔炼浇铸-产品,
在生产过程中有粉尘、烟尘和噪声产生。
现场检查时,
由于该地段停电,没有进行浇铸生产,
只有工人在进行制模和安装模具。
该加工厂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立即责令该加工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并将依法立案处罚,
同时将及时进行复查,
如发该加工厂生产且存在违法行为,
将依法进行处理。
△ 办理交办案件
案件四:
“中敖镇中铁22局承建的高速公路施工扬尘”,
区交委接件后,到施工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13日、14日因下雨,
施工方暂停施工,
未发现泥污路面、扬尘等违法行为。
调查人员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要求强化日常监管,
全面开展排查,综合施策,
采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该项目负责人表示:
立即增加2台撒水车和清扫路面工作人员,
加强对运输途经路段进行冲洗和清洁,
全力确保公路的畅、洁、美。
区交委将进一步跟进,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
发现污染路面、扬尘等违法行为,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69条
从严、从重处罚,打出效果、形成震慑。
△ 督察组下沉督察建筑扬尘治理
截至目前,
督察组共转办案件54件,
已办结28件,
立案处罚3家,约谈企业负责人1名,
直接解决环保问题2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