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工作的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工作的公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请案件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尽量选择诉前通过“重庆法院纠纷易解”平台申请在线调解,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及其律师服务平台申请网上立案、办理诉讼事务,积极配合承办法官通过在线方式参与诉讼。(诉讼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滨洲东路7号)。
2.当事人及代理律师确需来院办理诉讼事务的,请通过12368热线、对外公开电话或者受理通知书上的电话预约接待时间和接待法官。
3.请来院办理诉讼事务的当事人、代理律师及人民陪审员,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体温检查,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来自市外的人员或来自市内高、中风险地区的人员,还应出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4. 请来院办理诉讼事务的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服从司法警察管理,遵守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大厅进出人数限制的要求,并注意保持适当间隔,避免人员拥挤。
5. 拒不佩戴口罩、经检测体温异常或者“两码”异常的人员,以及来自特定地区但拒不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人员,司法警察将阻止其进入诉讼服务场所。拒不配合检查、拒不服从管理,甚至寻衅滋事、扰乱法院立案信访和审判办公秩序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6. 涉及法院审判执行及其他咨询事项,均可通过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拨打以下电话查询或办理。我们将全力做好接听解答工作。
(023)47588045
(023)47588046(诉讼服务)
(023)47586958(群众来访)
(023)47588083(执行指挥)
特此通告。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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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