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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租金纳入监管!北京租房将有新政——
过去,许多租客在租房时会担心租赁企业“跑路”,导致自己一次性交付的大量租金遭受损失。据统计,本市押金租金纠纷占住房租赁纠纷的7成以上。而当超收租金被关进“保险箱”后,租客的租金安全就会得到进一步保障。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的适用对象为承租他人住房从事转租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至于市民个人出租房屋或企业出租自持房屋的情况,则不包含在内。
租金监管管什么、怎么管?根据征求意见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数额超过3个月租金的,租金应先全部存入租金监管账户。其中,租金监管账户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资金中心”)开设并负责管理。
这也意味着,如果租客是月付或季付,租金会和以往一样交给租赁企业;如果是半年付、年付及以上付款周期,租客的租金将全部存入租金监管账户。其中,3个月租金部分在一日内划转至住房租赁企业账户,其余租金按月划转,每次划转金额为一个月租金。
当租房合同到期或者解除,租金监管账户内仍有租金剩余时,需要由租赁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租金退还意见。随后,由租客在退还意见提出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同意,如果同意,则按退还意见退还;如不同意,无争议部分将及时退还,有争议部分租客可通过协商、向中介协会提出调解,或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再由市资金中心根据结果退还。
除租金外,押金能否正常退还给租客同样备受关注。实际上,2021年本市就发布了《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明确押金由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的专用账户监管。此次征求意见稿出台,将管理专用账户的主体调整为在住房资金监管方面更为专业的市资金中心,托管和退还押金的流程与租金监管类似。
示例:
例如,小王向中介机构租住了一间一居室,需要支付5000元押金,这笔资金将存入第三方押金托管账户。待租期结束或提前解除时,由租赁机构提出退还意见。假设租赁机构认为小王破坏了房屋设施而扣除200元押金,小王也同意了这一意见,市资金中心则会向小王退还4800元押金,向租赁机构退还200元;如小王不同意这一意见,没有争议的4800元将及时退还给小王,存在争议的200元将在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退还。
如果租赁企业、从业人员未履行押金托管与租金监管或存在经营风险,各区住建部门将暂停向该企业拨付账户内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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