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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讲堂 | 第144期:《民法典》在信贷产品中的重点条文适用精讲(三)


金桥大讲堂第144期暨《民法典》在信贷产品中的重点条文适用精讲系列专题讲堂走进广东梅州大埔县。



2021年7月28日至29日,本所高级合伙人、广东外国语外贸大学兼职教授、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袁知洲律师应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的邀请前往授课。为期两天的“《民法典》在信贷产品中的重点条文适用精讲——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之解读”专题授课培训,旨在全面加强银行的信贷业务风险防控,提高客户经理风险防控意识,有效防范信贷业务风险。该行领导班子部分成员、各支行长、机关业务部门负责任人、客户经理等近百人参加培训。



为让学员能更好的理解培训授课内容,袁知洲律师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实际业务中的法律难点为主题,围绕农户贷款、个人经营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混合担保贷款(产品设计)等四个章节,就民法典及相关配套司法解释在信贷产品中的重点条款进行一一展开解读。同时,袁知洲律师以情景教学的模式,引入了一系列信贷业务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信贷业务常见风险点,重点阐述了贷款调查、发放、管理、收回等主要操作风险点的识别、防范和控制,对银行从业人员在各环节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如何进行风险防范都有明确、清晰的指导。



本系列大讲堂,袁知洲律师除贴合实际的案例讲解外,对培训氛围也有很好的把握,采取互动方式进行授课,学员们通过提出业务实践中的疑问、困惑和分歧,来表达自己对信贷业务风险管理和防范的理解和认识。对于学员们的疑问,袁知洲律师也是逐一给予生动、风趣、精准的法律解答。现场气氛活跃,赢得了全体学员的高度赞许。



袁知洲律师以其丰富的实践经验、独到的视角、精炼的语言剖析了当前商业银行自然人贷款、中小微企业贷款法律风险问题,就《民法典》在信贷产品中的重点条文适用一一展开精讲解读,深入浅出,案例与观点交相印证,精彩纷呈,为银行后续贷后管理与贷款清收的未来发展方向提供了有效的建议。


通讯员 | 杨爱琼

编辑 | 罗影璇

审定 | 袁知洲


金桥百信 招贤纳士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1995年在广州设立,是国内第一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广州市CBD核心——珠江新城超甲级写字楼高德置地广场G座楼24、25楼,办公面积近5000平方米,执业律师逾400人。2015年事务所启动改制和创新管理,2019年凭借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优势顺利入选ALB 2019年亚洲最大50家律师事务所,2020年被评为2016-2019年度广州优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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