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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来了!在珠海,垃圾分类还能得奖金


5月23日下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珠海市垃圾分类办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各区(功能区)、市直生活垃圾分类相关部门在珠海市分会场集中参会。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每年5月第4周设为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与首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同频共振,5月22日至28日,首届珠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在全市开展。



专属珠海人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

具体会有哪些内容呢?

一起来看一下吧!



01

活动时间和主题


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8日

主题: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

02

主要活动


开放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


金湾区生活垃圾分类宣教中心


宣传周期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全面开放,面对全市市民接待讲解工作。


扫描二维码查看珠海市科普基地

预约方式及开放情况登记表↓


全民参与活动


宣传周期间,广大市民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参与分类打卡、体验分类互动、点亮城市地标等21天培育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主题活动,展示珠海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热度,扩大生活垃圾分类影响力。(小程序暂未发布,详情请留意“珠海人民城管”微信公众号)


1.参与度设置

参与者以“珠海市”为单位,每日完成分类打卡或参与分类互动,获得参与度,打卡越多、分享越多,参与度越高。


2.点亮方式:参与者进入活动打卡,展示“珠海”城市标志,查看城市当前点亮进度及全国排名,点击城市标志物可贡献参与度,逐级点亮城市标志。


3.地区比拼

通过城市标志的点亮程度进行比拼,以颜色区分亮度,查看城市点亮情况。对全国29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按参与度进行累计排名,参与度实时更新,累计排名每日更新一次。


知识大赛活动


宣传周期间,广大市民可通过“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大赛”微信小程序参加线上分类知识大赛。在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正式启动后,小程序将上线试运行,期间市民可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和答题。(小程序暂未发布,详情请留意“珠海人民城管”微信公众号)


1.参赛方式

按照参赛人群类别,分为个人赛、家庭赛、团队(专业)赛3个赛道。

一是个人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动社会公众通过“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大赛”小程序参加线上个人赛。个人赛初赛累计全国积分排名前10000名参与决赛,决赛采取实时答题方式决出优胜者。

二是家庭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拔1支家庭参赛队代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全国决赛。

三是团队(专业)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拔5名垃圾分类相关从业人员,成立1支省级参赛团队代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全国决赛。


2.大赛环节(7月1日—9月21日)

个人赛:7月1日—7月14日开展个人线上初赛,积分排名前10000名进入决赛;7月18日采取线上实时答题方式开展个人线上决赛。

家庭赛、团队赛:8月1日—8月3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拔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家庭、团体;9月20日—21日各省家庭赛、团队赛代表队于浙江省宁波市开展线下决赛。


3.奖项设置

个人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0名,其他进入决赛的个人设电子参与奖。家庭赛、团队赛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3名,并综合家庭赛、团队赛所有参赛选手表现,设最佳风采奖3名(个人)。


垃圾分类,共创文明

珠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

期待您和家人的支持和参与!



值得一提的是,

垃圾分类做得好,

在珠海不光能获得通报表扬,

还能得奖金! 

一起来了解↓



为加强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激励机制,《珠海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激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暂行办法》明确,珠海将每年开展一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激励工作,激励单位600个、家庭400户、个人600人,其中示范单位可获3000元奖金示范家庭和个人可获1000元奖金




 单位激励方面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其他社会组织、住宅区、经营场所、公共场所、施工场地等,可被认定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示范单位”,可获得市主管部门通报表扬、颁发牌匾以及区主管部门给予的3000元奖金(属于公共机构的不予以资金激励)。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主管部门根据《珠海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负责人信用管理办法》规定给予优良信息加分激励。


 家庭激励方面 


积极践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且成效显著的家庭,可被认定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示范家庭”,可获得市主管部门通报表扬,区主管部门给予奖金1000元,市妇联优先推荐申报参评“文明家庭”“最美家庭”


 个人激励方面 


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督导员、志愿者、环卫工人等,可被认定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示范个人”,可获得市主管部门通报表扬,区主管部门给予奖金1000元(属于公务员的不予以资金激励)。同时,环卫工人可优先推选参评“最美环卫工人”等环卫行业评选项目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或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

查看《暂行办法》全文↓

近年来,珠海营造了

“人人参与分类,人人乐于分类”

的良好氛围,

越来越多人加入了分“投”行动,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垃圾分类从“新时尚”

已逐步转变为“新日常”。

来源|珠海政府网整理,素材来自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珠海传媒集团,部分图片来自珠海金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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