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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退休干部发帖称两警察涉黑,浏览量超67万!二审被判诽谤获刑2年半




陈光平是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法院的退休干部。曾在法院工作11年的他,在64岁这一年成了被告人。起诉他的,是两名公安民警和一名商人……





退休干部网上发文称警察制造假案

两民警控诉其诽谤


陈光平退休后喜欢写写文章,可“舞文弄墨”给他带来了麻烦。他在网上发帖“惹事”,缘于乐平市一起经济案件。


位于江西东北部的乐平是景德镇市代管的县级市。2013年,福建籍投资人陈某与其妻子注册成立江西省万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乐平市开发“万宇城”楼盘。2015年,陈某自杀。2017年,陈某妻子将万宇公司大部分股权转让给倪某等三人。当年9月,倪某与石氏兄弟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石氏兄弟取得万宇公司经营权。此后一年内,因公司股权转让问题产生纠纷,倪某向警方报案。


2018年10月,警方认为“万宇城”经营方4人涉嫌挪用公司资金,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9月底,景德镇市珠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在上述案件起诉前的2019年9月19日,陈光平在其微信公众号“亦忱看世界”发表一篇文章,题为《乐平市公安局一起经侦假案的炮制套路——“万宇城”之争被黑恶势力作成假案解析》。陈光平在文中称,万宇城的原项目负责人倪某“勾结”警察邵某斌、吴某军,利用警权插手经济纠纷,从而达到重新获得公司经营权和项目控制权的目的。



此后,陈光平又以“亦忱”的网名陆续发表帖文。他在文中称,此前一位老友找他看材料、分析案件,他“以曾供职于景德镇市政法委10年和景德镇市中级法院11年资历积累的经验作出判断”:此案倪某背后有“黑恶势力保护伞”,乐平市警察邵某斌、吴某军“炮制假案”。


陈光平的发帖,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2019年10月11日,景德镇市委政法委发布《通报》称,针对陈光平在网上发帖反映的情况,相关部门正进行核查核实,而对在网上传播恶意言论、诽谤诬告他人的,政法机关将坚决查处。


2019年10月上旬,邵某斌、吴某军以诽谤罪向乐平市法院起诉陈光平,景德镇市中院指定浮梁县法院管辖。当年11月,倪某也控告陈光平诽谤,浮梁县法院将两案合并审理。


一审判刑两年半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陈光平没有正当或合法理由的情况下,在三个多月的时间里以“亦忱”为网名,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捏造自诉人邵某斌、吴某军、倪某“警黑勾结、罗织罪名、炮制刑事假案”等内容,并以此污蔑邵某斌、吴某军为“黑警”、三名自诉人为“罪犯”“抢劫犯”“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在网络上散布。


经过公证及腾讯等企业出具函件证明,陈光平发布的30篇相关文章,在网上阅读量被认定为673737次。


在一审审理期间,陈光平为自己辩护称,这是他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判断,并未捏造事实;他通过网络揭露自诉人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并非诽谤行为。陈光平的辩护人则认为,陈光平称自诉人为“黑警”“罪犯”,属于价值判断而非事实判断,不属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犯罪行为,自诉人可通过民事法律保护其名誉权。


2020年4月16日,浮梁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陈光平在网上发布的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67万余次,超过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五千次”标准,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故其行为构成诽谤罪。浮梁县法院遂以诽谤罪判处陈光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一审宣判后,陈光平上诉至景德镇市中级法院。


二审维持原判


2020年9月18日上午,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景德镇中院于5月2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8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开庭审理前,三自诉人书面申请不进行庭审直播。

庭审期间,陈光平当庭拒绝其委托的辩护人辩护,导致休庭。休庭期间,陈光平另行委托了辩护人,但在第二次开庭前,再次拒绝辩护人辩护,并表示不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也不需要指派辩护。9月1日,该案依法恢复庭审,陈光平自行辩护。


二审期间,合议庭查阅了全部卷宗,充分听取了陈光平、自诉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意见。同时,法院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均未果。


景德镇中院经审理认为,陈光平在2019年9月至12月期间利用多个自媒体持续发布三十篇贴文,被点击、浏览累计达67万余次,造成三自诉人名誉严重损害,情节严重,陈光平的行为构成诽谤罪。

鉴于陈光平二审期间,仍不认罪、悔罪,且当庭再次贬损三自诉人,依法不对其从轻处罚。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经合议庭评议和审委会讨论决定,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来源 | 澎湃新闻

编辑 | 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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