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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广祥:欣闻校园人渣因欺凌被判刑!

2017-11-06 张广祥 丁中广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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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闻校园人渣因欺凌被判刑

江苏省丁沟中学  张广祥

11月3日晚间,央视新闻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条视频,五名未成年少女因校园欺凌而获刑。

事情发生在北京市西城区某职业学院。被告人朱某伙同其他四名被告人在校园内无故殴打、辱骂两名同学,并脱光一名被欺凌女同学的衣服予以羞辱,同时拍摄了视频在微信群内小范围传播。其中更有一名被害人当天先后被殴打三次。现已造成其中一人精神抑郁,至今无法正常生活和学习。

现在,该五名被告人均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1个月。

该新闻一出,微博下就收获了众多网友的支持和发声!

我也是激动万分,欣喜若狂!

近年来,校园欺凌的新闻层出不穷。在百度搜索页面输入“校园欺凌”关键词,就可以看到页面数量庞大吓死人。羞辱、掌掴、围殴……每个事件,都触目惊心。单单2016年,我所了解到的有:4月,湖南永州市道县一15岁女初中生遭女同学,因生活琐事对一14岁的六年级女生熊某心生怨恨,遭后者纠集的五名初中生轮番掌掴;同月,重庆彭水县桑柘中学一名初二学生在厕所内被同学围殴,最后被持刀捅死;5月,西安工程技师学院17岁女生小宜连续两次遭同宿舍五名女孩群殴,出现表情呆滞、问话少答、全身震颤、哭泣等症状;同月,山东省日照市五莲某中学一名男生被一名身体强壮的同学殴打,先是边拉上衣边踹,踹倒在地后继续踹胸部;还是同月,海南省琼海市长坡中学三天发生两起校园欺凌,其中有三名学生参与两起事件,1名学生在两起事件中均是主要参与者;12月,北京中关村二小一名10岁男孩在学校被同学用厕所垃圾筐扣头后,出现失眠、厌食、恐惧上学等症状,被医院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同月,湖南石门县一初三女生被4名女生殴打辱骂,打人者要求其下跪,并不断对其扇耳光、脚踹、棍打。不用说,还有若干存在在阴暗之处不曾被曝光的校园欺凌事件。

怎么了?怎么办?怎么办?这是每一个人都需要发问的,尤其是教育工作者。换言之,校园欺凌事件当中,没有旁观者,没有吃瓜群众,在自觉和不自觉中,每个人都应该成为社会秩序构建的一部分。

我看,根子出在我们的教育上。

今天的我们,搞的纯粹是应试教育。分数就是唯一,分数就是一切,其他统统都是浮云。即便也有所谓的做人教育,那也是围绕着分数,而不是为了做人;即便也有所谓的思品教育,那也是做做样子走场子,或者秀给外人看看。什么德智体美劳,什么爱国诚信尊重礼仪,什么“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只是意淫或口淫罢了。学校如此,家庭更是如此。试问,还有多少父母对孩子进行做人教育的?很多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只是让学校代管孩子罢了。一言以蔽之,今天的教育是有教无育!

豁子出来了,我们又是怎么做的呢?对校园人渣严加惩戒了吗?

我们总认为这些打人者还是个孩子,还是个未成年人,孩子是需要教育的,未成年人是需要保护的。于是,出于人道,对欺凌者睁一眼闭一眼,不做法律惩处。以去年北京中关村二小校园欺凌事件为例,学校是什么态度呢?竟然将事件形容为“就是开了一个过分的玩笑”,并让被欺凌者母亲放弃“处理惩戒施暴的孩子、让施暴者的家长道歉”等四点诉求。将校园欺凌冠以“开了一个过分的玩笑”,才是天大的玩笑;“开了一个过分的玩笑”,就是比大便还奇臭的屁话!试想想,如果你的孩子被殴打,你是什么感受?你认为这是开的玩笑?将心比心,便是佛心。是不是玩笑,当从受欺凌者的感受来定义,而不是欺凌者和学校说了算。仅将校园欺凌当做一个不太友好的普通遭遇,将是一种十分可怕的错误。因为校园欺凌不仅给予被欺凌者肉体上的伤害,更给予被欺凌者巨大的精神伤害,很有可能让他们的性格从此变得内向、偏激、孤立、沉默寡言,甚至会影响整个人生道路。尤其是那些留守儿童,爸爸妈妈不在身边,一旦被人渣欺凌,怎么办?向谁投诉?靠谁保护?记得之前一个男生杀死一女生,该男生没受到任何法律制裁,女孩的爸爸哭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了杀人犯,可谁又保护了我的孩子!

对人渣讲人道,这恰恰成了人渣犯罪的保护伞。我看,是时候修改所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了,这个法律让那些人渣有恃无恐,肆无忌惮,让一些袒护人渣的家长嚣张跋扈,让教育工作者无所适从:不敢管、不能管……长此以往,这些为非作歹者在错误的不归路上愈走愈远,到了社会上必然天不怕地不怕,祸国殃民,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实在堪忧。国家的兴盛是惩恶扬善,而不是姑息养奸,对人渣尤其如此!胡适先生说过:“一个民族和族群,总 47 28320 47 13307 0 0 7841 0 0:00:03 0:00:01 0:00:02 7841提倡道德而不注重规则的话,这个民族是会道德沦丧的。”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让需要保护的孩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也要有《未成年人惩戒法》,让欺凌者违法必究。虽说国家于今年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首次从国家层面对校园欺凌进行治理,然而真正落实了吗?“执法必严”落实了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那法律有啥鸟用?做大便纸吗?

对人渣必须严惩不贷!如今,他们的犯法成本太低,甚或没有成本。这样只会让他们更加人渣,渣到不是人。为了扬善惩恶,也是为了挽救人渣,必须“以牙还牙,以暴制暴”。不与愚者争高低,不与蠢者争东西,不与恶者善,不与毒者慈。对恶人宽大,是对恶的纵容,是对善的伤害,是对法律的亵渎。只有借助法律把他们打得鼻青脸肿,皮开肉绽,把他们打得眼冒金星,满地找牙,把他们打痛了,打晕了,他们才可能痛心疾首,撕心裂肺,才可能知道人家也是皮肉之躯,才可能知道人家的疼,才可能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只有把他们往死里打,把他们打怕了,打得一辈子都铭记在心,都疼在身心上,今后他们才可能有所尊重,有所友善,有所敬畏,才可能不因自己的嘴巴大而骂人,不因自己的拳头大而打人。

须知,惩罚也是一种教育。教育本是十八般武艺,表扬、批评、奖励、惩罚,什么都应该有。著名教育专家玛莉琳•古特曼说过:“那些小时候过多的受到师长表扬、保护的孩子,在他们步人生后很可能会遭到更多的失望。惩罚永远比宽容能让人铭记其中滋味!一味地去赏识、迁就,甚至是恭维、宠爱,对于孩子错误的言行不敢去批评、指责,这绝对不是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是一种虚弱的教育、不负责任的教育。古人讲的“树不修剪不成形,人不管教不成材”、“棒打出肖子”(肖,成才义),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当养不教时,国家必须重拳惩戒!不能以年龄为借口,不能以无知当理由!只有如此,方可杀一儆百,以儆效尤!

所以,这一次北京市西城区某职业学院校园欺凌事件中,五名未成年少女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可谓大快人心!抓了五个,可以减少五百个。——校园欺凌者获刑,这消息是我第一次听到。虽然来得晚了些,或许判得尚还略轻,但起码有了一个好的开头,标志着中国法治的一大进步,所以仍然是令我深感欣慰和快活的!我觉得,应该全国推广!

总之,学校、家庭、社会应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加强学生的做人教育,同时国家要反思教育,纠正理念,检讨法律。最终,让所有的学生不想打、不敢打、不能打,打了被打!

安好,世界!安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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