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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痛哀悼】惊闻肖扬今晨去世,谨转《肖扬:一蓑风雨任改革》以表达对肖公的哀思和敬仰!


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今晨去世

正义路分岔口 今天

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今晨去世。

个人履历1957年至1962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1]。
1962年1月至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干校教师。
1962年至1969年广东省曲江县公安局干部。
1969年至1975年广东省曲江县委宣传部干事,县委办公室干事、副主任。
1975年至1981年广东省曲江县龙归公社党委书记,县委常委兼办公室主任。
1981年至1983年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党委书记,清远地委副书记。
1983年至1986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1986年至1990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1990年至199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1992年至199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检察委员会委员。
1993年至1998年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
1998年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2003年至2008年,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语录

1、“无知者不能当法官,无能者不能当法官,无德者同样不能当法官。”
2、“迟到的公正也是一种不公正。”
3、“各级法院要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壮士断臂’的气概,坚决彻底地清除法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肖扬:一蓑风雨任改革

法制日报 2018-12-17


法制日报记者 蒋安杰


人物速写


1958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读书时期的肖扬。



肖扬,1998年—2008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首席大法官。曾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司法部部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进步的亲历者和重要参与者:开启反贪体制改革的早期探索,主导创建中国第一个举报中心、反贪局,倡导制定并参与起草专门的反贪污贿赂法。主持司法部工作期间,建言为中央领导举办法制讲座,建议中央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改革律师体制、监狱体制,创建法律援助制度,推动中国第一部律师法、监狱法的颁布。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期间,将“公正与效率”作为法院工作主题,以按照宪法原则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目标,对司法体制进行系统改革,提出法官职业化的建设方向,建议中央提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改革死刑核准制度。





  40年,于历史,不过白驹过隙;于肖扬,却千帆阅尽。


  这位新中国的第八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择在家乡广东团发表令人动容的“告别演说”那一年,正好70岁。此后,他的人生归于静朴,基本淡出人们的视线。那是他最后一次参加“两高”审议报告,媒体抓拍了一张“仰天长笑”的照片,被赞赏“非常人性化地展示了共和国首席大法官的喜怒哀乐”,如明信片般定格在记忆里。也就是这一年,贴着“改革是一场真正的革命,既然是革命就难免有一定风险”标签的肖扬,与他的名字一起,留给了历史。


  40年间,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沧桑巨变,肖扬也走过了自己人生中的风雨历程。他曾用“上下一条线,走了一个圈”来形容自己的经历。意思是从最基层的公社、县、地(市)、省直到中央,每一个阶梯都历经过,公安、检察、司法、法院这个政法圈,他绕行了一周。这种丰富的阅历在中国法律界并不多见。


  从广东省检察长到共和国司法部长再到最高法院院长,从主导创立第一家举报中心、第一家反贪局;建议中央选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作为法制讲座的题目,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到提出“公正与效率”,推动死刑核准权收回,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在工作过的每一个岗位,他都像一位永不停歇的求索者,留下了可以载入中国法治史的足迹。肖扬,这位政法界著名改革者的名字,将永远被共和国铭记!


  有人曾问,转战政法各部门,肖扬都是以“壮士断腕”的气魄推动改革,给中国带来了什么?一位法律学者直言,肖扬带给中国司法的价值以及伴随的争议,必将交由历史去检验。“但是,作为法律人,我们感谢他。假以时日,五年、十年后,中国人都会感谢他。”


  随着时间的推移,今天就是“十年后”那个历史节点。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坐标上回望,那个亲历、见证、参与并推动了改革开放40年法治进程的肖扬近况如何呢?12月9日,记者来到了年已80岁的肖老的家中。


  上午9点20分,由于提前十分钟到达,我留意了一下四周。客厅布置得朴实无华,摆满书籍的柜子里醒目地放着肖扬和夫人的合影,沙发前的地毯有些陈旧,印刻着年轮。


  9点30分,听到老人走下楼梯的脚步声,我立即迎上前去,伸手握住老人温暖有力的手,肖老看起来略显消瘦,但精神矍铄。老人竟然能够准确地说出我们上一次见面的时间是2014年,一旁的女儿也惊叹着父亲的记忆力。肖扬特别提到几位熟悉的法制日报老领导的名字,问了他们的近况;还回忆起他当部长时创刊的《中国律师报》,也就是后来被更名为《百姓信报》的前身。


  从报纸聊到司法部,言谈话语间,肖扬与改革开放同行的法治人生慢慢地呈现在我们面前。


1977年,担任广东省曲江县龙归公社书记期间的肖扬。担任龙归公社后,肖扬兴修水利,提倡科学种田,在他带领下,龙归公社五个生产队成为了亩产吨谷队。




1975至1983——在龙归的日子


  1978年,这是当代中国的一个重要拐点,这一年的12月,中国似乎没有冬天,本应寒冷的时节里,安徽凤阳小岗村18位村民将鲜红的手印按在了分田到户的一纸契约上,震响了改革开放的春雷,唤醒沉睡的大地。万物复苏的中国从南到北传唱着春天的故事,奔涌着变革的活力。很多人在这一年离开田野,奔向考场,踏上了改变自己命运的征途。


  而此时的肖扬,正在一个叫龙归的地方忙着跟农民一起下田。1961年,他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远赴新疆政法干校任教,后因中苏关系紧张学校解散,回到广东曲江县公安局。


  肖扬对记者回忆说,龙归是他一生中最难忘的地方之一。在这里,他遇到了自己人生的伯乐,识才爱才的韶关市委书记李海涛和曲江县委书记康乐书。因为肖扬肯吃苦、脑子灵活、有思想、有点子,1975年6月,被任命为龙归公社党委书记,年仅37岁。有人公开质疑,“派这么年轻的人来当书记,拿几万人的大公社来开玩笑?”


  怎么办?客家人独有的韧劲和自身不服输的倔强,让肖扬下定决心,干就干出个样来。肯于钻研的肖扬虚心拜老农为师,组成农业顾问组,采取一系列有胆有识的措施后,使贫瘠的山区平均亩产超千斤甚至出现了吨粮田,轰动了全县乃至整个地区。


  因为从外行到内行搞农业出了名,1979年12月,肖扬作为全国农业先进单位的代表进京受奖,来到了人民大会堂,这是肖扬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后第一次回京。意外的是,他在人民大会堂的门口,遇到了阔别18年之久的大学同班同学祝铭山。彼时,祝铭山已经是最高法院的司局级干部。没人能预料,十几年之后,肖扬与祝铭山会以“一二把手”的身份再次重逢在东交民巷27号,共同推进中国的司法改革。


  谈到这段历史,肖扬补充了一个细节,从北京得奖回来后,韶关市还奖励了龙归公社一台面包车。为了让全社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肖扬建议将车配给公社卫生院用于抢救病人。


  肖扬回忆说,在龙归,还有一件事他难以忘记,就是他决定带领大家修水电站。当时没有资金,没有设备,没有技术,但他“进不求名,退不避过”,买机器,买管道,建厂房,都需要钱。肖扬作出大胆决定,贷款。数额多少?一百多万。在当时,主流思想是既无内债又无外债,贷款不仅很不光彩而且要冒极大风险,一百多万更是一个骇人听闻的天文数字。但肖扬顶住压力果断坚持。


  记者问现在那个水电站还在吗?肖扬很自豪地说,还在发电。电站建成后龙归告别了点油灯的时代,不仅解决了自身用电问题,还将剩余电量并入国家电网,1987年电站就还清了投资债务。


  肖扬在当时还做过一件很有争议的事情。一个小伙子能力强但富农出身,肖扬仔细观察后发现小伙子有文化、聪明、能干,懂农业生产,就力排众议让他担任生产队长。结果,当年这个生产队粮食就翻了一番。第二年,生产又上了一个台阶。


  记者问“看来您的改革魄力年轻时就有啊,当时没有担心或害怕吗?”肖扬坦言,“自己是一个贫寒的农家子弟,背井离乡移民来到韶关,从来就没有想到一定要当什么官,不怕”。也许正是这种大不了回家种地的无所畏惧精神,心底无私天地宽,支撑着肖扬一步一个脚印,果断前行。


  将近四个小时的采访中,大半的时间是老人在叙述、记者在聆听。记者发现,肖扬年轻时就很有胆量,他提出的“让能人坐第一把交椅”“让内行在其熟悉的领域施展才干”,这些改革“基因”都为他日后主张“职业化”注入了活力,也为他“归队”后所推行的一系列改革,提供了源头。



1988年11月,刘复之同志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视察工作,肖扬向刘复之汇报工作。


1983至1993——在检察院“归队”

  1980年代初,曾是怎样的时代?彼时改革开放如大潮澎湃,波涛滚滚,与此同时,难免泥沙俱下,蝴蝶和苍蝇同时破蛹,被砸烂的“公检法”亟需复建,中国法制百废待兴,法制人才奇缺。


  1983年,清远地委与韶关市委合并,素不相识的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王宁从肖扬的履历中发现了他的“法律”背景,经向省委汇报,决定让肖扬“归队”。是年6月,肖扬重回政法岗位,并先后出任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一上任,肖扬就思考怎样在这片改革开放的试验田里大胆探索,依法对检察体制改革进行尝试。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曾这样评价广东省检察院的工作,“好几件新鲜事都出在广东”。


  人们记得:1987年广东检察机关提出通过办案,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保驾护航;1988年在深圳市建立经济罪案举报中心;1989年再出“新招”,在广东成立第一个反贪污贿赂工作局。有人认为,这是中国反贪体制改革的一次早期尝试。肖扬告诉记者,当时他设想成立的是广东省反贪污贿赂工作局,连牌子都做好了,后来因为内部有不同意见,在挂牌前夜改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


  回忆起在检察院的经历,肖扬用了“归队”一词,表达了自己内心多年对法律的渴望。他对记者讲述了很多不为外界所知的故事。


  他说,当年中央政法委调研组到广东总结第一次“严打”经验,轮到他发言时再重复别人说过的“严打”经验已经意思不大,就即兴发言谈及“商品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犯罪问题”,没说几句就被主持人阻止。但时任中央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的刘复之很开明,让他继续讲下去,并且会后要秘书打电话嘱肖扬把发言整理成稿送他,肖扬回忆说,他清楚地记得当天中午饭都没顾上吃。


  1986年7月,身为广东省检察长的肖扬,率先提出“检察工作要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观点,鲜明阐述打击与保护并行不悖,并且出台保护科技人员合法权益的12条规定。为实现保护生产和惩罚挽救犯罪的统一,广东省检察院还尝试了暂缓逮捕的做法。这在当时引起极大的争议,如一石击水,再次掀起波澜。肖扬向记者介绍说,当时甚至出现了“搞活派”“搞死派”两大阵营,可见意见分歧之大,也印证了肖扬的超前意识和勇于迈大步、敢于闯新路的勇气。珠江电影制片厂为此拍了一部影片《暂缓逮捕》。


  肖扬还对记者讲了一个例子。有一对男女青年谈恋爱,被民兵抓住后,男女分开审,女方迫于压力改口说被强奸,当时要判男的死刑。肖扬不赞成这种背离法律的“从重”惩处,又成为“靶子”。这类案子深深触动了肖扬的内心深处,让他开始思考有关刑事政策问题,于是提出“严有度,宽有边,宽严相济,实事求是”的检察理念,为他后来在法院时建议中央实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好了思想和实践准备。



1991年5月,《中国检察报》创刊暨办公室工作会议留影,肖扬兼任代社长。前排居中者为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同志。


1993至1998——亲历“法制”向“法治”之变

  1992年,邓小平坐上了南下的火车,南巡后,中国改革的势头更加强劲。


  山一程,水一程,辗转百回间,1993年3月,肖扬出任共和国第六任司法部部长,这一年肖扬54岁。如何找准改革开放与司法行政工作的结合点?是他在新岗位上必须寻找的突破口。


  记者在采访时,第一次看到肖扬展示的历史性文件《中国司法行政工作五年发展纲要》,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改革律师体制、创立法律援助制度……从一系列改革举措中可以看出,主政司法部期间,肖扬的改革力度明显加码,制度设计更具前瞻性。此时的肖扬清醒地意识到,在市场经济的呼唤下,律师制度已经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有大动作。于是,在1993年6月的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上,肖扬强调律师改革应是“重中之重”。他提出了“不再使用生产资料所有制模式和行政管理模式界定律师机构的性质;律师必须职业化”的命题,总体目标和思路十分大胆,让人耳目一新。


  可以说是“大刀阔斧”,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教授用这四个字来评价。他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将带有国有制性质的法律顾问处向更具有先进性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进行改革,使代表了集体经营模式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在全国各地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探索个体制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填补了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的空白。”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也对记者说,“那一年,很多人都感觉到,中国律师的春天来了。后来成为顶级律所的大成、金杜、君合、中伦等等律师事务所都是这项制度的实践者,改革最大的意义就是,为律师行业进一步发展释放了活力。“向前推进了一大步,而这项改革当时并无法预料未来,带着风险”,吕红兵律师评价。肖扬自己则认为,律师体制改革为他后来在法院推行改革打好了基础,没有律师体制改革,就没有后来的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


  这一时期,肖扬还首次提出中国特色法律援助制度,由于不被理解,开始时推进缓慢,他曾一度非常着急。而现如今,“法律援助制度”在华夏大地已经扎根开花。


  “让贫者、弱者、残者能打得起官司,建立和实施法律援助制度”,他对记者说,“可以向世界昭示和表明中国是一个文明、进步的国家”,这是肖扬更深层次的思考。有人认为,“这项制度的提出”在肖扬的人生路上留下一抹绚丽的亮色,也为肖扬后期提出的“司法救助制度”提供了蓝本。


  必须提到的是,肖扬还特别重视法学教育。1998年初,全国法律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司法部为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和复合型法律人才开辟了一条新渠道,体现了20年前制度设计者为依法治国储备人才的战略眼光。


  “善谋者胜,远谋者兴。”主政司法部期间,肖扬不仅大刀阔斧地改革,使中国司法行政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大大向前推进;而且能够敏锐抓住时机,向中央提议举办法制讲座,最终促成了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


  肖扬认为,十一届三中全会所确立的法制路线,本质上就是要走依法治国之路。只是在当时,这还只是一种朦胧状态下的法治,人们对“法制”和“法治”的区别还没有清晰的认识,更没有从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来认识这一问题。真正完成从“法制”到“法治”的飞跃,是在1997年9月。1997年9月12日,党的十五大郑重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在这里要说到一次特殊的“普法”实践。1994年6月21日,在司法部、中宣部、中国法学会共同举办的“国家中高级干部法学讲师团”成立一周年座谈会上,许多专家建议为中共中央政治局领导举办法制讲座。司法部党组立即向中央请示并获得批准,于是就有了1994年12月9日的中央法制讲座第一讲。


  后来到1996年2月第三讲时,无论题目还是演讲人选,司法部都经过了仔细“推敲”和反复“研究”,方案换了几个,最后确定为中央讲的题目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正是在这次讲座的总结讲话中,中央领导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党的十五大进一步将“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升华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完成了从“法制”到“法治”的飞跃。


  在肖扬看来,从“法制”到“法治”,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却是一次观念的重大变革,标志着我国对法治的追求从朦胧走上成熟和自觉,是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治国方略的重大发展,是对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法制建设的完善。


  记者电话连线对这一段历史非常熟悉、当时在司法部任副部长的刘飏,她说,从中央法制讲座的设立到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其显现的意义和价值,都为肖扬在中国法治建设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1996年11月,广东省法律援助中心揭牌,肖扬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


1998至2008——司法改革“破冰前行”

  岁月总是不会说话,历史却在无声中前行。


  1998年3月和2003年3月,在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肖扬两次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这十年,应该是肖扬人生中最辉煌的十年,也是引发外界最多关注的十年。随着他在镁光灯下曝光的频率越来越高,成为媒体“宠儿”的同时,非议、质疑的声音也让他承受了常人想象不到的压力。但他因“一个共产党人只要对党忠诚,就不能害怕暴风骤雨”的坚定信仰;以“司法必须公正、责任大于天”的法治情怀,推动中国司法改革“破冰前行”。


  1998年底,手持身份证的普通公民和持记者证的媒体记者走进“神秘”的法院大门,中国法院全面实行审判公开,应该说是肖扬做的第一件大事。不久,肖扬又提出“公正与效率是21世纪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发出新世纪中国司法的宣言;并提出“审判工作是中心、队伍建设是关键、法院改革是出路”的战略布局。


  记者在采访时得知,那十年,最高法院以肖扬为“领航人”的这艘航船,在司法改革的“大海上”朝着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目标前进的历程中,真地经历了过险滩、乘风破浪的历程。一位老法官对记者回忆,1998年3月,当时最高法院已经在讨论司改问题,肖扬认为应当系列研究,整体推进,于是《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出炉,开启了中国司法改革新的一页。但是,由于各种因素影响,这一轮司法改革重点放在了工作机制方面,肖扬也是很无奈,或者遗憾。这一点记者在采访时得到印证。


  到了《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时,肖扬自己对于司法规律的认识已经相当深刻,司法理论也趋于成熟。于是他对法治的思考和认识在这一阶段得以体现,“例如审委会的会议制改为审理制,法官职业化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法律适用统一,案例指导制度”等,而这些后来都成为健全司法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尤其最高法院整个司改团队“耗尽心血”推出的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是当今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理论基础。


  “没有职业化建设,就不可能有后来的人员分类管理,也不可能有司法规律的彰显!”全程参与制定“一五、二五、三五、四五法院改革纲要”的一位老法官如是评价。


  肖扬任内争议最大现在看来也是成效最大的改革,莫过于下放26年死刑复核权的回归。据说,也就是这项改革让老人承受了外界想象不到的压力。


  “改革最大的困难,就是陈旧的司法观念的阻碍”。肖扬对记者说,当年很多人包括有的领导干部信奉杀人就是威慑力,强调只有多杀人,才能确保社会治安的稳定,因此,“少杀、慎杀”,“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新理念与“慎杀可以,少杀不行”的观点自然是格格不入的,改革步履维艰。何其难?“如刀尖上跳舞”,有人这样形容。


  但后来的事实证明,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坚持“少杀”“慎杀”,并不会纵容和鼓励犯罪。“实际情况是,收回第一年就创造了判处死缓数量首次高于死刑立即执行数量的新历史”。肖扬对记者说。


  根据公安部统计,2007年前11个月,全国爆炸案件下降25%,故意杀人案件下降10%,抢劫案件下降7%。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第七次群众安全感调查结果,93.3%的群众认为治安环境安全,比2006年上升了1.3个百分点。实践证明,肖扬告诉记者,“大要案逐年下降,用多种形式惩罚犯罪是不会影响打击力度的”。


  记者采访时特别问到肖扬当年面临压力时是否后悔过?他坚定地说,“人命关天的事情,不能怕麻烦,我们豁出去了,如果在这个问题上不能全国统一,司法的统一就无从谈起”。他说:“我们讲司法为民,就是要能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生命权就是至高无上的利益。如果死刑问题没有把好关,还谈什么司法为民?”


  曾经长期主管死刑复核工作、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张军曾经説过,当年,在党中央强有力领导和支持下,为了消除社会疑虑,在多个场合,肖扬院长就死刑核准权收回发表讲话,态度非常鲜明。因为收回死刑核准权“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一改革带动了一审、二审刑事程序乃至侦查程序的一连串变革,因此,收回死刑核准权的意义绝不仅在于核准制度改变本身,它带来的是中国刑事司法全局性变革,是我国法治进步的标志性事件。


  在张军看来,“改革是一个过程,应放在较长的历史过程中去考量和评价。符合自然规律和历史规律的东西,就会有生命力,就会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1997年9月16日,肖扬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记者招待会上就“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回答记者提问。


2008至2018——“法痴老人”梦犹在

  40年间,中国在变,如喷薄而出的红日,朝霞满天;中国的法院在变,立足国情,革故鼎新,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念坚定不移。


  新时代新坐标,中国如何前行?“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坚定的回答。2018年,历史的年轮已经进入十九大刻度。党中央成立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这无论自建党以来还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都是第一次,充分表明和体现了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


  作为一位见证中国法治发展40年的老人,肖扬认为,改革开放带给中国的巨大改变,是国家治理方式的根本性改变——实现了从法律虚无主义到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变革;在国家治理方式和党的执政方式上,探索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他对记者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这是方向性的引领,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法治发展才能走对路。


  十年前退下来的肖扬,并未停止追求法治的脚步,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用在了钻研法治理论和弘扬法治精神上。2014年在母校中国人民大学的一次演讲上,他称自己是一个“法痴老人”,并骄傲地说“我的法律梦还在,我的法治梦还在!”


  采访接近尾声,当记者问他如何度过晚年生活?他说,自己有一个幸福、和谐的家庭,与老伴相濡以沫多年,他很感谢老伴陪他走过了多年的风风雨雨,走过了几十年的不平坦之路;赋闲在家后,他去哪里家里人都陪着,老伴58岁时陪他学游泳,68岁时陪他学打球。当然,让他温暖的还有听话争气的子女,小外孙手工制作的“法槌”,是他80岁大寿收到的礼物,被隆而重之地摆放在了展示架上。


  回顾40年的历程,肖扬深情地说,他为自己处于这个波澜壮阔的改革时代而感到幸运,为自己参与这个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而感到自豪!


  “为民,是共产党人的初心,也是司法改革的初心”。这份坚定,让记者的心灵为之震撼。


  采访肖扬,追随他的回忆,在40年的法治长河里游走,感觉自己的思绪也漫天飞舞,落笔时竟不知所措。


  回到文章开头那个追问,肖扬的改革为中国法治带来了什么?必须承认,当中国司法改革走到“四梁八柱已经建成,进入精装修”时段,历史不会忘记肖扬这个“夯基人”。他在每个部门所推动的改革,都是一个包含思想、理念、制度、队伍在内的大变革,从而窥见中国法治进步的过程和脉络,也让我们更加看到中国法治走到今天的不容易,可谓“沧桑巨变”“波澜壮阔”。


  采访中,记者不仅被40年改革的艰难震撼,更为肖扬的人格魅力而感动,还有很多肖扬慧眼识才的故事,受篇幅限制无法书写,不可谓无憾。怎样形容肖扬?不由想起《幽窗小记》里的那句:“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这一天,北京特别冷,肖扬坚持把我送到客厅门口;在门廊穿外套时,老人又送到大门口,只好第二次道别,在他慈祥的目光里转身。看着他消瘦的面庞中透出的刚毅,回想改革的艰难和不容易,此刻,比起尊敬,这位不平凡的老人更让人心疼。在中国法治爬坡过坎、披荆斩棘、走了一条前人想走而未走的道路上,有很多人我们值得致敬!肖扬是其中一位。


  寒风中,眼里噙满泪水……



2002年12月,肖扬在中国人民大学“大法官讲坛”作“法治、法官与司法改革”的讲演。


浮舟沧海 立马昆仑——换个角度看肖扬

  “浮舟沧海,立马昆仑”条幅,是1990年的冬天,肖扬即将赴京出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前,广东政法界元老寇庆延为肖扬的晋升感到高兴而赠,以警示和鼓励。据肖扬回忆,寇老为他题字时,对他并不熟悉,只是出于对年轻人的鼓励和鞭策而写,同时也是告诫他,做政法工作如沧海浮舟,更如在昆仑骑马,稍有不慎便有险境。这么多年,肖扬一直珍藏着这个横幅。


  为了让读者更好地了解改革之外的肖扬,记者特别采访了几位法官。


  一位法官对记者说,2006年,当肖扬院长访问美国时,美国最高法院奥康纳大法官全程陪同。她曾问肖院长:我介绍您的称谓时,是院长还是首席大法官呢?肖院长没有犹豫地回答:还是首席大法官吧!奥康纳对肖扬更生一份尊重之情。


  一位资深法官眼里的肖扬是一位宽厚的长者,对于年轻的干部给予的更多是鼓励和鞭策,从来不会咄咄逼人而且还很幽默。有一次,党组会审议一个重要文件,研究室的刘树德博士(年纪不大但有点谢顶,长得比较老气一点)列席,肖院长很想听听普通干部的意见,向着刘树德所坐的位置说:“那一位老同志有什么高见啊?”逗得大家轰堂大笑。


  “老同志”刘树德接受记者采访时把这个故事继续,更让人忍俊不禁。他说,会后,列席党组会议的邵文虹主任告诉我,肖院长在会后问她,“今日汇报的‘老同志’是谁啊?”她笑着回答,“是刘树德,不是‘老同志’,是年轻同志”。肖院长随后也笑了,回应了声“哦,刘树德,他赠了书给我”。从此以后,最高法院除了“四大美女”(四位男同志的名字给人感觉像女的)之外,又多了一个茶余饭后“老同志”的故事。


  2006年3月份,刘树德有幸跟随肖扬院长出访。一个早晨去广场溜达时,碰到肖院长正好在散步。肖院长高兴地喊他:“小刘同志,过来一起照张相吧。”刘树德喜出望外,第一次有了与肖院长在国外的合影。回宾馆的路上他高兴地对肖院长说,“今天心情特别好,又变年轻了,从‘老同志’变成了‘小刘同志’”,肖院长也笑了。



2007年5月11日,肖扬在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兴长(左二)陪同下调研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死刑复核办公区)建设。



记者手记:记者眼里的肖扬

  □ 蒋安杰


  肖扬不仅是一位永不停歇的求索者、愈久弥新的领导者,一位纯粹的大写的人,也是媒体的好朋友。当年他开放了媒体“以自负其责的原则”报道法庭审判,把司法报道带入了新阶段。直至今日,各种场合跑政法口的老记者凑在一起,仍然会经常提起记忆里的肖扬。


  为何媒体朋友都喜欢肖扬?外人也许会认为,因为肖扬是一个改革者,他身上不服输的那个劲儿让他天生就容易成为新闻人物,容易自带光环,有新闻的厚度和高度;其实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肖扬能与媒体成为好朋友,是因为他的人品和人格魅力。无论他缩起腮帮子、鼓起嘴唇、头微微上扬、手里还经常攥着拳头发言时的那种力量,还是他开心时微笑或者大笑的那份纯粹,都有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感染力,而这份力量正来自于他身上那种人性的光芒,所以记者见到他感觉到亲切,没有距离感。


  记得有一年记者在人民大会堂参加活动,结束后匆忙向外走时,突然就听到身后一句带有浓厚广东口音的呼唤:“小蒋…”,发音听起来更像“小炯儿”,还带一点尾音。回头一看,个头不高的肖扬在人群中正向前走着。由于意外和高兴,我说“肖院长,咱们合张影吧?”肖扬说“好啊。”很自然地往他身边一站,更多人开始围过来,也想与肖扬合影。就感觉他帅气的警卫下意识地阻挡着,肖扬却亲切地说,“都来吧,没关系”。那份和蔼至今在脑海里荡漾。


  我也曾不止一次听有的记者说,他们与肖扬同机旅行时,经常会被肖扬招呼着与工作人员换位,坐到前舱。看着不经意的细节,却都在记者心里留下美好的印迹。


2011年9月,肖扬重走年轻时进疆路,在阳关故址留影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 席锋宇 常煜 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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