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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命”的“仙人跳”!男子微信招嫖致人死亡获刑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恩涉嫌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一案并公开宣判。
刘某恩要求被害人通过微信转帐的方式,缴纳招嫖费用,随后反复向其索要保证金、押金等,亦或谎称无法收款需要重新转帐,以此实施诈骗。
如不从,刘某恩便向其发送数名男子持刀乘车的虚假视频,威胁被害人要到其住宿的房间来找他“麻烦”。
公
开
宣
判
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悔罪态度,江津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以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恩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该判决已于2019年11月25日生效。
面对这些“暧昧”的招嫖信息,大家要耐得住寂寞,扛得住诱惑,合理排解压力,做到洁身自爱,便不会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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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刑庭
摄影:吴京烝
编辑:“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