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12岁弑母少年,监狱才是他最好的学校

此间飞 此地无言 2020-09-13

点击上面蓝字关注本公号



122日晚,湖南沅江12岁男孩吴某康因不满母亲管教太严,被打后心生怨恨,用20多刀将母亲杀死,甚至砍断了母亲的双手。126日,因未到法定年龄,吴某康被警方释放。其父表示,儿子获释后想送回学校读书,遭到多数家长反对,希望当地镇政府能帮忙管教。

 

隔着手机屏幕,还是有不少人会认为,应该释放这个杀母少年,让他早日回归家庭和学校。理由很多,比如,孩子犯错,上帝都会原谅,比如,未来的路还很漫长,不因一次犯错毁了他整个人生。再比如,我们最常听到的,孩子其实也是受害者……

 

警方大概也是这么想的。12月2日杀母,12月6日释放,办案效率还挺高。但我觉得,这更像是在扔一块烫手山竽,怕麻烦而已。

 

回到现实,设身处地地想一想,恐怕就没有一个家长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和一个杀母少年坐在同一间教室。不管你怕不怕,反正我是怕的。一怕这个孩子身上所表现的暴力倾向,二怕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如何与他相处。


一个仅仅因为管教太严,就残暴地将亲生母亲杀死的少年,性格肯定是扭曲的,理解能力和思维方式也不同于常人,你知道哪一句话得罪了他?什么时候他又恶从胆边生?这种恐惧是真实存在的,无关歧视,只是一种自我保护。

 

就算大家都勉强接受,这个孩子重返校园后,也多半会被迅速孤立,在异样的目光中,开始新的生活。而他的杀人犯身份,将在很长时间里都是他无法撕掉的身份标签,把他与外界隔绝。


法律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善意,让他免去了牢狱之灾,但事实上,他走进了另一座没有围墙的监狱。这肯定不是好事,冷漠和排斥更容易让一个人自暴自弃,无所顾忌,因为没有什么可失去的。

 

是的,他还可以换一所没有人认识的学校。问题是,他对熟人是一种危险源,对陌生人难道就是安全的吗?把一种危险从一部分人身边,转移给另一部分人,危险并没有消失,反而会加剧。因为陌生人不了解真相,更容易触发这种危险。

 

那么只剩下一种选择:回归家庭,通过家长的管教让他重归正途。但事实证明,他的家庭教育是失败的。在一个失败的家庭教育环境中,他的处境几乎不会有任何改善。母亲已死,父亲仍然需要为了养家外出打工挣钱,爷爷奶奶依然会娇生惯养,亲戚避之不及,他依然会像野草般自生自灭……看不到一点可以让他改过自新的力量。

 

这个家庭不仅是教育失败,而且很可能是这个孩子杀母的直接原因。

 

记者在采访时问孩子的父亲,事后有没有责备吴某。吴父表示:“孩子太小,不懂事”。

 

另一个细节是,警察带孩子加到现场了解情况时,孩子的爷爷慈爱地摸了摸了孩子的头。

 

将心比心,自己的孩子,无论犯了多大的错,内心都会选择原谅。但原谅不等于无原则的回避,更不是所有责任都可以用一句“孩子太小,不懂事”敷衍过去。过度的溺爱,或许可以说明这个家庭存在着严重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在这个家庭中,母亲的身份是不被尊重的,所以她的死也不是什么天大的事,就像是偷了小卖部的一根棒棒糖。而儿子才是家庭的希望所在,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委屈,哪怕他杀死了自己的母亲。

 

由此,不难推导出吴某杀母的逻辑:正是因为在这个家庭中母亲处于人微言轻的弱者地位,孩子才敢于反抗母亲的管教,乃至于在冲动之中挥刀相向。很难想象,一个正常家庭的12岁少年会如此暴戾而残忍。成长的环境,家庭成员的言行举止和价值观,对一个未成年人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

 

12岁还小吗?不小了,他已经学会了抽烟,学会了偷钱。杀母后,冷静地拿起母亲的手机,向班主任请假,然后处理了身上的血迹,扔掉了凶器,还带着两岁的弟弟去爷爷家吃了早饭,表现出超出多数成年人的镇定和反侦察能力。当然,他对法律后果一无所知,“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妈”,可见他是把自己的妈妈当成了私人物品,可以随意处置。

 

可是,你知道,一个12岁的少年最可怕的地方在哪吗?就是他能像成年人一样杀人,却像婴儿一样完全不知道或者不在意后果,杀人并不因为什么深仇大恨,而只是某一时刻的随机的念头。这不就是冷血杀手的特质吗?

 

保护未成年人是一种正治正确。政治正确最大的问题就是,只关注普遍意义上的公平正义、道德和人性,而忽视了现实和人性的复杂多样性。请注意,我们谈论的不是小偷小摸,不是打架斗殴,不是逃学矿课,甚至不是调戏女同学,而是持刀杀人,是一秒钟就能完成的,把锋利的刀尖插进别人身体的极度危险的行为。这不需要付出代价吗?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能一味的宽恕。对那些轻微的犯罪,或者因过失而犯重罪的未成年人,不妨人性化一点,但对那些不知道法律后果,而主动犯下重罪的未成年人,就不能一放了之。没有管制和约束,生活在同样的环境中,他们增长的可能只是体力,再次犯罪的概率极高。

 

有个韦某,13岁时杀了人,不到年龄放了。14岁时又杀一人,轻判 6年。刚放出来,又杀一人。几年前,湖南邵阳发生的一起弑师案中,那个杀死自己老师的孩子笑着对同伴说:放心吧,我们年龄还小,杀人不用坐牢!过度保护一部分人,就是把另一部分人置于危险中,这样的保护有没有意义?

 

看了很多相关评论,都有意无意地回避了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这个角度。可能大家都觉得,我们的法律修改起来很难,呼吁了这么多年,也不见回应,不如就算了吧。其实有多难?今年8月,韩国就将刑事责任年龄从14周岁降为13周岁。同时,9成韩国国民支持修订或废除《少年法》,以加强对青少年罪犯的刑罚力度。我们也面临同样的问题,为什么就不能改改呢?

 

不改年龄也行,还可以参照英美法系国家的“恶意补足年龄”原则,对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之少年,如果有证据表明他们的危害行为是出于恶意,就可将其看作年龄达标,追究刑事责任。在欧美国家,父母打骂孩子,都有可能被剥夺监护权,保护未成年人的力度比我们大得多,为什么也不放过未成年人犯罪呢?因为这才是真正的保护,背后透着专业精神。我们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恕我直言,只是因为懒,不愿为此付出法律成本。

 

对于这个弑母的12岁少年来说,监狱或许才是他最好的学校。这么说或许有点残忍和无情,但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一个人如果不为他的错误付出代价,那么人永远学不会成长,哪怕他还是一个未成年人。


往期文章

把孩子送进“女德班”,家长需要用电击治疗

郑成月,你不配做个好人

没想到所有人都被俞敏洪带到沟里

小布什写给老布什的悼词,可以入选语文教材了

多么希望这个人渣在22路公交车上




原创作品  欢迎转发


交流请留言或添加作者微信号:qmmc326


长按二维码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