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台电梯给予6万元补助!珠海这些区陆续出台增设电梯政策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一直是市民比较关注的问题。
为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
提高宜居水平,
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
陆续出台增设电梯的政策,
按一台电梯给予6万元的
标准进行专项补助!
今天
小编根据珠海市政府印发的
《珠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
编制了一份增设电梯的指引指南,
一起来看!
可增设电梯的范围
已投入使用的3层及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
既有住宅本单元内有多套住宅且全部为同一产权人拥有;
独立产权住宅建筑(含别墅)需要增设电梯。
【注】已纳入城市更新拆建范围的住宅不适用哦!
业主表决比例要求
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注】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或属于严重遮挡范畴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或被严重遮挡的业主同意。
▲加装电梯后市民出入更方便。
第一步 签订协议,制定方案
签订增设电梯协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出具增设电梯工程设计方案。
第二步 可行性审查
经镇街审查符合申请要求后,由镇街报区增设电梯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增设工程电梯方案进行可行性审查。
第三步 公示
镇街将增设电梯申请书、增设电梯协议、增设电梯工程设计方案等内容在拟增设电梯的工程现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
第四步 方案施工图盖章备案
由镇街对增设电梯协议和增设电梯工程设计方案予以盖章备案。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向审图机构申办施工图审查并应取得《审图合格证》。
第五步 联合审查
区增设电梯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审查,出具联合审查意见。
【注】根据联合审查意见修改并确认后,申请人取得盖章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审查意见表》后,方可依法增设电梯。
增设电梯资金筹措
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约定。
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原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资助。
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原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资助。
属地政府老旧小区整治专项补助资金。
【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增设电梯,支持探索代建租赁、新增设施有偿使用、各类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广告投放等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增设电梯的方式和途径。
▲资料图。
那么,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申请补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赶紧来了解!
香洲区
珠海市香洲区印发了《珠海市香洲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细则》,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4月13日止。自2018年6月1日起至2026年4月13日内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增设电梯项目,按一台电梯给予6万元的标准进行专项补助,专项补助经费用于增设电梯建设过程中的各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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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珠海市香洲区既有住宅
增设电梯工作实施细则》原文。
金湾区
珠海市金湾区印发了《金湾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细则》,自2021年10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4月13日止。自2021年4月15日起至2026年4月13日内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增设电梯项目,按一台电梯给予6万元的标准进行专项补助,专项补助经费用于增设电梯建设过程中的各类费用,补助资金应由共同出资增设电梯业主进行协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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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金湾区既有住宅增设
电梯工作实施细则》原文。
斗门区
珠海市斗门区印发了《珠海市斗门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细则》,自2022年4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4月13日止。自2022年4月13日起至2026年4月13日内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按一台电梯给予6万元的标准进行专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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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珠海市斗门区既有住宅
增设电梯工作实施细则》原文。
▲资料图。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否安全?
针对增设电梯申请中
老龄人数量多的小区、楼栋
有什么考虑?
如何保障低层业主的权益?
……
关于增设电梯的热点问答来了!
增设电梯可以由谁申请?
A:
增设电梯由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作为申请人,负责增设电梯的意见统一、项目申报、设备采购、项目实施、维护管理等工作。
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业主代表、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等其他相关单位作为增设电梯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实施前款规定的工作。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否安全?
A: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规范的施工、专业的安装、精准的检验,是可以保证电梯的正常和安全使用的。
针对增设电梯申请中老龄人数量多的小区、楼栋有什么考虑?
A:
针对增设电梯申请中老龄人数量多的小区、楼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指导镇街、社区志愿者提供上门服务;对于家庭困难的孤寡老人,鼓励业主自愿调整费用分摊。
关于增设电梯,若业主发生争议,应当如何处理?
A:
在解决住户之间的矛盾上,首先引导相关当事人进行友好协商,各方充分表达诉求;其次是发挥基层协商协调机制,通过小区业委会、社区居委会、镇街等搭建沟通议事平台,组织召开协调会、听证会等方式,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参与监督和后续管理等工作。
增设电梯工作过程中施工安全如何保障?
A:
增设电梯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并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应当按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警戒、警示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居民出入安全。同时,增设电梯所在辖区的镇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巡查,对增设电梯工程的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低层业主权益将如何保障?
A:
针对第一、二层业主,原则上要预留不超过增设电梯总工程费用的30%作为补偿。涉及权益受损补偿问题且经协商或者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的,申请人可以委托评估机构或咨询机构就增设电梯是否对提出异议业主的权益产生实质性影响和相应补偿标准等进行评估。如果通过评估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依法另行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让法院最终来裁定。
因增设电梯造成通风、采光、日照、通行等方面的不利影响,该如何处理?
A:
如增设电梯导致有关业主的采光、通风、通行或房屋价值等合法权益受到不利影响的,应当依法给予适当补偿,补偿费用在筹集资金中支出,由业主之间协商。
由谁管理增设后的电梯?怎么管理?
A:
电梯使用管理者负责增设电梯的日常使用和运行管理;增设电梯的业主可以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电梯,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为电梯使用管理者;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鼓励增设电梯申请人投保电梯综合服务及责任保险。
增设电梯的工程费用和运维费用的分摊比例是什么?
A:
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根据协商约定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的,可以借鉴增设电梯的成功案例,结合自身小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协商;
也可以参考以下分摊比例约定增设、维护和养护费用的分摊:以第四层分摊系数1为基准,第一、二层分摊系数为0,第三层分摊系数为0.5、从第五层开始每增加一个楼层分摊系数增加0.1,即第五层分摊系数为1.1、第六层分摊系数为1.2、第七层分摊系数为1.3,并以此类推出资比例;同一楼层各户的出资比例可以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该层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增设电梯后,业主发生变更怎么办?
A:
增设电梯的业主发生变更的,变更后的业主应当按照增设电梯协议的约定承担原业主的管理责任,变更后的业主与其他增设电梯业主重新约定维护保养分摊等电梯管理责任的除外。
加装电梯有补助,
减轻了住户的压力,
让老旧小区居民出入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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