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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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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要条件
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期间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含异地缴存)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同时还需满足珠海市限购政策,申请人家庭在全国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未满2次,同时名下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
受理条件
依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申请组合贷款时,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三)贷款资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
(四)在申请贷款期间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含异地缴存),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五)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全国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未满2次,同时名下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
(六)所购的新建商品房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楼盘项目备案登记;
(七)按规定支付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期房款;
(八)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九)能够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
(十)符合受托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条件;
(十一)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1)职工向受托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
(2)受托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中心系统上传资料。
(3)公积金中心自收到正确完整的上传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公积金贷款资格(额度)。
(4)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及担保合同》,并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5)受托银行向中心发起放款申请。
(6)如放款申请资料齐全无误,资金科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到财务科,财务科会尽快发放公积金贷款。
(7)借款人到公积金受托银行领取个人借款合同。
可贷额度
目前珠海市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的正常户,单职工公积金可贷额度为20-50万,双职工公积金可贷额度为30-80万。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根据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月缴存额、缴存时间、个贷率调节系数、还款能力、贷款总额、所购房屋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珠海公积金缴存户可以在粤省事小程序上测算个人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目前只可以测算一个人的可贷额度)。
贷款利率
当前,珠海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2.6%,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3.1%;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3.025%,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3.575%。
贷款年限
公积金贷款最长借款期限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主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主申请人年龄加上按揭年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且不得高于抵押物剩余年限。
不予贷款的情况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一)所购房屋为商铺、商住、别墅等;
(二)职工与配偶、父母、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三)以赠送、继承等非交易行为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四)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五)申请人家庭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的;
(六)申请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已达2次的;
(七)申请人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八)申请人在公积金中心系统及征信记录中存在单笔公积金贷款连续逾期3期以上(含3期)或者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自末次逾期发生日起5年内不予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
(九)存在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承诺等情形的;
(十)贷款或信用卡账户状态显示为冻结、止付及呆账等非正常状态的;
(十一)个人征信存在严重不良记录的;
(十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十三)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
贷款进度查询
在贷款办理流程中,受托银行提交职工的贷款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审批、资料有误退回贷款银行修改、中心完成额度审批、受托银行提交放款申请、公积金贷款发放,主贷人都会收到公积金中心发送的短信通知,珠海公积金缴存户还可以登录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贷款进度。
办理窗口
含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网点:
办理地点:珠海市各含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农商银行、邮政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华润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东莞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广东华兴银行)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网点服务窗口。
银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00。
业务咨询电话
0756-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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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政府网整理,素材来自珠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