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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初中生死亡事件 被地方维出来的不稳定

2017-04-07 熊文 有狐

泸县初中生死亡事件 被地方维出来的不稳定

文丨熊文

  4月1日,泸县太伏中学一初中生赵某意外死亡,死因不明,事件从匆忙定性,到谣言四起,封锁消息,再到舆论滔滔,最终到了开始尸检这一步。本来是一件意外死亡事件,愣是被泸县政府落后的维稳思维给弄成的全国关注的群体性事件。

  昨日,泸县所在的泸州市有关部门召开新闻通气会,披露了赵某发生意外前的经历,否认了存在欺凌的问题。从目前的基本事实,结合法医秦明的专业的初步判断,这一事件是意外死亡的可能性很大,也就是说,泸县政府在这一事件中不存在刻意隐瞒的动机。然而,泸县政府用实际行动来制造一种幻象:事件背后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公民意外死亡导致群体性事件此前也发生过多起,由此许多基层政府脑中始终绷着一根维稳的弦,当意外发生之时,维稳的思维就开始启动,一有风吹草动,维稳的措施就开始执行。泸县政府也是如此,从4月1日意外发生,到4月6日开始尸检,泸县政府的维稳思路不仅没有稳定秩序,相反越维越不稳。

  2009年发生在湖北石首的群体性事件,与此次泸县事件非常相似,也是因为意外死亡,家属不认可自杀的鉴定结果,从而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而当时石首当地政府的处置手法与泸县政府一样,新闻通报语焉不详,信息公开支支吾吾,舆论监督遮遮掩掩,政府公信力在一次次拖延中被消磨,最终需要省级介入,重建政府公信力。

  从2009年到2017年,事件一次次发生,但教训从未吸取,处理的手法还是老一套。在2009年不可能成功的维稳措施,在2017年,这样一个自媒体时代更加困难。这是一个真相稍有迟疑,谣言便传遍世界的时代,秩序不是那种靠躲过风头,避过热点就能稳定下去的。

  维稳也产生了一种路径依赖和恶性循环,维稳的逻辑成为地方政府侵犯公众知情权的理由,很多事情在维持社会稳定的原则下被掩盖,甚至是一些事关公众权益的问题。而对于民众而言,政府担忧不稳也成为与政府讨价还价的筹码,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利用维稳争取最大化权益,“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如此就产生了越是维稳越不稳,越是不稳越要维稳的死循环。

  就在本周,同样是在四川,西昌也发生了一起学生意外死亡事件,当地政府应该是吸取了泸县维稳的教训,第一时间公开信息,确保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谣言产生之前先产生真相,不给谣言传播的空间。

  长久以来,由于政府辟谣的失误导致围观群众形成了谣言也有部分真相的心理预期,政府越是捂住信息,越是加深了这种心理预期。泸县政府本可以大开方便之门,让新闻媒体大方地报道这一事件,但是连新华社的记者都在泸县“步履维艰”,即便泸县政府在这次事件中清白无辜,但所作所为却不像。

  泸县政府害怕媒体的关注还存在一种可能的动机,那就是次生舆论,也就是说当地方的某件事件引发全国性关注的时候,当地一些其他次生事件也因此被关注,比如庆安枪案中,当地官员的腐败行为也被媒体挖掘关注。这种次生舆论伤害也导致很多多年不被关注的地方政府很担心掌握不了舆论的风向,出现了害怕舆论监督的心理。

  当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矛盾也进入了高发期,基层社会秩序的稳定也成为基层官员政绩的一部分,稳稳当当度过自己的任期是很多基层干部的心愿。但社会秩序不是一种刚性稳定状态,在科学当中,刚性的物质也有脆弱易碎的性质,政府应该有容纳秩序在一定范围内失序的准备,给社会矛盾一个释放的渠道,动态稳定的秩序才能防止矛盾的集聚,就如同高压锅一样,压力阀需要松一松。

  尸检已经在进行,真相也将很快明确,但是泸县政府在这次事件中处理失误的责任也不能放过。垄断了信息不等于垄断了真相,拥有了权力不等于拥有了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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