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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物工作会议召开,国家文物局、发改委、财政部都说了啥

2016-04-13 文博圈

4月12日,全国文物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会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并讲话。她说,文物工作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彰显文明大国形象中的作用不可替代。要深刻把握新形势新要求,明确责任、重在保护、拓展利用、严格执法、完善保障,推动新时期文物工作迈上新台阶,为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民生改善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文物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和北京、山西、浙江、陕西有关负责同志作大会发言。

  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新时期文物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文物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在京文博单位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在京文物界专家参加会议。


国家文物局

刘玉珠  局长

“十二五”时期文物工作成果综述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国文物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文物事业取得长足进步,文物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文物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表了系列重要论述。按照中宣部的统一部署,我们组织中央媒体集中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视历史文物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题宣传活动。李克强总理也十分重视文物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日益深入人心,成为指导新时期文物事业发展的行动指南。刚才,刘延东副总理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这是对全国文物战线的亲切关怀和巨大鼓舞,更是对做好新时期文物工作的新要求,我们要坚决贯彻、全面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对文物工作的重要性逐渐形成共识,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领导干部对文物价值作用的认知显著提高,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明显增强;各级人大强化执法监督,人民政协积极建言献策;文物与外交、发改、教育、科技、工信、公安、财政、人社、国土、环保、住建、商务、文化、工商、旅游、宗教、海洋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密切,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理念渐成共识。各级财政的投入稳步增长,“十二五”期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文物支出累计1404亿元,年均增长16.5%;其中中央财政文物支出累计607亿元,年均增长17.1%。

 

保护力度明显加大,文物保护状况显著改善。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资源状况基本摸清。实施平安故宫、承德避暑山庄、大足千手观音造像等一大批文物保护重点工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状况良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状况大为改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得到加强。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实施延安革命旧址群保护提升工程,开展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旧址修缮保护工程,完成哈尔滨侵华日军七三一部队遗址群、阜新万人坑遗址等抗战文物保护修缮和展示利用工程,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以150处大遗址为支撑的大遗址保护格局基本形成,24个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成开放,水下文物保护机构、装备建设和考古调查取得突破。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申报连续13年屡获佳绩,中国世界遗产总数已达48项,位居世界第二。

 

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文物执法责任。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长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文物保护管理监督职责得以落实。完成《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起草工作,施行《博物馆条例》,发布《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加强文物执法督察,建立文物违法举报中心,严肃查处重点案件,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公开曝光、执纪问责。会同工商、商务、广电等部门规范文物市场和“鉴宝”类影视节目。

 

主动服务大局,文物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日益凸显。坚持做好三峡工程、南水北调、西气东输、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中的文物抢救保护工作,确保国家重点项目实施和地方经济建设发展。深入挖掘文物的历史内涵和时代价值,推出一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品展陈,故宫石渠宝笈、南昌汉代海昏侯国等文物展览和数字敦煌、公众考古日益受到普通百姓特别是大中小学生的青睐。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完善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功能,推动博物馆教育进校园、进社区、到基层。围绕国家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大传统村落、特色村镇的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力度,大运河、云南哈尼梯田、湖南铜官窑遗址公园、浙江松阳传统村落等文物资源越来越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金色名片”、壮大旅游业的新动能。

 

下一步工作 

我们要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刘延东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为重点,全面落实这次会议部署,更加自觉主动地把文物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进一步推动文物保护由注重抢救性保护为主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转变,推动由注重文物本体保护向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并重转变;加强长城保护,做好文物援藏援疆工作。


坚持依法行政,把《文物保护法》修订好、执行好,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加强层级监督,加大执法问责,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责任。进一步发挥文物资源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中的独特作用,阐发时代价值,守望精神家园,凝聚发展力量;启动“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利用市场机制和政府支持的方式,开发更多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促进文化消费。进一步促进文博创意产业发展,完善支持企事业单位、博物馆开发文创产品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打造文博创意品牌,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在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提升文化消费品质方面实现新突破。


坚持精准管理,分类制定保护方案、技术标准和管理举措,不断提高文物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统筹兼顾,加强对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把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政策措施摆在突出位置,推动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有序开展、取得实效,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张勇  副主任

“十二五”时期重点工作 

一是组织实施《国家“十二五”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规划》,支持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在内的国家珍贵文化和自然遗产所急需的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对于规模较大、价值较高且适宜开展公众教育的遗产资源,在做好保护工作的前提下,我们适当支持展示利用、道路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升开展社会教育、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保障能力。五年累计用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性基础设施的中央预算资金超过40亿元,带动地方政府资金投入达到20多亿元。

 

二是组织实施“平安故宫”工程相关基础设施项目。我们先后批准故宫博物院地库改造工程、基础设施改造一期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完成故宫博物院北园区项目建议书的审核意见,已按程序上报国务院。在项目审核过程中,我们始终严格遵照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功能优先、规模适度、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精打细算,用好政府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按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规范政府审批项目程序。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项目,始终将取得相应级别的文物部门对建设方案的批复意见作为审批项目的前置条件。2015年,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和“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要求,文物部门审查意见不再作为核准项目的前置审批程序,我委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开展相关修法工作。

 

四是鼓励引导地方政府合理利用外国政府贷款进行文物保护。对于地方政府利用外国政府贷款进行文物保护的申请,一方面,我们积极鼓励地方政府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契机,引入国外先进保护理念和技术,倡导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有机统一;另一方面,严把内容关,引导地方政府合理确定保护建设内容,避免不当保护、盲目开发等造成的建设性破坏。

 

  下一步工作 

长期以来,我委与国家文物局保持了充分沟通和密切合作,积极参与文物保护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研究制定工作。总结这些年的文物保护工作,我们深刻地认识到:

 

一要充分尊重文物保护的科学规律,始终坚持保护文物的原真性。在编制或审批地区发展规划时,从严审查,未经相应级别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复建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地方政府统筹协调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

 

二要深入发掘文物的内在价值,服务当代社会,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使文物所蕴含的中华民族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生活相协调,构建真正意义上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因此,我委正在会同国家文物局等部门,深入研究文物合理利用问题,拟在“十三五”时期对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进行分类指导,引导科学开展保护利用工作。

 

三要广泛共享文物保护成果。各级各类国有文物,目前主要利用政府资金予以保护,在确定门票价格时应当体现公共产品的属性,采取低票价,一般不应以限制游客流量、保护文物安全为由制定高票价。让当地人民群众都能享受到文物保护成果,才能带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为文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目前,我们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在内、利用国家资源开展旅游服务的景区(点)门票问题。

 

加强文物保护、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积极配合国家文物局等相关部门,扎实做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等工作,稳步推进各类文物资源的保护利用工作,为保护好优秀传统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贡献力量。


财政部

胡静林 副部长

“十二五”期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文物支出累计1404.13亿元,年均增长16.51%,其中中央财政文物支出累计607.1亿元,年均增长17.12%,增幅是相当高的。财政部在积极支持全国文物保护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文物管理的同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支持文物工作。

 

一是设立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国家重点文物保护。2013年,财政部整合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大遗址保护专项经费等中央财政文物保护经费项目,设立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主要支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大遗址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可移动文物保护等领域。财政部会同国家文物局制定了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补助范围、支出内容、申报审批、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等规定。专项补助资金规模由2012年的55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75亿元,2013年至2015年总计补助220亿元。在专项补助资金的支持下,国家重点文物保护状况明显改善,革命旧址、抗战文物、“一带一路”沿线文物、长城、承德避暑山庄等文物保护重点工程取得重大进展。

 

二是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为加强传统村落保护,财政部会同住建部、文化部、文物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公布了三批2555个中国传统村落。自2014年起,中央财政统筹整合农村节能减排、农村综合改革、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5个专项资金,在不改变资金原有使用和管理方式的前提下,支持纳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实施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历史环境要素修复、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完善、环境整治、文物保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等基础性、公益性工作。中央财政2014年安排资金25亿元,支持600个中国传统村落保护;2015年安排资金28.7亿元,支持900个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通过统筹整合相关财政资金,有效加大了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力度,大大提高了中央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和使用效益。

 

三是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发挥文物资源的社会教育功能。根据《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财政部设立了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对纳入免费开放范围的博物馆、纪念馆或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运转经费和陈列布展、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予以补助,对地方自行免费或低票价开放的博物馆(含民办博物馆)予以奖励。截至2015年,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已经达到1822家,中央财政累计补助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205亿元。通过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保障了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后的正常运转,对于提高博物馆纪念馆展陈数量、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文物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发挥文物资源的社会教育功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财政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这次会议的部署要求,继续加大各级财政对文物保护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文物工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积极贡献。


本文根据新华社、中国经济网相关文章整理而成,图片来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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