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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专项资金……珠海多项申报正在开展


珠海市实体书店扶持申报、

珠海高新区第十一批新引进

青年人才租房补贴申报……

多项申报正在进行中!

其中,

斗门区贯彻落实国务院

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实施方案及补充措施的

奖补资金的申报最高奖励金额

1200万元!

符合条件的一定不要错过!


本期热点申报:






广东省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2023年度珠海市实体书店扶持申报


2022年度香洲区加快发展直播电商经济专项资金申报


斗门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及补充措施的奖补资金的申报


珠海高新区第十一批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申报



1



3月20日,珠海市科技创新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安排

2023年省科技厅高企申报受理工作共分3批次,我市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各批次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现场核查等时间安排。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每家企业只能申报一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加其中一个批次申报。企业务必根据所选择的批次时间尽可能提前做好申报准备,预留足够时间完善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范围

我市2020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需在2023年重新认定的企业(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相关事项变更,同时完成高企年报填报,再进行高企认定申报)。

我市注册1年以上的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报高企认定的居民企业。

2021年、2022年认定的高企有效期未满,不得提前申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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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近日,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度实体书店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30日


申报对象和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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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为在珠海市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持有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固定场所,从事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企业法人和个体经营者)。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符合城市发展规划要求和区域布局需求的书店。

◆运营满1年;以出版物零售为主业,出版物经营区域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年出版物销售额不低于5万元。

◆通过发行单位年度核验。

◆依法合规经营,5年内未受到各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且无其他违法违规记录。

◆对开设在海岛、产业园区、偏远乡村的书店,经营有特色、提供公共阅读服务成效突出的书店,以及被评为“珠海市最美书店”的书店,经市委宣传部审议,条件可适当放宽。


扶持方式及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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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场地扶持

依据书店出版物经营区域面积,按照每年每平方米80元的标准进行扶持。同一申报书店扶持时间不超过3年。已享受珠海市各级财政资金给予运营补贴、经营场所租金减免及其他经营性优惠政策的(不含因疫情、自然灾害等原因给予的一次性运营补贴、租金减免及其他经营性优惠政策等,下同),不再扶持。

2.稳岗扶持

按单位在岗职工参保人数,以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书店补贴,每家书店每年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同一申报书店扶持时间不超过3年。

3.网点建设扶持

对2021年1月1日以后建成且运营满1年的书店给予一次性补贴,书店出版物经营区域面积在600平方米(含)以上的,补贴30万元;书店出版物经营区域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下、300平方米(含)以上的,补贴15万元;书店出版物经营区域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100平方米(含)以上的,补贴5万元

4.项目扶持

◆对书店有关运营项目,包括软硬件设施改造、扩展经营规模、举办阅读推广活动、参加行业交流展示活动、自身宣传推广等方面,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扶持。

◆支持促进各类书店创新经营方式,对富有经营特色和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书店,对发展以书为载体的多业态经营和建设新型文化生活空间的书店,对注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在经营中突出艺术性、主题性和学术性的书店,对开展24小时图书零售经营、共享阅读的书店,对运用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取得突出示范效果并推动提升珠海市书店经营整体发展水平的书店,经评选后择优给予扶持。

◆对符合珠海市出版发行高质量发展方向,近3年内获得过省级(含)以上政府部门、全国性行业协会、国家级专业展会评比表彰的先进单位,列为优先扶持对象。

◆定期评选“珠海市最美书店”,提高书店在城市文化生活中的参与度和美誉度,对获得“珠海市最美书店”荣誉的书店优先扶持。

◆每家书店每年的项目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5.贴息

对有偿还能力的书店在建设、技术改造、专业设备更新等因业务发展所产生的银行贷款利息予以补贴,贴息方式分为全额贴息和部分贴息,每家书店年度贴息扶持不超过5万元。同一申报书店贴息扶持时间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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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月31日,香洲区商务局发布《关于申报2022年度香洲区加快发展直播电商经济专项资金的通知》。网上申报时间为 2023年4月6日—2023年5月8日(含退回修改时间)


申报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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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造直播电商园区(基地)项目

申报条件:(以下条件需同时满足)

1.计容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

2.产业园入驻面积超过50%,且入驻直播电商产业链相关企业不少于20家;

3.公共直播间、选品中心等配套设施完善,运营管理权清晰,有专职人员管理运营,能够为企业提供技术、信息、资本、供应链、市场对接等各类创业服务。

申报运营补贴项目的,还须在本政策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即2023年5月7日前,入驻企业数量、比例、应税电商销售额达到《珠海市香洲区支持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及其实施细则所指“香洲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授牌标准。


  • 企业用房支持(购房补贴)项目

申报条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主体为直播平台、MCN机构和其他直播电商产业链企业;

2.2022年1月1日(含)后在香洲区购置办公用房。

  • 企业用房支持(租金支持)项目

申报条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主体为直播电商产业链企业;

2.企业年度应税电商销售额达到300万元(含)以上或企业年度应税电子商务服务收入达200万元(含)以上。


  • 引进专业直播电商运营商项目

申报条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新设立或迁入的专业直播电商运营商;

2.年营业收入(不含商品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 支持本地直播电商企业发展壮大(数字化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年零售额2000万元以上;

2.在自身经营场地内自建实体直播间。


  • 支持本地直播电商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建设直播团队)项目

申报条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组建或扩大直播电商团队;

2.新招团队成员数量在5人以上,且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


  • 支持本地直播电商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发展电商服务业)项目

申报条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开展与直播电商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帮助园区打造直播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帮助园区建成品牌馆、选品中心、特色产业带;提供运营策划、软件平台支持、直播间建设、短视频制作、后期技术支持等服务;

2.年应税电商服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 完善电商供应链体系项目

申报条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整合设计、生产、服务、管理、营销流程,并形成特色品牌产品的选品中心或供应链项目;

2.为20家以上区内直播电商企业提供货值不低于10万元/家的选品服务。


  • 推广直播电商应用(鼓励开展跨境电商直播)项目

申报条件:

运用直播方式开展海关跨境电商监管方式业务。


  • 推广直播电商应用(鼓励多元化直播场景应用)项目

申报条件:

应用新技术开发沉浸式消费场景、促进消费成效突出并具有可推广价值。


  • 推广直播电商应用(强化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区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香洲辖区失业人员或外地来珠人员参加培训后,在香洲区电商相关行业稳定就业 3 个月以上;

2.经区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香洲辖区企业在职人员参加培训后,在广东省内考取电商相关专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外地来珠学员,培训结束后在香洲区电商相关行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


  • 推广直播电商应用(大力实施院校培训)项目

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属于经区商务部门备案的区内院校与国内知名电商直播平台合作开展直播培训、孵化等人才培养项目;

2.一年内输出在香洲区履行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均满3个月以上的电商人才100名以上。


  • 打造直播电商示范标杆项目

1.“香洲直播达人”“香洲电商英才”项目

申报条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系香洲区直播电商企业签约主播;

(2)具备较强的直播带货销售业绩和社会影响力。

2.优秀直播电商团队项目

申报条件:

(1)系香洲区直播电商企业组建的电商团队;

(2)具备较强的直播带货销售业绩。


  • 举办各类论坛和活动项目

申报条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直播电商产业链企业联合电商平台、行业商协会等在香洲举办具有全行业、全国乃至国际影响力的直播电商主题论坛、节庆等活动;

2.已经区商务局备案。


  • 降低物流要素成本项目

1.“快递补贴”项目

申报条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直播电商快递业务;

(2)商品发货地为香洲区。

2.“仓储租金支持”项目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主要经营珠海产品直播电商销售业务;

(2)自用仓储用房在香洲区内。


  • 强化金融支持项目

申报条件:

列入直播电商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白名单企业办理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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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3月8日,斗门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发布《关于申报珠海市斗门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及补充措施奖补资金的通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


申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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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项一:支持重点工业企业稳产增产

申报对象:

斗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斗门区范围内同属一个集团的各公司可合并计算)

申报条件及奖补标准: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申报企业(或集团)2022年上半年累计工业总产值增速须不低于15%。每家企业(或集团)按本条款所获奖励资金不超过其当年地方经济贡献的30%。纯增量企业视为增长100%。


  • 专项二:鼓励新投产企业加快达产

申报对象:

斗门区2022年投产的工业企业。

奖补标准:

对当年投产的工业企业产值达1亿元的,给予100万元奖励,且企业年产值在1亿元基础上每增加0.5亿元,奖励递增25万元。


  • 专项三:支持工业项目加快建设

申报对象:

斗门区内工业企业。

奖补标准:

1.鼓励工业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对容积率2.0及以上,且项目备案设备总投资超1亿元、5亿元的制造业企业工业投资建设项目,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两个月内拿到施工许可证,且当年工业投资纳统达到0.5亿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单个项目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0万元

2.对制造业企业当年工业投资纳统达1亿元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且当年工业投资纳统在1亿元基础上每增加0.5亿元,奖励递增2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最高500万元


  • 专项四:支持企业抗疫情保供应链

申报对象:

斗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纳统的工业投资项目主体。

奖补标准: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纳统的工业投资项目主体,在疫情期间采购区内非关联工业企业的产品用于本企业生产或本项目建设,且当年采购金额超出上年度采购金额达50万元及以上的,按超出上年度部分的3%给予采购企业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最高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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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3月24日,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发布《关于开展珠海高新区第十一批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24:00


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在2018年10月1日(含)至2022年1月5日(含)期间,从区外首次新引进到、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在高新区主园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企业化运作的新型研发机构)的非珠海市户籍青年人才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最长可享受24个月的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

(一)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或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补贴600元/月

(二)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补贴1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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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及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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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政府网综合整理,素材来自珠海发布、珠海市科技创新局、香洲区商务局、斗门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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