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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城市学院包伟民教授研究成果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

请关注 浙大城市学院 2022-09-30



日前,浙大城市学院历史研究中心主任包伟民教授《“乡役论”与乡里制的演变》一文发表于2022年第7期《中国社会科学》。


文章在史实的层面梳理清楚了从秦汉以来乡守与里胥身份演变的基本线索,打通了其与唐宋以后在制度上的衔接,提供了怎样准确理解古人史论的例证,在研究方法上具有良好的示范意义。

《中国社会科学》于1980年1月创刊,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并主办的综合性社会科学期刊,主要发表哲学社会科学前沿研究成果,涵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历史学、教育学、文学、语言学等学科以及跨学科研究的论文、调研报告、学术综述等,被学术界誉为中国最高水平的综合类人文社会科学期刊。 

乡里制是传统帝制国家掌控地方社会的根本性制度,所谓“经国之制”,与上层国家制度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由于关于基层社会的存世文献相对较少,学界虽然已有许多研究,不少内容仍处于掩映之间。马端临是我国古代最重要的史学家之一,他对于从中古到近古乡里制度的结构性转折,有一个概括性的论述,认为乡里基层管理单位的头目即乡守与里胥,由于在帝制前期为官员,唐宋而后改为从民户差发的役人,故此役人不胜官府诛求之苛。他以这一看法为线索编纂了其旷世巨著《文献通考》中的“职役考”部分。对马氏此说历来从无异议,学界一般都依据马端临的这个乡役论来梳理整个中国古代乡役制度的演变进程。


      包伟民教授《“乡役论”与乡里制的演变》一文指出,马氏的这一“乡役论”并不完全符合历史事实。秦汉以来乡为地域性的类政区单位,乡守为低级官员,到隋代乡改为逐级团并人户而成的联户单位,乡守也变成了从民户差发的役人。在里胥这一层级,则从来都是从民户差发充任。唐代中期以后乡役日渐成为民户的沉重负担,与两税法推行、国家对基层掌控力下探、乡都制演变等等多方面因素有关。马端临从同情贫民下户的立场出发,批评当时“官督虚籍之赋,民苦破家之役”的社会弊病,才发出了“盖后世之任户役者也,曷尝凌暴之至此极乎”的这一愤慨之论。


包伟民教授简介

浙大城市学院历史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研究领域主要集中于宋史、中国古代经济史及东南区域史等方面。著有《宋代地方财政史研究》《宋代城市研究》《陆游的乡村世界》《江南市镇及其近代命运》等;曾主持编纂《武义南宋徐谓礼文书》《龙泉司法档案选编》等大型文献;主编《唐宋历史评论》系列专刊。


来源 /  科研处

责任编辑 / 孙亚飞

审核 / 徐婧

终审 / 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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