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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有良知的法律人 ——访西南政法大学律师校友联谊会副会长、重庆金平法律教育基金会理事、本所高级合伙人廖莘律师(转)

尚 法     勤 勉     精 专     共 赢


编者按

孟子曰“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即人不用学习就能,是良能;不用思考就知道,是良知。著名哲学家、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阳明先生也曾道“知善知恶是良知;良知即至善,即天理……”。


千古年来,良知已成为人们为人处世的一个基本准则。笔者以为,有了良知便可从心所欲而不逾矩;有了良知便可心灵富足从容一生。有一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十多年的老一代法律人这样说:“失去良知的人就等于丧失了做人的基本原则。作为一个法律人,做人要堂堂正正,做事要问心无愧,在每一个案件中要坚守公平与正义,而坚守公平正义就是一个法律人的良知。”


2017年年末前夕,我们有幸采访了这位以捍卫公平正义为己任、坚守良知的法律人——担任素有“法学黄埔”之称西南政法大学的律师校友联谊会副会长、重庆金平法律教育基金会理事之职,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廖莘律师。


廖 莘 本所高级合伙人

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特邀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律师校友联谊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该中心广州基地主任;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法学会人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重庆金平法律教育基金会理事。


走近廖莘律师

廖莘律师的微信名为“闲云野鹤”,或其微信名已对他人生之高远境界做了最好的诠释。闲云野鹤者:无拘无束、来去自如;无欲无求、淡泊从容。已过天命之年的廖莘律师对于名利早已置之度外。而对于律师业务,他却一直保持着一颗不断思索、不断探究、不断学习的年轻的心,他说他是活到老学到老,是学习型律师。除每天自己坚持不断思索探究学习外,他还将自己所学、所悟、所感、所得无私地分享给与之相交的每一个人,分享给社会大众。


廖莘律师的人生格言是:人要活到老学到老;胜利永远属于进击的人;真的猛士要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我们从他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生经历中,从他捍卫公平正义的律师生涯中即可明鉴他是如何在坚守和践行着一个法律人的良知。



廖莘律师生于上世纪的1960年,这就注定了他一定会经历那个动荡不安而又无法忘却的年代。“文革”结束前夕,正值廖莘高中毕业,毕业后他被下放到武夷山区当了一名林区汽车司机,在当时的农耕中司机工作已经是一个非常好的工作了。


1977年,国家恢复中断了十年的高考制度,廖莘多次参加高考但未考上,遂被充实到公安系统从事政法工作,廖莘成为一名公安干警。


工作之余他没有放弃继续学习,他自学完成了大学中文40多门全部课程以及法律大专的十几门课程,用实际行动弥补着他未能走进大学校园系统学习的遗憾。“83”严打期间,廖莘在第一线负责抓捕犯罪分子,曾连续9天9夜蹲守并直至犯罪份子被抓获,获得赣州地区公安系统嘉奖。


1986年,公安系统内培养选拔森林公安干部到大学深造学习,廖莘以优异的表现成为首选者,就这样在1986年廖莘顺利考入了西南政法大学,圆了他的大学梦,从此也开启了他不一样的法律人生。


由于廖莘已有多年工作经验且性格开朗、热心助人,又是学校第五届青年法学研究会的常务理事,深得同学们信赖,很快他就成为了校园里的活跃份子、风云人物。“西政83-87级期间的无论是学生还是老师,许多人都认识我”廖莘律师不无自豪地道。或许这也是为何廖莘律师被推选担任西南政法大学律师校友联谊会副会长、重庆金平法律教育基金会理事之职的原因之一吧。


希望在法学之路上有所建树的廖莘于1988毕业后离开公安系统,选择了到广东省对外贸易学校当了一名法律老师从事教学工作一年,后又调任广东省标准情报研究所转派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区国有企业(康海企业、天海科技)担任高管(法律顾问、副总经理)从事研究和管理工作。由于廖莘律师先后在政法机关、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及企业任职多年,这些丰富的人生经历为他从事律师工作,尤其在公司经济法律服务领域以及为经济犯罪刑事案件辩护和处理重大民商案件等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身陷囹圄终无罪,执着刑辩永不悔

1995年5月,廖莘律师开始了他的专职律师执业生涯。而2008年以前,廖莘律师主要从事法律顾问、民商诉讼、国际仲裁、知识产权等业务领域,与中国的经济发展可谓与时俱进、事业蒸蒸日上。


然而,2008年廖莘律师却因执业行为得罪权贵被以职务侵占罪为由网上追逃进了一次看守所,这一进去就失去人身自由达345天。


进入看守所后,他先后经历了诈骗、职务侵占等多个罪名的审查,但最终这些罪名却无一成立,尤其关于诈骗指控,有关当事人都主动出具证明“廖莘律师收了律师费,但不存在诈骗本单位、本公司的行为。


”指控诈骗、职务侵占的案件应该是有被害人的,但他这个案件却始终没有被害人,最终廖莘律师无罪释放。


2009年5月26号,廖莘律师走出看守所,这位在高墙内失去自由345天的老法律人彻底明白,公权是何等的强大,私权在公权面前是何等的弱小,于是他决定专注从事刑事辩护工作,希望帮助更多深陷囹圄失去人身自由的人,而这一干就又是10年。


10年间,廖莘律师为多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取保候审、不起诉、撤消有罪判决发回重审、缓刑、无罪或者轻判,他没有做过统计,从每一案件的慕名而至,从他超过三分之一的案件来源皆由原当事人的力荐中我们即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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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沟通、理性的辩护是有效辩护的基础,但有时也需要拍案而起。


廖莘律师一直倡导良好的沟通、理性的辩护是实现有效辩护的基础。在他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如此挽救众多青年人的案例还有很多,如在2012年广东省“三打两建”(三打两建,指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行动中,当地公安机关查获一制假售假窝点,廖莘律师担任其中一年轻被告人的辩护律师。


廖莘律师查阅卷宗后发现7个被抓的年轻人只是刚刚到广州参加工作,最长的25天,最短的只有24小时就加入了这个“团伙”,多数人甚至连老板都没有见过,同时此案的老板在派出所就交了十万元保证金后,被当作购货客户无罪释放了。公诉人及主审法官坚持认为这些被告人构成犯罪,且在走上法庭前这些年轻人已经被检方动员认罪。


法庭进入辩论阶段,廖莘律师在发表辩护意见时不禁拍案而起,对着公诉人和主审法官质问道:“且不说我们是法律人,如果我们还是有良知的成年人的话,请扪心自问?!这些年轻人如果是你的孩子或是你的亲戚的话,你会认为他们有罪吗?!……”最终打动了法官,法院次日即以“实报实销”的方式作了判决了事,7个年轻人也在开庭后第十一天刑满释放(一审判决给被告人十天上诉期限)。


由于篇幅所限,我们仅攫取廖莘律师生涯中两三个刑辩案例以飨广大读者,但从以上廖莘律师的经历和刑辩实例中,我们已经很清晰地看到了老一代法律人是如何在坚守公平正义,是如何在坚守一个法律人的良知!


公益是法律人的社会责任

早在从事律师工作前,廖莘律师已经走在了公益之路上,多年来每年都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资助贫困学子完成学业,且不愿意以个人名义进行宣传。现在的廖莘律师,仍然坚持每年资助贫困大学生10人,且廖莘律师一直坚持将自己律师费收入的10%用于公益事业,这在律师界应是屈指可数的。2014年、2015年、2016年廖莘律师连续三年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年度公益爱心奖。2017年6月,重庆金平法律教育基金会聘请廖莘律师担任理事,任期五年。


面对殊荣,廖莘律师淡淡的道:“公益是法律人的社会责任,我只是在尽自己的微薄之力而已”。


后记

“法律的追求是什么?法律的核心是什么?那就是公平与正义。如果我们法律人都觉得公平正义离我们很遥远的时候,那我们应该感到悲哀。人在做,天在看,尤其我们法律人,我们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堂堂正正做人,问心无愧做事,如此我们就会非常坦然。忘却或摒弃法律人的良知,无异于自毁前程。”采访结束时,廖莘律师深有感触地道。


据悉,廖莘律师的孩子在他的影响下,不仅选择了法律职业,现在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正沿着老一代法律人的信仰、理念,继续践行着新一代法律人、新时代中国律师的公平正义之路。让我们祝愿廖莘律师和他的同仁,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继续践行和坚守法律的良知,继续为中国的法治建设贡献他们的才智和力量。


来源:中国律师年鉴网《名律访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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