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浪潮下 如何充分激发数据潜力
近日,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产业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已数年稳居世界第二。统计测算数据显示,从2012年至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从11万亿元增长到超45万亿元。
随着全球进入数字化时代,发展数字经济的浪潮势不可挡。数字经济之所以如此有活力,就在于在这种新的经济形态下,数据成为了驱动经济运行的关键性生产要素,拥有巨大的价值和潜能。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充分激发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潜力。本期我们走近一些经济领域专家,了解他们对于数字经济浪潮下生产范式转变的认识与建议。
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化
2020年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意见》分类提出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五个要素领域改革的方向,首次把数据要素纳入进来,强调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重要性。
对比传统的生产要素,数据具有极易复制、非排他性、形态不稳定、信息密度低、有依附性和联系性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得数据在市场化的过程中难以实现高效率和规模化的流通。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长左晓栋表示,现阶段我国数据流通分为共享、开放、开发利用三个阶段,前两个阶段在政府主导下正在基本实现,“破除数据孤岛,让信息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第三个阶段在初步解决“数据在成为新的生产要素的情况下怎样让它流通起来”。
百融云创董事长张韶峰建议,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不仅在宏观上要求数据市场化,也要鼓励掌握大量数据的主体共享数据资源。另外,数据流通还要平衡好信息保护和数据流通之间的关系,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实现数据市场化。
数据作为潜在的生产力转为现实的生产力,还需要将数据物化在劳动者、劳动资料以及劳动对象等生产力的基本要素上,尤其是要积极推动数据要素参与分配的过程。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院长蒋永穆认为,推动数据要素参与分配要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一方面,数据必须通过市场评价完成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即要在生产过程中创造出市场承认的财富,才能参与分配,另一方面,数据要素参与分配的多少与数据在社会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成正相关,即按贡献的多少决定报酬。
数据安全和发展“齐头并进”
市场注重效益和效率,但是市场也会失灵。数据要素市场化既要确保经济效益,也要加强对数据的安全管理。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杜庆昊建议从两个方面加强数据安全保护。一是推动数据分类分级和合规收集使用,要根据行业类别、数据类型、数据规模和主要用途等,合理确定数据敏感程度和划分数据安全级别,有效做好数据分类分级保护。
二是做好数据跨境传输和安全管理。要在做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数据保护的基础上,密切关注欧盟有关数字经济法案立法和全球有关数据跨境传输的最新进展,加强数据跨境传输规则的协同。
保障数据安全是一项复杂工程,中国科学院院士管晓宏表示,不仅需要从科学技术角度出发,结合多学科的方法,保障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并且需要从政府治理角度着手,协同多个部门,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建立监管体系,为数据安全保护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
比如采用数据分级手段,建立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也可采用基于区块链、数字水印等技术对数据源进行身份鉴别和记录,防止恶意篡改。此外,通过恶意数据过滤技术,对数据中可能存在的含偏样本、伪造样本、对抗样本实现过滤,从而保障数据生产安全。
(本文综合于人民网、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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