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新增3家!被认定可获40万扶持!这项政策,超给力!
UIC创客中心
UIC创客中心由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建设和运营管理,于2019年下半年开园运营。目前,该基地孵化场地面积2480平方米,包括孵化项目办公区、创业培训区、创业实践走廊、导师工作室等,是学校创办的公益性大学生创业项目孵化和成果集中展示平台,也是学校应用型人才培育的重要载体。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UIC创客中心主要任务为学校创业教育、大学生素质拓展提供实践环境,为师生创业提供指导与资源对接服务,对学校师生和校友在创业活动中涌现的优秀创业项目进行孵化培育,扶持一批师生实现自主创业和创办学科性企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该基地累计孵化创业企业(项目)90个,其中港澳台企业6家,外资企业2家。现有在孵企业(项目)48 个。提供大学生创业见习机会或就业岗位超过1000人次。服务在孵项目(团队)累计参加各类校外创业大赛20场次,参赛项目团队数量达到169个,获得大赛奖项22个。创客中心获得社会荣誉方面的奖励项数3项。
UIC创客中心
同时,UIC创客中心配套建设校外孵化加速器珠海高新区UIC产学研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累计引进12名博士创业团队。直接投资在孵企业270万元,在孵企业获得外部投融资超过2000万元,获得知识产权31项。
地址:珠海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同路2000号6栋(T3)
珠海国际健康港
珠海国际健康港东临机场高速,由珠海金航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建设和运营管理。项目规划总面积为16.8万㎡,总建筑面积约26.8万㎡,投资总额为16.8亿元,定位为集产、学、研、销、服等功能于一体的高端化、国际化的生物医药综合产业园。
目前,园区在孵生物医药企业38家,正式入驻企业31家,直接带动就业人数786人,其中市级一类人才4 人、二类人才1人,博士人才35人,2021年入驻企业创造产值1.18 亿元,汇聚了一批技术、资本、人才等科技创新资源,并逐步成为创新驱动的新引擎和新经济力量,不断推动金湾区生物医药产业的集聚融合、高质量发展。
珠海国际健康港
金航产业公司坚持以国际健康港为核心形成一个区域生物医药小生态圈网,为企业提供研发、检测、中试、生产、物流、投资孵化等专业化、标准化的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全生态综合服务。目前已成功引进涵盖工商财税、知识产权、环评环保、人力资源、政策申报等 12家专业服务机构,2021年累计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服务活动24场次,全部为公益性免费活动。
珠海国际健康港全景图
为更好助力企业创业,珠海国际健康港创业孵化基地积极为在孵企业申请相关租金减免政策,入孵企业可享受先交后补的租金减免政策,最高可获三年租金减免扶持政策,珠海国际健康港内在孵企业80%以上享受相关租金减免政策,能够有效减少企业创业成本,提高创业企业成功率。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西路628号
国家食品安全(横琴)创新中心
国家食品安全(横琴)创新中心由珠海横琴高择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中心重点打造集商务办公商业街区、公寓于一体的高端产业园区,服务港澳企业、科技创新企业以及培育创新创业企业,致力成为配套完善的楼宇经济标杆项目。
项目北靠横琴山、南面天沐河。占地面积约8.6万㎡,建筑面积约25万㎡,容积率2.0,绿化率35%。建筑设计采用“海洋之帆--乘风破浪--扬帆万里”的理念,整体由九栋主体建筑构成,分为两栋写字楼,三栋单元式办公,四栋公寓。在平面布局上分别采用开放式办公区域,封闭式居住区域和两块商业区域组成。两大区域之间用L形商业连廊进行封闭隔离,最大楼宇间距达到63.5米。
项目自身配套齐全,设有会议中心、多功能厅,2500㎡食光餐厅、商业街区、室外篮球场、室内外恒温泳池、运动会所、儿童活动中心及带有1200多个停车位且提供新能源电车充电等服务,致力打造园林式的生态办公环境。
国家食品安全(横琴)创新中心
国家食品安全(横琴)创新中心功能载体包括基础孵化办公区、孵化服务公共区、孵化成果展示区、路演中心以及会议交流区等。打造集人力资源、财税代理、法律咨询、金融服务工商注册、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开拓、管理咨询、政策咨询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目前,共吸引60多家创业实体入驻孵化培育,吸纳就业人数超过1000人次。
国家食品安全(横琴)创新中心全景图
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2333号
珠海市创业孵化体系建设与运营情况
我市创业孵化载体建设与运营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创业载体建设主体呈现多元化格局。全市认定的30家创业孵化基地,其中,人社部门主办的3家,国有资本主办的7家,高校主办的5家,民营资本主办的8家,其他7家,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支持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发展,优化人才创业环境。
二是创业带动就业效应初步显现。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累计孵化企业(项目)4856个,直接带动就业4.21万人,平均每个项目带动就业8人以上。
三是探索建立双创人才培养输出机制。我市具有高校资源集中的优势,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等6所高校先后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提供有力支持和服务保障,促进专业学科教育与创业引领教育深度融合,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创新创业型人才。
四是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吸引港澳青年创业团队到我市落地发展。各创业孵化基地以实际行动参与开创珠澳合作新局面,促进珠澳两地高校产学研合作,推动珠澳两地青年创业交流和推广。累计吸纳澳门创业项目459个和香港创业项目75个到我市落地发展。
五是孵化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创业孵化基地从创业辅导服务、技术创新服务、投融资服务、推广对接服务、商务服务、物业服务等多个板块出发,为初创企业(项目)和团队孵化营造优良生态,培优孵化,入孵项目动态良性循环,助力创业型企业成长。
六是按照“一核两翼”布局,推动构建多层次孵化体系。市人社部门充分发挥广东珠海公共创业孵化(实训)基地作为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示范引领效应,与高校、各市级创业孵化载体联动,打造“孵化+加速+小试+中试”闭环式创新生态场,形成创业孵化合力。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高质量的创业环境,
离不开政策的支持!
咱们接着往下看~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2020年12月9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珠海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办法》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在珠高校和社会力量新建或利用各种场地资源改造建设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搭建促进创业的公共服务平台。
《办法》提到,被认定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不含市属区属院校)的,给予建设扶持经费40万元。复评达到优秀等次的,给予后续建设扶持经费10万元(一个基地只能享受一次);
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扶持经费主要用于减免场地租金、配备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优化办公环境、提供免费创业服务等方面的支出,经费申领程序按本市创业补贴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订服务协议并承担孵化服务,为创业者提供1年以上期限创业孵化服务并孵化成功的,可按实际孵化成功户数给予每户3000元的创业孵化补贴,补贴申领按本市创业补贴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答:由各级政府部门、高校或社会力量在我市投资建设,以培育初创型、创新型小微企业为目标,为初创小微企业或创业团队提供低租金、低收费的创业环境,并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管理咨询、融资服务、事务代理等孵化服务,能够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具有滚动孵化创业实体功能和较强示范效应的创业载体。同时,在创业孵化场地保障、专业运营管理、创业孵化及带动就业等方面满足《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可申请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
答:场地需产权清晰或租赁合同明确(租用场地的,从申报之日起尚有3年以上租赁期限),在使用期限内不得变更用途。创业孵化场所相对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创业孵化场地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配备有公共服务场地,可用于综合服务、产品展示、业务洽谈、交流活动等。
答:运营管理机构需为依法成立、以创业孵化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法人机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规范,运营时间在2年以上。拥有专职服务管理团队,专职从事创业服务且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员不少于5人;聘任的创业导师不少于5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每年举办各类创业活动不少于10场。积极宣传推广各类促进创业、就业补贴,在申报、使用财政专项资金过程中没有发生违规行为。积极推荐孵化企业、团队参加国家、省、市人社部门举办的各类创业大赛、成果展示、经验交流等相关活动。
答:基地内在孵创业实体不低于30户,在孵创业实体入驻率不低于60%;入孵创业实体孵化成功率总体不低于60%,在孵创业实体吸纳就业不少于150人。有明确的孵化周期,具有滚动孵化效应,孵化期满未退出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不纳入在孵创业实体统计范围。
答:在孵创业实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地和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基地场地内,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
2.企业和团队在孵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在孵团队在孵化期完成登记注册的可放宽最长1年。
来源|珠海政府网整理,素材来源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