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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法谈 | 取保后一定能判缓刑吗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林子淇刑事圈 Author 林子淇


 


林子淇 律师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案例1

先前有位当事人侦查取保后没有继续委托律师跟进,等到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通知去做认罪认罚且没有建议缓刑,他害怕坐牢,才急匆匆请律师。后来在律师的努力下,检察院表示如果当事人认罪认罚,同意建议缓刑。但这位当事人又说觉得缓刑还是会有案底,还想进一步争取不起诉或者撤案,就还是没有签具结书,检察院遂按照原先的量刑建议(没有缓刑)提起公诉。

案例2

另外有位当事人取保候审,认罪认罚,检察院建议缓刑。当事人听说认罪认罚案件法院按照检察院量刑建议来处理的几率在90%以上,遂表示审判阶段不必请律师。结果法院没有判缓刑,而是判处三个月拘役。


刑事案件是可能会出现很多“意外”的。尤其是对于准备不充分的当事人和家属而言,“意外”发生的概率更高。大部分当事人和家属之所以要委托律师,就是希望把出现意外情况的风险尽量降低。以前很多人会认为请律师是追求一个必然的结果,但后来他们也逐渐接受了很多时候、很多事情没有什么“必然”,只要案件尚未结束,就可能有意外情况,只是概率不同而已。


案例1

案例1属于可以起诉也可以不起诉甚至可以判缓刑也可以不判缓刑的案件,因为该案涉及的法律问题本身就存在较大争议,实践中存在多种理解。

案例2

而就案例2而言,该当事人的行为情节较轻,判处拘役实刑或判处缓刑在法律上都是说得过去的。那么,这类案件是否还有上诉必要?应该说没有太大上诉必要了。因为一审法院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没有明显错误,二审维持原判几乎是必然的。而且假设真的走上诉流程,二审的时间加上当事人先前被拘留的时间可能都差不多三个月了,法官一看这个时间,还是会维持原判。


先前在《审前羁押率降低,是全然的好事吗?》一文中,我提到一个观点:


审前羁押率降低,审后羁押率一定会提升。


因此,对于当事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一审开庭前辩方所做的工作就更为重要。


加之现在判缓刑的程序越来越复杂,总体而言,检察院倾向于尽量少建议判处缓刑,法院也倾向于尽量少判缓刑。因此,对于当事人被羁押的、做量刑辩护的大部分案件而言,争取“实报实销”才是对辩方而言更具可行性的做法。而对于非常想要争取缓刑的当事人而言,坚持全流程辩护就显得更为重要,不能在取保候审后或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就直接放弃辩护。


供稿 | 林子淇

编辑 | 罗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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