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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EC.CN 2018-05-26

导读


3月7日,两会期间,今年第一次当选政协委员的京东集团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刘强东,带来了三份提案,一份是关于发挥电商富农作用,打造扶贫“新通路”的提案;另一份是关于打造现代流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还有一份则是关于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建议。对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微信ID:i100ec)为大家带来刘强东委员的三份提案全文。


在《关于发挥电商富农作用,打造扶贫“新通路”的提案》中,刘强东建议,要促进农产品规模化生产,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同时,应调动各方资源,实施“扶贫品牌”培育行动,此外,加快农产品物流设施建设,亦是重要抓手。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从京东方面了解到,截至今年1月,京东以“原产地直采+自营”模式,已开设127个“扶贫特产馆”,其中包括河北、陕西等8个省级扶贫特产馆,上线特色产品逾2万种,帮助贫困地区打造特色品牌。同时,京东通过自营直采、众筹扶贫等模式,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开展扶贫,上线贫困地区商品超300万种,实现扶贫农产品销售额超200亿元,累计10万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受益。


在物流体系方面,京东通过自营物流体系建设,建设覆盖了300多个城市的冷链物流网络,解决农村基础设施薄弱问题,同时,推出“京农贷”,解决农户在采购、生产、加工、销售中的融资难问题,目前已扶持河北武邑跑步鸡、河南濮阳扶贫羊等多个项目。


在《关于打造现代流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中,刘强东认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将成为现代流通体系的核心能力。他建议一方面要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智慧门店等流通新业态,支持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无人科技等在流通领域的研发和应用。另一方面鼓励互联网企业发挥技术优势,赋能传统流通企业,推动“互联网+流通”全面升级。


在《关于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建议》中,刘强东委员建议发挥大数据技术辅助决策作用,提升政府采购决策水平。通过大数据分析,可以为政府采购决策提供更加全面客观的依据,如进行电商大数据匹配等,为采购人提供市场和产品商情,有效提升采购科学化决策和采购满意度。同时,他还建议政府采购加强与电商大数据对接,完善现代化监管手段。



以下为刘强东委员的三份提案全文:


《关于发挥电商富农作用,打造扶贫“新通路”的提案》


近年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互联网在助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各级政府部门大力推动下,电商发挥技术和市场优势,有效对接供需,破解贫困地区“资源限制”,开辟了脱贫攻坚的“新通路”,但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农产品“小”“散”“非标”,竞争力不足。贫困农村地区农业生产技术条件较差,以传统农户家庭等小散生产模式为主,缺少规模化和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通过电商把销售范围扩大到全国后,产量难以满足需求,网上销售的持续性差且难以产生高附加值,市场竞争力不足。


二是农产品品牌发展不足,市场效益没有充分体现。我国农产品品牌发展滞后,一方面是农业发展的内在支撑不足,小、散生产和非标准化的产品难以形成品牌;另一方面品牌建设意识薄弱,农产品“有特色无品牌”“地方特产多,地标品牌少”的现象比较普遍。在消费升级的大趋势下,消费者对品牌信誉度高、产品质量好的优质农产品需求不断上升,农产品品牌建设亟待加强。


三是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产地仓等模式应用难度大。我国农产品物流环节损耗较高,部分地区的农产品物流成本占总成本的30-40%,鲜活农产品的物流成本更是占到总成本的60%,严重掣肘农产品流通。一些企业在政府支持下将产地仓建在农产品生产相对集中的田间地头,将农产品收储加工后通过冷链专线运输到消费集中的城市,确保了农产品品质、降低了损耗、提高了流通效率。但是,由于农产品的季节性强,设施使用率低,运营成本较高,如果没有政府引导、统筹和扶持,推广应用难度大。


为此,建议在落实打赢扶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及相关各方应形成合力,畅通扶贫富农的电商“新通路”。


一、促进农产品规模化生产,提升农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健全农产品生产标准体系、质量认证体系等,充分发挥农科院等技术力量在指导贫困地区农业生产、农产品改良育种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农产品质量。积极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大力培育和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充分调动电商等多种社会资源,鼓励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产业+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新模式,使贫困地区形成能够满足市场需求、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产业,提升农产品的规模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二、调动各方资源,实施“扶贫品牌”培育行动。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鼓励各地立足传统农业优势,深入挖掘资源潜力,积极开展特色品牌,特别是农产品“扶贫品牌”培育和塑造。充分发挥“媒体+电商平台”在“扶贫品牌”宣传推广方面的作用,讲好品牌故事。鼓励各地与电商企业对接,共同建立线上线下品牌农产品营销推广体系,让好东西卖出好价钱。通过品牌推动扶贫事业可持续发展,提升扶贫的社会影响力。


三、出台支持鼓励政策,加快农产品物流设施建设。建议政府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企业建设“产地仓+冷链专线”模式的统筹引导和政策支持,提升生鲜农产品销售品质和效益。同时,进一步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提高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设施的集约化建设和利用水平,保证扶贫“新通路”的持久畅通。


四、加大扶贫宣传,推进“消费扶贫”。发挥国家级媒体资源的宣传作用,增强全社会对扶贫工作的认识,通过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农业扶贫、电商扶贫等扶贫开发。从国家层面积极推动“消费扶贫”,支持电商平台设立扶贫专卖店、电商扶贫馆和扶贫频道,倡导购买扶贫产品、助力脱贫攻坚的社会氛围。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扶贫农产品,提升消费者对贫困地区产品的支持力度,形成社会关心、人人参与扶贫的风尚。




《关于打造现代流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流通体系的高质量发展。随着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和消费升级,现代流通体系在技术、商业模式、基础设施等方面都在发生变革。为适应新时代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需要大力发展更加开放、高效、智能的高质量现代流通体系,在消费端、供给端和流通环节做出全面升级,但在发展中仍面临以下问题:


一、传统流通企业数字化能力不足。


从规模看,线下传统商业占比超过80%,但增速远落后于电子商务等新业态。2017年,全国网络零售额增速为32.2%,而同期线下实体店零售额同比增长仅为7.6%。在效率上,新业态远高于传统业态,比如京东通过数字智能技术和高效供应链改造的线下生鲜超市7FRESH ,其坪效是传统生鲜超市的5倍。传统商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能力不足。


二、基础设施不适应新技术新业态发展。


现有商业基础设施在商业设施布局、物流规划、仓储设施用地等方面,无法适应新型商业发展的需要。例如,在商业网点规划中,未能充分考虑线上业务及线下新业态的发展;许多城市规划的物流基地,主要服务于传统工业企业,缺乏对电商仓储等体现民生、高效、智能的新型物流中心的考虑;部分城市仍存在配送车辆通行停靠不便、配送网点设施不足等问题。


三、流通体系仍面临品质不高、发展不规范问题。


流通环节能否把质量好关,事关供给端和需求端的质量。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等问题仍长期困扰流通市场,严重影响行业健康发展,也不利于推动国家经济品质的提升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些问题在线下长期存在,随着互联网发展,又在线上形成新的传播渠道,一些危害行为也更具隐蔽性,给监管和治理带来挑战,不但侵害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利,而且造成国际上的不良影响。


四、现行制度法规亟待进一步创新。


现代信息技术与流通体系融合,催生出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但在推广应用中,仍缺乏配套法规和制度。比如,无人送货飞机、无人配送车等,在效率、成本方面具有很大优势,应用场景广阔,技术上也已日渐成熟,但目前在路测、路权、空域使用等方面仍缺乏有针对性的规定及便利化措施。


为推动建设高质量现代流通体系,建议从国家层面做出顶层设计,并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推动:


一是大力推动流通领域数字化升级。一方面,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智慧门店等流通新业态,支持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无人科技等在流通领域的研发和应用。另一方面,鼓励线上企业发挥技术和数据优势,赋能传统流通企业,推动“互联网+流通”全面升级。


二是大力发展新型智能商业基础设施。加大对传统商业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升级。支持发展智慧供应链,鼓励制造企业与流通企业利用新技术形成全链条高效协同。支持发展智慧物流,在仓储用地、无人科技应用等方面制定鼓励措施,并根据新业态发展优化土地功能布局。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和金融科技,支持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


三是大力发展品质化流通体系。开展“品质流通”行动,鼓励线上线下流通企业严把品质关,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提倡品质消费,推动形成重品牌、重质量的消费环境。支持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联动,推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实施。针对市场不规范问题,加强立法、执法和标准体系建设,推进高质量流通体系建设。


四是加快适应新技术应用的制度创新。无人送货飞机、无人配送车等智慧物流新应用是未来发展方向,应加快制度创新,为新技术新产品的规模化应用创造有利条件。在其大范围应用之前,可通过试点示范的方式,探索在一定范围内商业应用的管理方式,不断发现并解决安全、规范等方面的问题,为智能化时代的到来积累经验。




《关于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建议》


今年是《政府采购法》施行的第十五年。我国政府采购在短短十四年里,走过了欧美国家200多年的历史进程。特别是2015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财政部《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均为快速推动电子化政府采购进程指明了方向。随着我国互联网、电子商务蓬勃发展,商品采购销售日益扁平化,一些大型电商平台的大宗采购和产业供应链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大数据技术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得到广泛应用,流通效率不断提高,商品价格日益透明化,采购效率和成本不断优化。当前,政府治理向精细化、高效率、科学化发展,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采购模式和大数据技术在政府采购方面的应用前景广阔,对推动完善我国电子化政府采购有一定借鉴意义。为此建议:


一、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目前,很多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已经建立起电子商城,实现了商品展示、选购和订单生成电子化。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在合同签订、交货验收、财政支付和报销等环节实现“电子合同、电子签收、在线支付和电子发票”等,从而在采购预算到采购计划、商品选购、生成订单、订单配送、货物验收、资产入库、电子发票和国库支付的全流程实现电子化,业务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或通过系统对接自动采集,避免人工干预,保证数据的客观性,确保政府采购阳光透明高效。


二、发挥大数据技术辅助决策作用,提升政府采购决策水平。为确保控制采购成本,现行采购明细有的甚至具体到商品型号,由于产品技术快速更新换代,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采购效率和质量。通过大数据分析,可以为政府采购决策提供更加全面客观的依据。为此,可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如进行电商大数据匹配等,为采购人提供市场和产品商情,有效提升采购科学化决策和采购满意度。


三、加强与电商大数据对接,完善现代化监管手段。加快供应商诚信体系大数据建设,识别、防范供应商围标、串标和欺诈等行为。加强对采购单位、评审专家、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的考核评价大数据分析。利用电商数据建立大数据价格比对、预警机制,提升政府采购现代化监管水平。(文/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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