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珠海这里放“大招”了!
真金白银支持、
政策支持给力!
促进珠海集成电路、
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发展,
珠海高新区放“大招”了!
为集聚创新资源,打造湾区最优发展环境,围绕“新科技、新产业、新业态”做强做优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3月12日,高新区举行政策新闻发布会。
会上分别对新印发的《珠海高新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珠海高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和《珠海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扶持办法(修订)》政策进行解读,并就媒体提出的问题作出回应。
据介绍,高新区重磅出台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以及科技创新政策,是进一步优化高新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环境,集中资源推动产业高端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不断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为珠海市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贡献高新力量的关键一步。
三大科技产业政策
是对原政策的精准性、导向性和
奖补力度上进行新一轮的完善,
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不断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
建成有较强影响力的产业集聚区。
同时,重点推动企业科技创新,
科学引导产业优化升级,
三大科技产业政策亮点逐个看~
《珠海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扶持办法(修订)》
该办法主要包括了八个政策点,主要体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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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
为推动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快速增长,质量稳步提升,同时吸引更多高新区主导产业企业的上下游企业集聚高新区,拟从认定、引进、树立标杆三方面对企业给予奖励。
一是对通过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给予奖励资金30万元,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资金20万元。
二是对从市外引进高新区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落户奖励资金最高50万元。
三是对纳入全市综合创新能力100强、税收贡献100强、成长性排名100强三个名单之一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资金10万元。
(二)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发展。
为鼓励企业新建或完善研发机构,积极提高自主创新及研发能力,对企业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同一级别的企业研发机构只奖励一次。
(三)支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
为吸引高校、科研机构(含具有研发能力的医疗机构)、行业龙头企业的人才和科技项目集聚高新区,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对经区管委会同意并签订合作协议的协同创新中心,一是对3000平方米以内的租赁办公面积给予年度最高150万元房租补贴,最多补贴3年;二是每年给予50万元的运营经费补贴,最多补贴3年。
(四)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发展。
为促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为高新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支持。一是对高新区主导产业内由市财政性资金主导建设的公共服务平台,经区管委会同意后,按每月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单个平台补贴面积最多2000平方米。二是对主导产业内非市财政性资金主导建设的公共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认定为高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经认定后,按核定的区内企业向其购买服务的实际发生费用,给予购买服务企业50%的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五)支持科研人员双向流动。
为支持科研人员双向流动,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区内高校科研人员同时兼任高新区主导产业目录内企业的高级管理人才(副总经理以上且企业支付年薪20万元以上)、股东(货币实缴出资额不低于30万元的企业股东,或持有公司股权占比30%(含)以上的企业股东),一是支持参与高新区高层次人才评选;二是按《珠海高新区引进培育人才“凤凰计划”若干措施(试行)》给予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
(六)鼓励产学研合作。
为推进高校力量的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通过购买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力。对区内企业向非关联的区内高校(含校本部)、港澳高校以市场化方式购买的服务(含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向区科技产业部门申报备案;在技术合同执行完毕后,对购买服务企业按技术合同实际发生额的10%予以补贴,单个合同补贴金额最高10万元。
(七)支持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
为吸引优秀科技人才为广东企业创新发展服务,广东省科技厅自2020年起组织开展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为鼓励区内企业积极参与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对获得项目资金支持的企业,按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的类别给予配套资助资金最高20万元。
(八)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
为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办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区内企业积极参与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对首次纳入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储备库的企业,给予奖励资金5万元;对首次纳入省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给予奖励资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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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共十七条,其中第三条至第十四条是产业发展扶持措施的核心,政策措施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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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人才服务和政策支持
《政策措施》第三条以《珠海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人才目录》为指引建立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人才库,围绕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安居保障、人才服务等方面给予企业、高校及人才补贴和政策优待。
(二)租用物业补贴
《政策措施》第四条对2019年起新注册或迁入高新区的生物医药企业,分情况给予房租补贴。第一款至第三款分别对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获得资质情况、享受补贴的租赁面积和具体补贴标准等进行了规定。第四款对实缴注册资本概念予以定义,并明确了企业须提交的佐证材料。第五款规定企业享受房租补贴的租赁面积具体用途和退回机制。第六款规定享受本条款的企业累计享受高新区各类房租补贴时间不超过60个月。
(三)购置物业补贴
《政策措施》第五条对在高新区购置物业的生物医药企业,分情况给予购房补贴。第一款至第三款对企业购房的补贴比例保持一致(20%),但设置了不同的补贴资金封顶额度。第四款规定分阶段对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企业给予购房补贴,同时规定每家企业能享受购房补贴的次数和退回机制。第五款规定企业享受购房补贴的物业具体用途和退回机制。
(四)装修补贴
《政策措施》第六条鼓励高新区生物医药企业按净化车间标准装修,对达到10万级(含)或C级(含)以上等级装修标准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审核的,按认定的净化车间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此条款有利于推动高新区生物医药企业建立科学的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环境、工艺、运行和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地消除潜在的生物活性、灰尘、热原污染,生产出高品质、卫生安全的药品及医疗器械。
(五)龙头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政策措施》第七条第一款对高新区当年产值(营业收入)在15亿元(含)以上的生物医药龙头高新技术企业,按三种标准在次年度予以奖励。第二款规定符合本条款的生物医药工业企业按年产值核算,服务业企业按年营业收入核算,年产值(营业收入)及增速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此条款有利于推进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鼓励企业继续做大做强。
(六)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阶段扶持
《政策措施》第八条第一款对取得临床试验凭证并进入临床试验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同类产品的不同规格按一项受理,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其中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最高奖励100万元)。第二款对新启动临床试验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并购买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责任险的,按责任险保费的5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20万元。此条款有助于提高高新区医疗器械企业的风险控制意识,从而提高产品安全性、降低临床试验风险。
(七)支持新引进建设CDMO
《政策措施》第九条对高新区新引进建设的生物医药行业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服务组织(CDMO),按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方式予以支持。原则上在新建阶段,按照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每个项目最高补贴1亿元;平台建成运营后,按照其上年度为无投资关联的生物医药企业服务金额的10%给予奖励,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最多奖励3年。此条款有利于促成高新区引进建设CDMO机构并加快投入运营,积极为高新区生物医药企业提供研发生产外包服务。
(八)成果产业化奖励
《政策措施》第十条设置了成果产业化核定门槛,对首次取得药品或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证书,并在高新区产业化的产品,自取得注册证书次年起三年内(按财政年度计算),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年销售收入的5%、4%、3%予以奖励,单个产品年度奖励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资金不超过200万元。另外,第十条明确了企业获得的奖励资金可用于对个人的奖励比例,并规定了企业享受本条款须提供的佐证材料。此条款有助于推动生物医药企业在取得产品注册证书后,尽快实现成果产业化,同时有利于激励企业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个人奖励,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九)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奖励
《政策措施》第十一条鼓励高新区生物医药企业积极参加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对参加国家科技主管部门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国家三等奖(含)以上的项目,在高新区设立独立法人企业进行产业化,且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对该产业化企业给予100万元的创业奖励,同时第十一条规定了企业享受本条款须提供的佐证材料。此条款有利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集中优势资源向自主创新倾斜,使企业真正成为研发投入、技术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
(十)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补贴
《政策措施》第十二条鼓励高新区生物医药企业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首次通过ISO 9001或ISO 13485认证的,每项认证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此条款有助于促进高新区生物医药企业强化品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十一)鼓励成立产业联盟或行业协会
《政策措施》第十三条鼓励在高新区成立生物医药产业联盟或行业协会,有效整合生物医药产业各类资源。对新成立的生物医药产业联盟或行业协会,每年给予10万元的运营经费补贴,最多补贴3年。此条款有助于高新区新成立的生物医药产业联盟或行业协会开展技术创新协作、组织培训及举办高端论坛、展会等相关活动。
(十二)参展补贴
《政策措施》第十四条鼓励区内产业联盟或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参加业内知名度较高、专业性较强的展会,报区科技产业主管部门备案后,在未享受其他各级财政补贴的情况下,对参展企业展位费、特装布展费按实际发生费用的30%予以补贴,每家企业同一展会最高补贴10万元,每家企业同一年度最高补贴30万元。此条款有助于提高产业联盟或行业协会组织及生物医药企业参加展会的积极性,支持企业拓宽销售渠道,扩大行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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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新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该政策措施共十条,根据产业发展特点,重点围绕“引进培育产业人才”“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发展”“保障产业发展空间”“支持重大产业项目落户”“支持产业创新环境发展”等六个方面进行扶持。具体扶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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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引进培育产业人才
本条款以《珠海高新区集成电路产业人才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指引建立产业人才库,构建引才、留才和育才全方位人才政策体系。在引才方面,不仅对人才自身发放生活补贴,还对企业引才给予一次性的补贴,用于缓解引才压力。在育才方面,一是支持高校学科建设,对辖区高校增设微电子或集成电路相关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或增设集成电路相关专业的给予一次性资助,支持产教融合,鼓励高校加大招生规模,对招生给予补贴;二是鼓励研发人员提升学历,既能加快企业提升研发水平,又满足了人才职业提升需求。在留才方面,鼓励应届毕业生留区工作,对辖区高校毕业的微电子或集成电路相关专业的学子留在高新区工作的,给予高校一定的奖励支持。此外,加强人才的安居保障,对在库人才优先安排人才公寓、共有产权房。最后,强化人才服务意识,通过发放“珠高特色产业人才卡”,可让人才在高新区享受优质的教育、医疗、金融、法律等相关服务,还可在高新市范围内享受机场、高铁及客运码头等VIP服务,全面提升人才的服务水平。
第二条: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本条款包括鼓励企业申报行业奖项、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支持企业加快发展三个方面。本条款是对市扶持政策进行错位衔接,根据行业特点,尊重行业评价,对入选行业奖项的企业给予20-50万元的奖励;研发费用补助方面,采用每年设定不低于2000万元的补助资金,聚焦于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支持企业加快发展方面,基于高新区中小企业较多的特点,鼓励企业加快发展速度,分别对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速超过一定比例的规上集成电路设计研发类和制造封装类企业,对其增长额给予奖励,力促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壮大。
第三条:支持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发展
为吸引上下游优质企业落户高新区,完善产业链环节,同时促进区内企业交互采购,对规上企业采购区内非关联企业自主研发芯片或模组按其年度采购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补贴。另外,为引进和支持封装类企业在高新区发展,鼓励企业在本区封装,对封装费用给予一定补贴。本条款对市级政策“只限于首次采购,且要求企业年度销售额达10亿元”做了错位补充。
第四条:保障产业发展空间
为支持初创企业加快发展,对在高新区租赁办公场地或购置研发和生产用房的企业,可按照一定的比例申请补贴。本条款沿用了原政策的扶持思路,对租用、购置物业都进行补贴,但改变了补贴条件,同时加大了补贴力度。其一,第一年对新引进高新区的初创企业或项目按照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项目所获相关投资机构的投资额度作为全额免租的条件;第二年对企业获得投资机构投资一定额度、获得创新创业大赛市赛优胜奖、高企认定、纳入规上统计库、完成一次流片等其中一项的,再给予50%的房租补贴。其二,对规上企业购置物业的,按照实际购置价格的最高20%给予补贴,根据企业运营情况分三年进行补贴。
第五条:支持重大产业项目落户。
本条款是为了支持上市企业通过募集资金在高新区投资项目。市级政策对生产制造项目的落户和增资、总部项目落户和发展、总投资额在3亿元以上的企业以及并购高端项目等方面进行扶持。为吸引此类重大项目落户高新区,对其在高新区总投资额在2亿元以上的项目给予1%-3%的补贴。
第六条:支持产业创新环境发展。
本条款主要与市级政策错位补贴,其一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在高新区运营发展给予房租补贴;其二对在高新区设立且经区科技产业主管部门备案的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根据其在高新区举办产业活动的次数和标准给予最高20万元的运营经费补贴;其三鼓励区内产业联盟和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对外交流,对参展企业的展位费给予30%的参展费用补贴。
第八条至第十条
明确奖补资金、项目管理及政策解释、政策期限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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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记者问答
Q1:.在科技创新政策中,此次修订中重要调整的方面是什么?为什么要进行调整?背景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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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印发的科技创新政策,是对高新区原科技创新政策和协同创新政策的修订和整合,主要围绕以下三方面进行调整:
一是继续加大高企培育力度,推进高企树标提质。比如对高企首次认定奖励由原先最高20万元提高至最高30万元;对高企重新认定奖励由原先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对标杆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范围由50强扩大至100强。
二是着眼于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比如对企业研发机构奖励方式由补差额改为定额奖励,企业按梯度完成市级、省级、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可获得的奖励由原先的200万元提高至580万元。
三是着眼充分利用好高校资源,破解科技、经济“两张皮”的难题。高新区现拥有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北师大珠海校区、北理工珠海学院、UIC等4所高校,同时澳门科技大学将在高新区设立研究生院。
在新政策中我们从以下方面进行探索,如鼓励企业向非关联高校购买服务,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按合同实际发生额的10%予以补贴;支持科研人员在高校和企业间双向流动,相关科研人员可享受高新区人才政策支持;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省科技特派员和产教融合相关工作,对纳入省支持范围的企业给予配套资助。
Q2:在生物医药和芯片产业政策领域,最大的亮点内容是什么?
两大产业政策领域,最大的共性亮点是人才引育政策。人才是第一资源,加快集聚更多的高端产业人才,是高新区创新发展的使命担当。目前区内产业人才紧缺,为实现产业规划和行动计划提到的人才发展目标,我们这次在两大产业政策中首次编制了产业人才目录,并以目录为指引,建立产业人才库,构建引才、留才和育才全方位人才政策体系。加大对产业紧缺人才的补贴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入库人才给予最高80万元的生活补贴;支持产教融合,对符合条件的辖区高校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学科建设资助支持;为全面提升人才服务,对人才发放“珠高特色产业人才卡”,解决人才子女教育、就医等方面的棘手问题。
Q3:与珠三角其他城市相比,高新区的政策有哪些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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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全省各地市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产业政策,最大的优势当属聚焦引进培育产业紧缺人才,首次编制集成电路产业人才目录,建立产业人才库,出台一系列的产业人才支持政策,并且对辖区高校设立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相关专业给予学科建设资助,推动本地人才输送。
通过横向对比广州、深圳两个重点城市的产业政策,高新区新产业政策还有以下四个突出优势:
一是为营造良好的产业氛围,鼓励企业参加行业大赛,对获评赛迪研究院、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等相关机构奖项的集成电路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生物医药项目,待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后,给予100万元的创业奖励。
二是结合区内中小企业较多的特点,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规上企业对其营业收入增长额给予1%的奖励;对首次取得新药证书或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次年起三年内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年销售收入的5%、4%、3%予以奖励。此举有助于推动高新区中小型集成电路和生物医药企业快速壮大生产规模。
三是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发展,对区内交互采购的集成电路企业给予采购补贴,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
四是高新区积极鼓励研发创新,对医疗器械企业取得临床试验批件便予以支持,把奖补时间前置,大大缓解企业在研发阶段资金紧张的问题。
Q4:经过一年多发展,目前高新区生物医药和芯片产业现状如何(现状、优势和难点)?除了政策扶持外,助推产业发展有没有其他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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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和优势:
高新区集成电路产业经过20多年的培育和深耕,已逐步形成“应用引导,设计牵头,兼顾材料、制造和封装逐步完善”的新格局,培育了全志科技、炬芯科技、英集芯等知名企业,产品涵盖蓝牙芯片、电源管理芯片、存储芯片、SoC和消费电子芯片等方面,逐步形成产业集聚度高、自主创新能力强的集成电路聚集地;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势头迅猛,目前已形成血液净化、基因重组药物、生命监护、医学影像、体外诊断试剂、植介入医疗器械等六大特色产品门类,聚集了健帆生物、亿胜生物、宝莱特等知名企业,拥有国际水平的血液净化设备、基因药物、数字化X射线系统、CT球管等产品。2020年,集成电路产业规模达24.89亿元,同比增长23.2%。生物医药产业规模达62.38亿元,近五年年均增长率超20%。
难点:
行业人才缺乏,尤其是高端专业人才匮乏;科研投入不够,产学研合作机制尚未健全;产业内部结构和产业链有待完善,产业专业园区建设相对滞后,配套设施不完善;行业内部信息交流亟需加强等问题。
举措:
2020年高新区提出产业发展“五个一”模式:即一个产业规划、一个产业政策、一个产业基金、一个产业园区、一个产业办公室。为助推产业发展,除了刚出台的产业政策,目前两大产业发展办公室均已成立,并已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及行动计划,建设集成电路设计孵化基地,打造生物医药产业园,举办行业高端论坛及研讨会,通过主动作为,积极做大做强两大产业。
Q5:目前人才政策方面,珠海市已出台“英才计划”,高新区也出台了“凤凰计划”,为何还要在政策中编制产业人才目录,出台产业人才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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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英才计划”在高层次人才、博士博士后、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等领军人才方面给予了重大支持,高新区“凤凰计划”也结合区内人才情况,对全区的产业人才进行普惠性的扶持。
当前,培育壮大产业人才队伍是加快建设“3+X”新兴产业高地的必由之路。通过与企业的多次调查走访、研究座谈中了解到,高新区产业人才队伍中最急需紧缺的是中层骨干人才,而这类人才在市区普适性的人才政策中没有更突出和具体的扶持方向。
为了更好的引进、培育和留住这类人才,加快高新区产业高地、人才高地、创新高地的建设,现首次编制产业人才目录,建立产业人才库,加大对产业紧缺人才的政策支持和管理服务,与市区人才政策进行错位衔接,构建从产业金字塔尖到塔基的全方位人才政策体系。
Q6:好政策关键是要落实好,请问下一步将如何推动政策落实?
对于如何扩大政策知晓度,使政策用好、用实是我们政策制定部门最关切的问题。当前,通过新闻发布会,让各大媒体大力宣传高新区科技产业政策,辐射全省乃至全国,不仅有利于推进招商引资,还能扩大区内企业对于政策的知晓度。接下来,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将在以下两方面做好政策的落实。
一是抓好政策宣传。通过“线上+线下”推广宣传的模式,通过报、刊、网、台等途径,采取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通过到区内各园区中心和孵化器等进行政策宣讲,用口语化、通俗化、浅显直白的语言进行政策输出。
二是落实精准资助。两大产业政策的实施期将从2021年开始实施,后续将尽快对政策条款制定相应的申报指南或操作规程,每年足额安排财政资金预算,尽快发布具体的项目申报条件、要求、受理时间、方式、程序、资金支持标准等申报指南,并加大宣传,力争不落下任何一个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或个人。
来源 | 珠海政府网整理,素材来源于珠海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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