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滇金丝猴到绿孔雀,民间环保组织改写濒危动物消亡史的30年
相信关注我们的伙伴们或多或少都有了解,就在上个月,历时三年的中国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自然之友“绿孔雀栖息地保护公益诉讼”一审胜诉,然而这只是阶段性胜利,并不意味着最终胜利。
为此,自然之友等四家环保机构继续向生态环境部致建议函,申请威胁绿孔雀生存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永久停工。相比于自然之友初创时期环保工作的艰难,这份短暂胜利的背后拥有了更多法律保障。
1993年,梁从诫先生创办自然之友,此后十多年间,倾尽全力投身环保,依靠个人影响力奔走呼号,展开民间外交。现阶段,民间环保组织专业化和公众意识都有所提升,随着2015年新《环保法》出台,环保组织获得法律武器,得以更专业的方式动员更多社会力量,虽是如此,前途依然有困难,也因此需要更多伙伴加入进来,一道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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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云南德钦,奚志农正为如何保护200只滇金丝猴的栖息地发愁。当时的奚志农任职于云南省林业厅,他得知德钦县为了解决财政上的困难,决定砍伐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内100平方公里的原始森林,这里正是这200只滇金丝猴的活动区域。
于是,奚志农开始奔走呼吁,四处寻求帮助,他找到了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的创始人梁从诫。当时的梁从诫为全国政协委员,“林子没有了,猴子也就没有了”,梁从诫对他说:“你要坚持,北京的我们是你的后盾。只要有我一口饭吃,就有你的。”并立刻写信给当时的国务委员宋健,向他转述具体的情况。
很快,批示下来,由政府拨款给德钦县以解决财政上的困难,将滇金丝猴赖以生存的森林从斧头下救出。1998年7月,美国总统克林顿访华,梁从诫将奚志农拍摄的滇金丝猴照片送予他并向他解释,“在灵长类动物中,金丝猴是除人类之外唯一的红嘴唇动物,现在的数量还不足1200只。”
藏羚羊保护工作虽已逐渐步入正轨,但面临的情形依旧严峻。了解到英国是藏羚羊羊绒制品的主要经销国,1998年10月初,梁从诫在英国首相布莱尔访华前夕,致信布莱尔,希望他帮助打击国际藏羚羊及其制品的非法贸易,保护藏羚羊。布莱尔回信,表示愿意与中国联合采取行动,希望有可能终止这项国际非法黑市贸易。
随后,梁从诫起草一份有关藏羚羊问题的考察报告,促成国家林业局决定在青海、西藏、新疆进行反盗猎“可可西里一号”行动。1999年5月,67岁的梁从诫前往海拔4700多米的索南达杰自然保护站,点燃从盗猎分子手中缴获的近400张藏羚羊皮。返程途中,梁从诫遭遇车祸,事后他如此回答,“NGO在中国解决问题不是沙龙式的,是有危险的。在中国做环保,在某种场合不是田园诗,有时候是生死搏斗。 ”
滇金丝猴与藏羚羊能够“劫后重生”,与梁从诫、奚志农、杨欣、索南达杰等一批环保人士的奔走呼号有着紧密联系,他们联络各方资源,倾己所有,但在没有建立完整的保护制度之前,力量依旧显得弱小。
政协是梁从诫推行环保的一个通道,他曾坦率地说:“很多问题都是通过政协提案才得以反映上去。从1989年’插班’进入全国政协,呼吁得挺多,做成的不多。”
1993年,自然之友成立,梁从诫一直“身体力行”奔走在前线,但他也早早意识到个人影响力的局限性。从2004年开始,梁从诫就有意地淡出“自然之友”的工作。他认为,一个健康的组织要依靠组织本身的感召力而非个人感召力。
2005年3月,梁从诫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尽快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提案》。这份提案建议:“尽快着手建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以便更加有效地保障公众的环境权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
十年之后,梁从诫的诉求得以实现。2015年1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效,法案规定,凡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都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法扩大了公益诉讼的主体范围,越来越多的环保组织拥有了法律的武器,民间环保力量对于中国环境事业的参与度提高,从协助者开始向管理者的角色转变。
自然之友也顺势获得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过去,几乎我们提起的所有诉讼都被驳回了,真的很让人沮丧,”现任自然之友总干事张伯驹曾如此描述,“但现在不同了。”
这个不同,从自然之友参与保护“绿孔雀”、“扬子鳄”等濒危物种栖息地中可见端倪。
2016年云南戛洒江水电站开工,对绿孔雀在中国最后一片面积最大、最完整栖息地构成严重威胁,一旦蓄水,整个河谷内绿孔雀栖息地将全部被淹没。为了挽救绿孔雀,2017年7月,自然之友向水电站建设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以及总承包方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绿孔雀在林中 摄影/奚志农
此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于2017年8月14日正式立案。2020年,该案作为中国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一审胜诉,3月25日,自然之友正式对外发声,虽然昆明中院一审判决,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立即停工,但这并不意味着永久停工,“绿孔雀保卫战”尚未取得最终胜利。
当日,自然之友联合山水自然保护中心、野性中国和阿拉善SEE基金会就申请戛洒江一级水电站永久停工,保护绿孔雀栖息地向生态环境部致建议函并发布公开信。
绿孔雀迎来阶段性胜利,但环境公益诉讼之路仍充满崎岖。2017年7月,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向安徽省反馈环保督察意见,指出扬子鳄保护区内存在违规建设项目的问题。
发现这一线索后,2019年9月,自然之友正式向宣城中院递交民事起诉书,起诉泾县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群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破坏扬子鳄栖息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近几十年,由于扬子鳄的栖息地片段化、岛屿化,加之人类生产活动等产生的负面影响,使得其分布急剧缩小,野生扬子鳄种群濒临灭绝,已成为世界上最濒危的鳄类。
该案原告代理律师、北京环助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湘曾向媒体透露,由于年代久远,他们已很难调查清楚扬子鳄保护区遭破坏的来龙去脉,在2019年12月23日庭前会议交换证据阶段,原告提出将泾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追加为公益诉讼第三人。
另据自然之友原告方案件代理人何艺妮介绍,安徽省已在网上对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调规方案进行公示,目前正提请国家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如果通过这一方案,泾县经济开发区将被调整出自然保护区范围。
参考文献:
CCTV:别样人生——访自然历史摄影师奚志农
中国环境报: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遭侵占,自然之友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延期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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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图连载 | 奚志农的自然保护故事:从滇金丝猴、藏羚羊到绿孔雀
图文转载自自然之友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