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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通报:这些人员、经营主体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严肃处理!
2022年11月7日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通报了一起参加航展相关人员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详情如下
↓↓↓
关于参加航展相关人员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现就11月5日航展期间我市一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通报如下:
一、郭某等人未落实个人防疫责任。郭某等人于11月5日晚,自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高风险地区)到金湾后、入住格林豪泰商务酒店(吉林大学店),当晚21时许外出聚餐。期间,郭某等人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申报,未向酒店或社区报备,未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等个人防疫责任。
二、格林豪泰商务酒店(吉林大学店)未落实防疫经营主体责任。该酒店未对入住旅客落实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查验个人健康申报信息,未向社区三人小组报备并落实市外来珠人员健康管理等措施。
三、徐兴餐厅砂锅粥未落实经营主体疫情防控责任。该餐厅未严格落实用餐人员扫场所码、测温及查验行程卡等防疫措施。
我市已依法对格林豪泰商务酒店(吉林大学店)、徐兴餐厅砂锅粥及郭某等人进行调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全市各类公共场所引以为戒,严格执行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查健康码和行程卡等措施;请所有从外市(中山市坦洲镇、三乡镇除外)来(返)珠人员主动配合完成核酸“落地检”,主动向所在社区、酒店、单位申报行程并按要求落实相应健康管理,在“落地检”结果未出前,尽量减少与社会面接触,须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聚餐、不进入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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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7日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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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特区报、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