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老是加班?老板不放假?一招教你维权!
据说,有99%的人
每天起床都是这样的……
前段时间
社科院一份报告
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一个星期只上4天班!
消息一出
给广大网友打了一剂强心剂
大家纷纷表示:
不用2030年了,请从下周开始好吗!
然而,还有一部分网友……
“为什么别人都是双休我却是单休?”
其实《劳动法》第四章
对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早有规定
也就是说
在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前提下
单位确实可以采取单休制度
但是!
也有部分用人单位枉顾员工健康
盲目提倡加班文化
克扣员工正常的休息时间
不仅如此
中国社会科学院对全国2552名在业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40.1%的受访者表示“没有带薪年休假”,18.8%受访者表示“有带薪年休假,可以休,但不能自己安排”,而“有带薪年休假,可以休,且可自主安排”的仅占31.3%。
双休、带薪休假天天喊
落实起来进度却不尽如人意
那么
一旦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因为休假等问题发生了劳资纠纷
该怎么样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呢?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了解一下?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是指由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调解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进行居中调解,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与裁决的纠纷化解制度。
在我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是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可直接向法院申请诉讼。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下列争议都可以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一)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 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 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 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 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六) 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近日,
“劳动法出新规定”的文章
在网上热传,
内容都是员工签署放弃社保承诺书,
后又去有关部门投诉,
并获得赔偿
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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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