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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 学术 | 于迎春 · 论汉代文人的复合性

文章来源于中国典籍与文化,作者于迎春

论汉代文人的复合性


作者简介

于迎春,文学博士,教授,北京大学中文系古代文学专业先秦秦汉方向博士生导师,德国洪堡基金会 (Alexander von Humboldt-Stiftung) 研究奖学金获得者。


提要

“文人”是中国古代社会中一个特有的人物类型。从比较狭义的角度来定义,它指的是“士”阶层当中擅于艺术性地使用文字的写作者。“文人”是“士”这一社会政治——文化阶层内部自然分化出的一个人物集群或类别,始终体现着这个阶层价值的综合性,即道德、事功、学术文化的三位一体。随着“士”在汉代被体制化和行政上的逐步“士大夫”化,文人也获得了多重的社会身份和角色,并以此阐释着中国古代文学和社会文化的固有特色。


关键字

文人  士  汉代  社会身份


在中国传统的社会文化中,“文人”是一个看起来意思明了但其实界限模糊的概念,其指称范围相当难以确定。大致说来,“文人”这个概念具有宽狭两种含义,即有读写能力和一定程度古典人文知识的受教育者,以诗文为主的艺术性的写作者。这两个范围不同的含义都与“士”这个社会政治—文化阶层有关。本文立足于狭义的“文人”概念,试图以它自先秦到汉代的演变过程为线索,在确立其意义内涵和概念范畴的同时,论析其作为一个人物群体,在社会身份和角色上所表现出的复合性特点,以及这一特点与其母体的深刻关系。


一、“文人”概念的演变

“文人”概念的演变

“文人”概念的演变


“文人”一词出现得很早,西周青铜器铭文多有,也见于传世文献。《诗经·大雅·江汉》:“秬鬯一卣,告于文人。”《毛传》:“文人,文德之人也。”《孔疏》:“文人谓先祖有文德者,故云文德之人。”[1]《尚书·文侯之命》:“追孝于前文人。”《孔疏》:“追行孝道于前世文德之人。”[2]


“文人”或“前文人”为周时习见语,多用来指称已逝的祖先,并且通常用来尊称那些具有崇高的道德人格的人,即所谓“文德之人”。春秋以前,不仅“文人”一词的涵义与后世不同,也别无其他与后世指代诗文写作者相类似的称呼。从此角度上可以看出,文章写作尚未成为专力从事的一项事务,写作者也未及成为社会中具有类别辨识度的一种人物。


战国时代,诸子蜂起,处士横议,虽然文章著述叠兴,但旨在创立学说、拯时济世的诸子百家,并不将自己限囿于写作者的社会身份。韩非曾屡屡指斥“为巧文之言,流行之辞”的辩士(《韩非子·八奸》),就语言的表达技巧和艺术效果而言,倒是这些在他看来“皆道辩说文辞之言”“以文害用”的口头言辩之士(《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与后来的文学性写作者更有异曲同工之处。当时,文辩之士也被称为“文士”,《战国策·秦策一》“苏 秦始将连横说秦惠王章”:“约纵连横,兵革不藏;文士并饬,诸侯乱惑……辩言伟服,攻战不息;繁称文辞,天下不治。”就以“文士”指那些擅长运用巧妙的语言手段来纵横辩说的人[3],也就是具有高度的口头语言技巧和能力的人。


随着文字自身的简化,字形、字体的统一和稳定,笔、墨等书写工具的越来越便利,以及教育的发展,秦汉以来,书写这一行为日益平常,文字写成物大量增加,社会生活中“书写”“书面化”所占的比重因而越来越大。西汉前期,“文士”由口头表达,开始明显地趋向指文字表达者、书面写作者。《韩诗外传》卷七第五章:“是以君子避三端:避文士之笔端,避武士之锋端,避辩士之舌端。”文士不仅与武士对举,也与辩士并称,指与兵戎武力相对,并与口头言辩区别的书面写作之士。


两汉之际,桓谭曾用“文家”指称文章作者:“文家各有所慕,或好浮华而不知实核,或美众多而不见要约。”(《文心雕龙·定势》)东汉初,王充不仅宣称“笔书以为文”(《论衡·定贤》),进一步强调“文”的书面属性,而且反复定义“文人”为“笔能著文”之士,“杼其义旨,损益其文句,而以上书奏记,或兴论立说,结连篇章者”(《论衡·超奇》),也就是擅长书面写作的士人。《论衡·佚文》:“孔子,周之文人也。”《论衡·超奇》:“唐勒、宋玉,亦楚文人也。”王充对这个概念显然理解得比较宽泛,他把“文人”视为从能够“连句结章”,到“累积篇第,文以万数”的儒士,其间包括写作记奏、赋颂、史著,甚至独立运思地“造论著说”。总之,对于王充说来,文体只是外在的区别,“文人”的高下,关键在于其是否能够“意奋笔纵”“精思著文”,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在强调书面写作的同时,“文”这一概念也显现出向优美、讲究的辞藻偏侧的趋势。文章如果有文采,善于有技巧地运用修饰性的文字,就容易为人所喜闻乐见。王充引述当时社会中的一般观点曰:“文必丽以好,言必辩以巧。言了于耳,则事味于心;文察于目,则篇留于手。故辩言无不听,丽文无不写。”[4]几乎同时的傅毅在《舞赋》中更进一步地明确说:“文人不能怀 其藻兮,武毅不能隐其刚。”“藻”指有修饰的文辞[5],“文人”与文辞丽藻,也就是富有修饰性的文字的相互关联,正表明了“文人”写作最凸出的特性。


到了汉末,曹丕多次使用“文人”这一说法。其《与吴质书》曰“观古今文人”。《典论·论文》一曰“夫文人相轻,自古而然”,并举傅毅、班固为例;二曰“今之文人,鲁国孔融文举、广陵陈琳孔璋、山阳王粲仲宣、北海徐干伟长、陈留阮瑀元瑜、汝南应玚德琏、东平刘桢公干”云云。这些一再重复的“文人”概念,与以往比如王充宽泛而游移的所指不同,其意义已经相当稳定,内涵也十分明确,用来指称狭义上的写作者。毫无疑问,曹丕所谓的“文人”,如傅毅、班固,建安七子,与后来所认可的人物已经完全一致。从此,“文人”作为一个人物群体或类型称谓,主要用来指那些偏重于艺术性地使用文字进行书面写作的士人。


二、文人是从士阶层中分化出的一个人物集群


“文人”来自于“士”,显然,“文人”在汉代已逐渐指向了士阶层中那些显现出文字写作能力的人,后来更偏侧于艺术性地使用文字的写作者。


“文人”是“士”这一社会政治——文化阶层内部自然分化而出的一个人物集群或人物类别。这个阶层曾经包罗庞杂,战国文献中,以 “士”为词素组成的称谓众多,这一方面说明士是社会中最活跃的一个阶层,也表明士阶层内部成分的复杂和多样化。为了有所区分,往往根据品格、才能、地位、职事等种种标准,对士人加以分类。


在经过长足发展之后,“士”的阶层共性获得了集约式的加强。与此同时,随着其成熟、扩大,这个阶层内部也在不断发生着裂变和自然分化。为了藉以辩驳社会上流行的识别贤能之士的标准,王充在《论衡·定贤》中,曾经胪列了二十种人物类型,涉及功业、德行、文化教育几大方面。这些在当时被朝廷选用,或者获得了程度不等的社会声誉的若干士人群体,至少在东汉初期具有一定典型的社会人群说明性和类别意义。其中,“通览古今,秘隐传记无所不记”者,“敏于笔,文墨两(雨)集”者,以及“敏于赋颂,为弘丽之文”者[6],这三类无疑都属于书面读写能力最强的群体,分别是博学多识的儒生、从事文书法令的文吏、写作诗文辞赋的文人。可以说,王充不仅充分认识到了以司马相如、扬雄为代表的赋家的独特性,而且也意识到了文字能力在学术、文书、文学这些领域中的不同体现和运用,从而将“敏于赋颂,为弘丽之文”“文丽而务巨,言眇而趋深”的文人,与士阶层中的其他群体加以区分。


《汉书·公孙弘卜式倪宽传赞》总括汉武帝朝廷名臣辈出,班固分类枚举了各种人才类型,如“儒雅则公孙弘、董仲舒、倪宽”,“定令则赵禹、张汤”,“文章则司马迁、相如”。而关于汉宣一朝,也在“儒术”“将相”“治民”等类列中,称赞“刘向、王褒以文章显”[7]。综此,作为获得社会名声的一个人物类别或人生成就形态,以司马相如、司马迁、刘向、王褒、扬雄为代表的善于写作辞赋文章的“文人”,显然已经在社会上有了一席之地,其文章才能和作品特性以其内在的共通性质,将他们综合成了同一种人物类型,并因之足可与其他士人群体区分开来。东汉初的王充、班固对这一现象已经有了清楚的认识。


尽管可以认为“文人”在“士”阶层中正逐渐别为一类,但事实上,文人缺乏可直接辨识的外部特征和衡量标准,因为它既非一种职业或营生,也不经专门的技艺训练,这些人只是士阶层当中那类善于写作、以文章成名者,而文章写作水平和名声都并没有一个可准确量度的指标。更何况,写作属于士人的基本能力素质之一[8],史传中常常有传主动笔成文、上书奏记的叙述。因此,不难理解,“文人”有时候会被宽泛到指称一般知书能文的人,即具有书面读写能力的人。在此层面上,“文人”就不免一般性地等同于社会中最集中地接受了古典人文教育的“士”阶层 中的成员,也就是大致相当于“士人”。


汉代之后,随着教育的普及、士文化的丰富、社会风习的潜移默化,诗文写作不仅早已是受教育者从启蒙阶段就开始的必修课程,成为广大士子普遍接受的基本学业训练,后来甚至成为他们求仕选官的重要科目。而且表达得当与否,特别是章表奏疏之类政治性文章的写作, 还直接影响到士大夫为官任职、从事政务的前途。官府朝堂的文章外,一般的诗文也越来越广泛地成为士人社会交往最常用的工具,用来诗酒欢宴、雅集唱和、赠答探问、山水记游、叙事怀人、论学析理、序跋题辞等等。总之,诗文写作既是他们从小就进行的基本教育内容和训练,也是他们一生中社会活动和自我表达的方式与手段。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士”这个阶层后来越来越文人化了。


与此同时,文人的社会身份并不单一,作为士阶层中善于写作者,他们还积极参与政治,为 官居位。从现代学科、职业的分类出发,对于一些士大夫进行人物类型或社会身份上的确认, 往往是相当缠结的事情,取决于观察的角度、立场和兴趣。比如人们有时候愿意把贾谊看作汉文帝的近臣、富有远见的论议时政的太中大夫, 有时又倾心于那个在辞赋文章中抒发了激越情怀、敏锐感伤的才子文人。换言之,文人与士人、士大夫在社会政治和文化上同时并存的多元状态,使得两者所谓的“界限”只是相对的。


文人在士阶层内部显化、分立出来,士阶层整体上又越来越文人化,这两个看起来相反的方向,是辩证地相互作用着的。实际上,即使文人在士阶层中自成一类之后,它也仍然隶属于其中,在精神原则、价值理想、人生出路、阶层品性上,依然同一于士。说到底,文人并不能自外于士阶层而另立价值准则和人生方向。


三、士阶层价值的综合性


“文人”既是由“士”这一母体中孕育而生,文人与士便天然具有相关性,士的一般阶层特质和属性,始终笼罩、制约着文人。


春秋战国之际,“士”崛起于社会并逐渐发展起其特有的人生追求,树立起自觉、明确的阶层原则和价值。《论语·里仁》:“士志于道。”这正是孔子为之拟定的精神总则,“道”既是世界最高的存在和存在法则,这一概念就成为士阶层价值理想的集中体现,为士的文化缔造了一个富于涵摄力的总纲,“朝闻道,夕死可矣”。在“道”的总则之下,这个阶层进而确立了以道德、知识为人格培养基础,以济世救民、平治天下为社会责任和现实目标的价值组合。《论语· 述而》:


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


专注的精神境界、崇高的道德品格,博施济众、博学多文,组成了对完整的士君子人格理想的基本表述。这无疑是一种综合性的人生追求, 这些多方面的修养和品行被希望同时并存于一人之身。


还在孔子之前,春秋时鲁国大夫曾对人生最高价值有过概述:“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虽然立德、立功、立言在原文中看起来更像是彼此分立的人生成就,但当这一种“三不朽”作为对人生价值言简意赅的概括,被纳入以儒家学说为代表的社会主流价值体系时,就与孔子所主张的综合性的人生理想相对接。道德垂范、事功政绩、著书立说,这三种能带来不朽名声的自我实现方式,既是士人各自优长在世间的某种突出表现,同时也作为组合,构成三位一体的价值基础。这奠定了“士”在人生理想及追求上的基本格局。


春秋战国以来,士阶层以道德品行的自觉砥砺为标榜,依靠其才智、学识,在社会政治的参与、人伦日用风气的引导、思想学说的建树、知识的教育传授等领域显示出非同一般的能量和活力。既然其价值主张是综合性的,他们的努力方向和成就也相应的是多领域的。事实上,以“志于道”为价值总则的士阶层,从一开始,就不把自己定位于某一专门范围,不以成为专业技术性人才为目的。《易·系辞上》:“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论语·为政》:“君子不器。”“器者,各适其用而不能相通。成德之士,体无不具,故用无不周,非特为一才一艺而已。”[9]“器者,以一能成名之谓。”[10]无论是文、行、忠、信“四教”,还是德行、言语、政事、文学“四科”,孔子都把造就文质兼备的成人、君子 作为其教育理想。士人既以“志于道”为宗旨,就不应自我局限于专业技能和具体事务,而是要致力于对世界尽可能广大无限的认知和贡献。


这些价值之间并不是相等的,《左传》“三不朽”的立德、立功、立言有高低层次之别,《论语》中也有先后、轻重的区分。“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论语· 宪问》)。“行有余力, 则以学文”(《论语·学而》)。强调的都是,语言文字活动,乃是在修身立德、参政治民这些体之于行的人生重要行为之后、之余的事情。或者说,在士阶层的价值综合体中,立言、学文、游艺,乃是必需上通于德行和功业,因而更加有赖于、点缀于后者的活动。


汉代,随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国家政治制度的建设,以“经明行修”为基本途径的选举制度得以推行:按照一定的标准,经过必要的环节、程序,通过由基层而中央、层层负责的选拔举荐系统,士人得以在国家官吏的选荐体制内合法地循序升进。以经术为主要学习内容的读书习文之士,遂成为官吏越来越主要的候选者;以用世为社会现实诉求的士人,也顺乎其然地被纳入了向政权求取晋身的仕进轨道。


随着“士”与国家政治体制的结合,以经术、德行的标准选举为官,“士”逐渐演变为“士大夫”,并从而确立了后者在社会身份上政治、文化兼综的特性[11]。具体来说,他首先要是一个有德者;其次,当他入仕为官,他很可能负责实际的政务或者视事治民,有时还会成为道德政教的推行者;再次,他必须要具备充分的学识和古典人文素养,在入仕之前和期间,他甚至还教授生徒,如果能精通某一学问或者善于写作,就更能给他增加声誉。这当然意味着“士”的价值体系基本为政权所肯定、接纳,其结果便是,“士”阶层价值的综合性进一步为国家制度所强化,道德、事功与学术文章,成为现实中的三位一体,依据这三者来立身行世的士或者士大夫, 因而建立起复合型的社会身份和角色。


当“士”——文人隶属于其中的阶层,获得了稳定的政治、文化地位并得以持续扩大,读书习文之士与国家官吏,这些性质不同的身份,遂在政治制度的保障下相重合。“士大夫”社会身份的这种复合性,从根本上说来,乃是基于士阶层本身价值的综合性。这种特性不能不传导至 “文人”,造就文人价值追求以及社会身份的非单一性,从而深刻地影响、决定着古代文人的存在面貌和活动方式,影响、决定着中国文学的性质、特点和功用。


四、士大夫行能上的融通

汉代政治制度下的国家官吏,既不同于孔子师徒的坐而论道,也非战国之士津津乐道的为君之师友,他们基本上将在从内廷到外朝、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署机构中,负责所有的政务。除了极少数职高位尊的显宦,大多数仕士们作为三公九卿、郡县守令等行政首长的掾吏属官,从事各种日常政事杂务的办理。其中,文吏、儒生是具有较高读写能力的人。《论衡·量知》:“文吏儒生,有似于此。皆为掾吏(史),并典一曹,将知之者,知文吏、儒生笔同……文吏、儒生,有似于此。俱有材能,并用笔墨。”他们为数众多,是汉代处理日常政务,尤其是文字工作 的主要吏员。在王充的概念体系中,善于写作文章的“文人”是儒生中一个较高的层次[12]


王充《论衡》中有大量的篇幅都是“文吏”与“儒生”对举,显然这两种人物类型在当时的社会政治生活中具有对立而又重要的角色意义。《论衡·效力》:“文吏以理事为力,而儒生以学问为力。”“治书定簿,佐史之力也;论道议政,贤儒之力也。”《论衡·程材》:“夫文吏能破坚理烦,不能守身,身则亦不能辅将。儒生不习于职,长于匡救,将相倾侧,谏难不惧。案世间能建蹇蹇之节,成三谏之议,令将检身自敕,不敢邪曲者,率多儒生。阿意苟取容幸,将欲放失,低嘿不言者,率多文吏。文吏以事胜,以忠负;儒生以节优,以职劣。二者长短,各有所宜;世之将相,各有所取。取儒生者,必轨德立化者也;取文吏者,必优事理乱者也。”如果我们尽可能不受王充本人的价值评判及其个体诉求所左右,再参之以其他汉代人的叙述,则大致说来,儒士崇道尚德,陈义高古,具有政治批评的勇气、时事论议的思想高度,以及知古今的广博学识,言事论议、顾问应对是其自来的从政门径,他们擅长以对君主、执政进行谏议规劝的方式参知政事,但大多缺乏办理实际政务的基本技能;文吏或许缺乏深厚的古典学问和崇高的道德理想,但他们务实切用,熟悉文法律令,精通文书,善于处理纷繁复杂的日常政务,可谓国家制度化行政管理的专门技术人才。


汉代“以文书御天下”,“汉所以能制九州者,文书之力也”(《论衡·别通》)。皇帝诏令的下达,国家成文法令的颁布,大臣奏疏的上报,各级政府机构行政、司法文书的制作和流转,这一切的正常运行,是维系庞大的国家政治系统的必要条件。因此,文书的起草、收发、查核、奏报、上通下达等,是掾吏佐史重要的日常行政事项。文书不仅有统一的体裁、严格的格式,并且内容相当庞杂,涉及官吏的考核铨选,户籍赋税、钱粮盐铁等民政、财政,以及盗贼、狱讼、教育、祭祀、工程之类广泛的社会生活。官署各曹分科办事的部门各有其章程、规定,文书也自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或旧例:“五曹自有条品,簿书自有故事”(《论衡·程材》)。总之,官方文书的制作和运行,须得遵循一套严格的规定。


“夫文吏之学,学治文书也”(《论衡·量知》)。“文吏自谓知官事,晓簿书”(《论衡·谢短》)。他们不仅有撰写、处理文书的专门知识,还娴习法律、行政规则、官场礼仪和办事经验,谙熟各种忌讳和惯例,懂得如何应对各级官员、如何奏记言事。相反,由于对行政技术和官场实际缺乏充分的了解,儒生即使进入了官署职能部门,要通晓这一整套的政治生态和规则,职事无误,也并非易事。《论衡·程材》:“洎入文吏之科,坚守高志,不肯下学。亦时或精暗不及,意疏不密,临事不识;对向谬误,拜起不便,进退失度;奏记言事,蒙士解过,援引古义;割切将欲,直言一指,触讳犯忌;封蒙约缚,简绳检署,事不如法;文辞卓诡,辟剌离实,曲不应义。故世俗轻之,文吏薄之,将相贱之。”因而,尽管 长期以来不免被儒士出身的士大夫讥为“俗吏”,但是这些办事能力强、注重实效的文吏,在从中央到地方衙署的政务实践中一直表现活跃,行能考课也位居前列。


士人行能不一,各有偏侧,政权会以不同科别对之称才量能,兼收并蓄。西汉武帝元狩六年,有以德行、经术、法令、政事取士的“丞相故事”[13],东汉光武帝又对这“四科取士”予以重申[14]。不过,政治与文化一体的悠久贵族传统,选官制度的引导和社会意识形态思想的笼罩,都使得文吏不能不接受经术的影响,在古典人文知识和道德教化观念上有所汲取,不再像是秦和汉初,或者武、宣时单只晓习文法吏事、贯彻长官意志的办事工具。同时,在儒士参政任职,越来越普遍地居位于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之后,他们自然被要求担负起那些不能回避的司法、行政责任[15]。而他们也自需适应现实的需要和压力,“即使是出于个人的仕途迁升考虑,他们也不能不去留心行政规程和行政技术”[16],尽职尽责地执行公务。“执法之吏不窥先王之典,缙绅之儒不通律令之要”。针对文吏、儒生彼此分立的局面,汉末文人王粲在《儒吏论》中建言,要“吏服雅驯,儒通文法”,希望藉 此能使两者相互融合。


儒生、文吏的合流其实早就在进行着[17]。事实上,正像王充所描述过的,已经有相当多的士人在速成式地经过了入仕所需的经学基本教育后,就转而去进行与吏事有关的专门知识的学习和训练。《论衡·程材》:“是以世俗学问者,不肯竟经明学,深知古今,急欲成一家章句。义理略具,同超(趋)学史书,读律讽令,治作情奏,习对向,滑习跪拜,家成室就,召署辄能。”又“有俗材而无雅度者,学知吏事,乱于文吏,观将所知,适时所急,转志易务,昼夜学问,无所羞耻,期于成能名文而已”。如此一来,先前沉浸于经术义理的儒士,也将逐步演变为官署中能够胜任具体政务的职吏。随着儒生大量参政,被日益广泛、深入地吸纳进官僚机制,切实进入管理国家的政务活动层面,早期士人,尤其是儒士以理论的发布者、价值的裁量者而存在的姿态,就不能不有所改变,就得在顾问应对、论议谋划之外,还需掌握与其政治影响力相匹配的行政技能和办事经验。事实上,东汉后期的确涌现了一批学养、文才与政能相兼的士大夫。卢植、赵岐是汉末多所著述的硕学名儒,赵岐“少明经,有才艺”,卢植精通古今学,虽“不好辞赋”,但也有文章流传。他们不仅“常怀济世志”,有政治见解,同时还具备政能实才,胜任行政事务。《后汉书·卢植传》:“四府选植才兼文武,拜九江太守。”[18]《后汉书· 赵岐传》:赵岐先是“举理剧,为皮氏长”,被视作擅长处理繁杂政务的干用之才,后又以“故刺史、二千石有文武才用”者被征召,为太守[19]。这样“才兼文武”“有文武才用”的士大夫,他们的成长和被任用,乃是社会政治士大夫化的标志之一。仲长统《昌言》:“坐而论道,谓之三公;作而行之,谓士大夫。论道必求高明之士,干事必使良能之人。”[20]坐而能议,起而能行,惟其如此,士人们在进入权力机构,获得越来越多的政治权益的同时,才能在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参与上具有真正的深度和广度。


士阶层将因之走向新的综合。以专精于经术的儒士和以经术知识为一般教育背景的士人为主体,不同资质、专业训练和职能的受教育群体正在相互接近,他们的知识体系愈来愈趋于同一,又取得了可以共同扮演的社会角色。“士”在功能、结构、面貌上获得了新进展,它正将以大致趋同的观念体系、人生成就和生活方式,保持并完成着阶层内部的聚集和融会。唯其在高谈超越性的学理道义的同时,还能切实、有效地进入行政运作的层面,将人文理想与管理技术结合起来,士或者士大夫阶层才能真正成为社会的中坚。


五、文人社会身份的复合性


从现代职业行政官僚的角度来看,古代社会中士大夫的教育、学养中,无疑具有丰富的人文色彩和文学训练;而对于后世的作家、诗人来说,入仕为政并不一定是其必需的经历,更不是他人生唯一的出路或最理想的实现方式。但是在汉代,对于一个有文章爱好和写作才能的士人来说,官吏与文人合一,这种复合的社会身份不仅是他理当面对的,而且大多数情况下,也是他需要积极谋求的。


需要观察一下他们任职为官的大致状况。必须要强调的是,在汉代文官选拔、任用体系中,诗文辞赋这些文学性写作尽管被看作是一项值得赞赏的才艺,“贤于倡优博弈远矣”(《汉书·王褒传》),不过它毕竟被认为是与政治实干才能不同的。所以,司马相如、王褒虽然以善赋而得到皇帝赏识,为郎或待诏,但并不能由此而获得治民理事的机会。善为赋颂的枚皋遗憾于“不得比严助等得尊官”(《汉书·枚乘传附枚皋传》),东方朔“自讼独不得大官”(《汉书·东方朔传》),一定程度上也都表明,在执政者看来,文辞能力虽然可喜,但并不能代替政能,不足以对应“为郡国守相至公卿”所需的行政实才。除了汉末灵帝设置的鸿都门学外[21],整体而言,“文人”在汉代并无特权,甚至也不存在揄扬的头衔或团体性的称谓。即使他们被视作“有文才”,通常也并不会在被标签化后,进而获得特殊的事功权益。


文人具有强烈的政治关怀,这既是出自士阶层价值主张及其经典教育的必然,也是社会给定的人生出路的结果。西汉初,贾谊“以能诵诗书属文称于郡中”,《汉书·贾谊传》中,班固借刘向之言,称赞“贾谊言三代与秦治乱之意,其论甚美,通达国体,虽古之伊、管未能远过也”。东汉中期,黄香博学经典,能文章,被《后汉书》载入《文苑列传》。他为官“祗勤物务”,精明干用,担任典管政务枢要机构的尚书令多年,娴熟这一职任所需要的各种法令、军政规定、惯例故事,因而能“科别据奏,全活甚众”,“又晓习边事,均量军政,皆得事宜”(《后汉书·文苑列传》)。东汉末,崔寔出身于有“儒家文林”称誉的涿郡崔氏一族,他本人也同样“才美能高”,好典籍,有文名。不啻此,崔寔“明于政体,吏才有余,论当世便事数十条,名曰《政论》。指切时要,言辩而确,当世称之”,还是具有参政、议政的实才,也就是“吏才”的儒士文人。其著作《政论》被史家称赞为“言当世理乱,虽晁错之徒不能过也”,仲长统甚至建议:“凡为人主,宜写一通,置之坐侧。”(《后汉书·崔寔传》)贾谊、黄香、崔寔,他们既是善于文章的文人,又明习政事,或者政治见解卓越切实,或者具有办理政务的实干才能。


不过总的说来,汉代文人在政治实践上并不为社会舆论所看好,“辅倾宁危,非著作之人所能为”(《论衡·书解》),“著书之人……故立功者希。安危之际,文人不与,无能建功之验,徒能笔说之效也”(《论衡·超奇》)。不用说艰危之际,他们难以建立功勋,即使在平常的行政运作中,文人也被看作只能掌管文书、文字,缺乏管理民众的实才,“职在文书,无典民之用,不可施设”(《论衡·别通》),“书画辞赋,才之小者,匡国理政,未有其能”(《后汉书·蔡邕传》)。因此,文人虽然拥有社会名声,但在以治民理事为绩能的行政文官系统中,却往往难以有效地兑换成与其高知名度相匹配的官位和职任。东方朔《答客难》、扬雄《解嘲》、崔骃《达旨》、班固《答宾戏》、张衡《应间》等,热爱写作之士为自己长期以来的位卑职低、为官拓落所进行的这一系列分辩,都不过是一再呈现了文人在社会政治中所遭遇的这种落差。即如王充在《论衡·别通》中所引述的社会流行见解:“是以兰台之史,班固、贾逵、杨终、傅毅之徒,名香文美,委积不绁,(无)大用于世。”《文心雕龙·程器》表达得更直接:“盖士之登庸,以成务为用。…… 安有丈夫学文,而不达于政事哉?彼扬、马之徒,有文无质,所以终乎下位也。”


至于社会地位稍低的东汉有名的文人,其为官任职的一般情况,不妨由《后汉书·文苑列传》来集中地加以观察。这些被称作“善属文”“能文章”“有文才”“以文才知名”“以文章称”“以文章显”的传主,其中若干人都有在东观、兰台校书或者著作的经历,或者是担任掌论议的谏议大夫、太中大夫,或者在负责文书及群臣章奏的尚书台任尚书郎、尚书令,也有任县令者,偶有任郡守者,但更常见的,则不免是在公府、郡县中任掾吏、令史等低级吏员。


对于秩级有限的官吏来说,他们的政治生涯大多就是在官署中,遵循一套严格的专业用语、行文规范和格式来起草、撰写公文,按照流程和规章来处理行政、司法文书,或者请示汇报、送往迎来,办理一应繁冗琐碎的日常公务。刘桢《杂诗》描述了自己身为属吏,从事文书工作的烦乱处境和苦闷心情:“职事相填委,文墨纷消散。驰翰未暇食,日昃不知晏。沉迷簿领书,回回自昏乱。”秦嘉为郡上计吏,抱怨公务奔波、吏事辛苦:“不能养志,当给郡使,随俗顺时,黾勉当去,知所苦故尔。……当涉远路,趋走风尘,非志所慕,惨惨少乐。”[22]对于以入仕任职为人生出路和社会成就的文人来说,这是他们写作的一个不能被忽视的现实生活背景。他们带有审美性、个人抒情性或者体物言志的诗文,看起来基本不属于他们的官方职事范围和环境;他们的笔墨才情,与带有很强规定性的文书写作也不同调。不过,比起参与国家重大政事、影响政局的朝堂论议,或者在波谲云诡的朝廷争斗中戏剧性的慷慨激扬,正是这种拘束、单调、重复性的官署衙门生活,才是大多数士大夫真正的日常。这种没有多少成就感,缺乏诗意,缺少意义感的庸常,甚至是黯淡的体验,作为一般文人政治参与的普遍经历,也才可能激发他们不断向文学中倾诉和寄托。


文人的生活选择和情感体验与其仕事紧密相关。张衡为侍中,在朝廷讽议左右而得罪宦官,他“常思图身之事,以为吉凶倚伏,幽微难明,乃作《思玄赋》,以宣寄情志”(《后汉书·张衡列传》)。赵壹为郡上计到京师,借机一路往来交游,名动天下(《后汉书·文苑列传》)。高彪“除郎中,校书东观,数奏赋、颂、奇文,因事讽谏,灵帝异之”(《后汉书·文苑列传》)。无论他们是否曾经在任职期间写下了表达政见、批评人事的章表奏议,还是他们因为官场倾轧、同侪排挤,而将自己忧谗畏讥的情绪私下抒发在诗赋里,还是与同僚朋友往来酬酢、诗酒流连,或者由于厌倦、不适应而索性放弃仕进,在归隐中写下了人生的欢欣和安好,毋宁说,文人们的人生浮沉、命运穷达、情感悲欢,相当一部分乃是系于此,发于此的。他们曾经期望由此出发赢得功名,他们也曾经志得意满地想要成就一番大济苍生的伟业,他们还多半体验了不善为政的苦闷,并因此感受仕途困顿和失败,而这里也是他们谋取衣食、解决一家人生计的场所。要之,仕宦生涯作为他们人生经验重要的一部分, 自然会以或隐或显的不同形态,进入他们的文学,成为他们的写作动因,成为他们题材内容、人生兴感的重要来源之地,同时,更使得文学始终与社会政治存在着无法断绝的联系。


结语

“文人”这个中国古代文化中十分有特色的人物类型,具有非单一的、多元的属性。不仅要善于写作,还被要求是一个有道德者,要担负起社会政治责任;文人与官员、学者之间存在着若干重叠、交叉的因素,并且时常集合于一身;文人与士大夫的区别,在一些情况下,可以看作是对于人的社会身份从不同角度所予以的观察、强调。总之,“文人”的社会身份和角色是多重的、复合性的。


长期以来,文人与士、士大夫等词汇在各种文本中经常互文、混用,这一方面表明“文人”这个概念的边际含混、难以确定,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文人”与“士”之间关系的缠结、复杂。“文人”由“士”这一母体内部孕育而出,并天然地带有“士”这一社会政治——文化阶层的一般特质和基本属性,比如以“三不朽”为象征的人生追求和价值主张,学仕结合的人生实现方式,等等。在以治平天下为目标理想,以政教德化为其崇高责任,以入仕为官为社会现实出路的士阶层中,产生并长期存在着这样一个以诗文写作为所长并以此擅名于世的集群,这本身再好不过地展现着“士”这个阶层在教育、人格、价值诸方面综合性的特质。


随着教育的普及,文学的活跃、广泛,有诗文写作能力的人大量更加,士阶层整体上越来越明显地趋于文人化了。同时,反过来,文人在不断自我分化的过程中,又始终与士阶层保持着如同母体般的联结,即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独立,自成一体之后,也不曾摆脱士的约束。换言之,“士”的价值原则、阶层品性制约着文人,并成为文人及其文学最终的衡量标准。这当然与士大夫、文人价值的综合性和社会身份的复合性有关,同时也揭示着中国古代社会中,政治与文化综合一体的这样一种独特传统。


参考文献

[1]《诗经·文侯之命》,《毛诗正义》,中华书局影印《十三经注疏》1980年版,上册,页306。

[2]《尚书·文侯之命》,《尚书正义》,中华书局影印《十三经注疏》1980年版,上册,页254。

[3]一说“文士并饬”,文指辩士,士指卒伍,此言外交、军事并用。

[4]《论衡· 自纪》,黄晖《论衡校释》卷三〇,中华书局,1990年,页1199。

[5]陆机《文赋序》:“故作《文赋》,以述先士之盛藻。”李善注引孔安国《尚书传》曰:“‘藻,水草之有文者’。故以喻文焉。”李善注《文选》卷一七,中华书局,1977年,页239。

[6]《论衡· 定贤》,黄晖《论衡校释》卷二七,页1115—1117。

[7]《汉书》卷五八《公孙弘卜式倪宽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9册,页2634。

[8]《汉书》卷八八《儒林传》:公孙弘等奏议设立博士弟子制度,并从中选拔通经艺者,依次授予官职。其中特别提到皇帝颁行的诏书律令,“文章尔雅,训辞深厚”,但是“小吏浅闻,弗能究宣,亡以明布谕下”。有鉴于此,公孙弘建议选择通经者为从中央到地方二千石高官的卒史属吏。博士弟子员成为制度,对汉代政治的士大夫化影响很大,“自此以来,公卿大夫士吏彬彬多文学之士矣”。见《汉书》第11册,页3593—3596。

[9]《论语集注· 为政》,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页57。

[10]《论语集释· 为政》引李光地《论语札记》,程树德《论语集释》,中华书局,1990年,页97。

[11]阎步克《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第一章第一节“关于士大夫的‘二重角色’”,讨论了“士大夫”担负着政事与文化、文人与官僚结合的“一身二任”。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阎先生在此所使用的“文人”显然是广义上的,如果就其狭义来论,则观察的方面就更加具体。

[12]《论衡·超奇》:“故夫能说一经者为儒生,博览古今者为通人,采掇传书以上书奏记者为文人,能精思著文连结篇章者为鸿儒。”黄晖《论衡校释》卷一三,页607。

[13]卫宏《汉旧仪》,孙星衍辑《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页69。

[14]应劭《汉官仪》,孙星衍辑《汉官六种》,页125。

[15]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1981年,页306。

[16]阎步克《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页442。

[17]详参阎步克《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第十章第三节“儒生与文吏的融合”。

[18]《后汉书》卷六四,第8册,中华书局,1965年,页2114。

[19]《后汉书》卷六四,第8册,页2122—2123。

[20]孙启治《昌言校注》,中华书局,2012年,页377。

[21]《后汉书· 蔡邕传》:光和元年,灵帝设置鸿都门学,“其诸生皆敕州郡三公举用辟召,或出为刺史、太守,入为尚书、侍中,乃有封侯赐爵者”。蔡邕密奏政事,指斥“鸿都篇赋之文”“并以小文超取选举”。《后汉书》卷六〇下,第7册,页1999。

[22]《全后汉文》卷六六《与妻徐淑书》,《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第1册,中华书局,1958年,页834。

*原文发表于《中国典籍与文化》2019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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