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房屋时坚持不现身的”老赖“,居然主动还款了!原因竟然是......
作者:青秀区法院 方夏玲
图片:来源自网络
编辑:王柳青
这一天,
法官正准备进一步推进某案的评估拍卖,
叮铃铃,电话响了。
原来此人是本案被执行人彭某的嫂子,
是来配合执行工作的。
话说这彭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拖欠64万贷款两年之久,
是一名标准的“老赖”。
这彭某不止欠银行一家,
找他要账的人也是络绎不绝,
为何主动要求履行债务呢?
要知道在执行阶段,
法院多次查封其房产时,
这彭某还是坚持不现身的!
法院到底使用了什么“非常手段”,
才使彭某主动还债的呢?
原来,
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
经银行申请,
彭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有啥用呢?
根据《最高法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不能进行高消费,不能旅游、度假,不能购买不动产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看到这些估计“老赖”们,
开始蓝(nan)瘦(shou)香(xiang)菇(ku)了吧!
被执行人彭某深感出行不易、处处受限,
才委托家人主动联系法官,
配合履行判决。
你以为今天到这就结束了吗,
当然没有!
对于个人信用,法官有话说!
01
个人信用需维护
及时还款要牢记
02
抵押顺序有先后
登记在前就优先
03
失信不是闹着玩
多措并举够你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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