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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季”来了!“Z明星”又被骂上热搜,佛山街坊是这样说的!
根据《科学技术进步法》的相关规定,抄袭剽窃他人的科学技术成果,或者是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弄虚作假的,都要进行整改,并且对有关的责任人员进行处分。去年9月1号开始实施的《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也明确指出,抄袭、剽窃、侵占或是篡改他人的科学技术成果,或者是编造科学技术成果的,都属于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
学术行为容不得半点马虎,更容不得半分虚假,所以我们提醒有志于从事科研的人员,要珍惜自己的个人名誉,珍惜自己的学术生涯,切莫以身示法!
关于科学技术成果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第七条 国家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
企业事业组织和科学技术人员应当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
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抄袭、剽窃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或者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弄虚作假的,由科学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或者单位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获得用于科学技术进步的财政性资金或者有违法所得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追回财政性资金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单位主管机关向社会公布其违法行为,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申请国家科学技术基金项目和国家科学技术计划项目。
●17岁未成年人来应聘工作,招还是不招?答案大多数人都错了
●“胖”也算是职业病?佛山街坊说不存在的!
●给1万元让你去佛山机场拍“风景照”,你愿意吗?街坊竟然说……
●“中介套路太多了!”一提起买房,街坊火气都上来了
●另一半对你不理不睬?冷战也是家暴的一种,街坊们都知道吗?
编辑|南海普法微信编辑小组
法智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