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日报:做孩子们心中的“法官爸爸”<总第477期>
来源:本文摘自《南宁日报》2016年12月7日4版
作者:记者朱新韬 通讯员 黄昕如
图片:漫画源自网络
我们爱阳光
孩子别怕,我愿做你们永远的法官爸爸!
26分钟前
11点姑娘,洛洛,小小可
以上是一条朋友圈,以下是正文。
人物:江南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费昌祥
3年来,他回访帮教失足少年413人次,审理各类案件455件,结案408件,努力为未成年人撑起一把法律的保护伞。先后荣获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南宁市法院三等功等荣誉。其所在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南宁市先锋示范岗等荣誉称号。
用情感化挽救失足少年
费昌祥正在对失足少年做励志教育
今年11月19日,在江南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上,费昌祥采用亲情感化的方式宣判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件。
被告人小鲍生于1998年,是一所职业学校的学生。去年2月的一天,小鲍在校门口看见同学小强,想到此前小强曾经打了自己,便持刀挟持小强到隐蔽处,对小强拳打脚踢,并抢走小强身上的25元钱。直到公安机关将小鲍抓获,小鲍还认为自己抢走小强的25元钱是补偿之前被小强打的医药费。
庭审中,小鲍在监护人陪伴下与法官、人民陪审员、检察官、辩护人等一起围坐于圆形审判桌旁。“考虑到小鲍的案件是单人单案、主观恶意性较小,我们决定采取‘圆桌审判’的方式,目的是营造比较宽松的庭审环境,减少小鲍的压力。”费昌祥说。
宣判前,费昌祥耐心地给小鲍做心理辅导,在宣判后还为他播放了亲人的期盼和鼓励视频,又对他进行耐心的教育,帮助其解开心结,正视自己的错误。
“对失足少年,审判不是目的,关键是通过庭审和帮教,让他们认识到错误,能正视自己改过自新。”费昌祥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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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心慈祥的“法官爸爸”
今年11月中旬,因非法持毒被依法判处缓刑的小涵,到江南区法院青少年阳光家园接受回访帮教。小涵这次的作业(写日记,包括自我鼓励、反思、感恩)完成情况让费昌祥很满意,小涵与家人的关系变融洽了,人也变得成熟、自信、诚实和勇于面对。
刚开始,接受帮教的小涵觉得写这些作业没必要、浪费时间,所以能敷衍就敷衍。没多久,他的做法就被细心的费昌祥发现了。费昌祥没有加重作业量或是责骂小涵,而是拿以前的事例耐心地解释作业的作用,同时根据小涵的实际情况缩减了作业量。刺猬一样的小涵被感化了,从此认真完成作业,有什么情况不撒谎也不逃避,主动与费昌祥沟通。
费昌祥到管教所帮教未成年人
3年来,费昌祥共回访帮教失足少年413人次。在每次宣判后,费昌祥都会将自己的手机号、QQ号告诉失足少年和他们的父母,还专门申请了一个QQ群,名字就叫做“我们爱阳光”。
“帮教的目的是让孩子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发现他们偷懒或者撒谎的时候,最重要的不是惩罚,而是感化他们,让他们自发地改变。希望这个群能够像冬日的阳光一样温暖,驱散失足少年的悲观和阴霾。”费昌祥说。
费昌祥给缓刑少年上法制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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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变魔术的“法制副校长”
10月23日晚,在自治区综治办、广西电视台主办的“加油!少年先锋”颁奖晚会上,费昌祥带领5名小学生为现场观众献上精彩的法制教育表演。当晚,江南区法院被授予“加油!少年先锋”主题活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荣誉称号。
费昌祥带领孩子们在台上表演
作为辖区内多所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费昌祥定期或不定期到学校、社区开展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讲座。为了增加课堂的趣味性,费昌祥采取法院开放日活动、漫画教学、模拟法庭、游戏、现场表演还原案发现场等多种生动有趣的方式。
开放日期间邀请同学们参观法院
在开放日期间邀请同学们参观法院
给农民工子弟上法制课
普法日送法进社区
简单而不失庄重的模拟法庭
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
白沙路学校初二学生小萧说:“我们已经第二次听费法官的法制课了,一点都不觉得枯燥,费法官像会变魔术一样,每次上课都是不一样的形式,我们在游戏中就牢牢记住了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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