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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法谈 | 驳回原告全部诉请!解约纠纷中主播如何有效抗辩违约?


 


袁雨 合伙人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谭冰清 律师助理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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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随着直播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主播选择与MCN公司签署独家经纪协议、加入公会以获得直播平台的资源倾斜与培养,但在双方签订的格式合同中,主播常处于弱势地位,一旦发生违约纠纷,便面临赔偿高额违约金的风险。如何有效地进行抗辩,是主播方在此类案件中面临的难点。


袁雨律师团队近期代理了一起合同违约纠纷案件,对方为斗鱼直播投资的知名公会星驿动公司。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举证说理,袁雨律师团队成功代理被告主播刘某获得胜诉并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以下就袁雨律师的办案经验与应诉思路进行分享。


原告及其关联公司实力雄厚并获得知名直播平台斗鱼直播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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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股权信息来自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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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被告(我方委托人)将抖音号加入原告公司公会旗下,以主播身份在抖音平台开展直播,并于2020年4月10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为期12个月的《艺人独家经纪合同》,且该合同为自动续约合同,每次自动续约12个月。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全球范围内各类演艺事务的独家经纪公司,对被告的演艺活动进行运营安排,约定了对被告的直播方式、时长、天数等要求。合同同时约定了违约金相应的计算标准,若被告违约,原告有权主张违约金。


原告公司以被告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停播构成违约为由,于2021年4月16日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50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法院判决最终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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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诉思路


主播与MCN公司违约纠纷的常见焦点在于:主播相关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主播是否应支付违约金及应支付多少金额的违约金。


一、本案原告的主张及理由


原告主张被告在签订合同后,擅自停播并注销抖音直播账号,退出原告公司公会,且擅自以未加入原告公会的抖音账号开展直播。原告认为被告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对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二、主播解约纠纷中对于主播的诉讼风险


当主播方主动提出解约时,存在因不满足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条件从而导致不予解约甚至被认定违约的风险。根据法律规定,当满足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时,主播可以行使约定解除权;当MCN公司存在法定根本违约行为时,主播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但实践中的难处在于,主播方往往处于格式合同中的弱势地位,合同对于主播的解除权可能会规定严苛的实施条件甚至仅规定了MCN公司的约定解除权。而对于法定解除权,法院对MCN公司根本违约的认定比较严格,主播方需要履行较高的举证责任。


以上不利条件亦是主播在诉讼中被认定违约与判赔高额违约金的原因之一。主播解约纠纷中,判定主播方败诉是常见的结果。MCN公司提起诉讼时,往往已掌握了主播直播时长不足、违反独家经纪约定等违约证据,而基于对违约金数额及后续执行的考虑,经纪公司常常会选择直播流水数据较高的主播作为诉讼被告,此时主播方更多只能在违约金数额上进行抗辩。


虽有以上诉讼风险,若能根据事实充分说理举证,主播方在此类诉讼中仍能取得良好的诉讼结果,本案更是驳回了公会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以下袁雨律师就本案出发介绍类案的举证与抗辩思路。


三、我方基于合同约定及案件事实的抗辩


对于被告不构成违约的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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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直播演艺资源,根本违约在先


经纪合同属于双务合同,主播完成直播和MCN公司提供资源扶持互为对价关系,为彼此给付所追求的目标。若主播方签订合同的目的落空,则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在MCN公司切实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之前可以拒绝履约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袁雨律师首先通过主播与原告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证明原告未履行合同义务,未给予我方工作指导和直播资源,微信聊天记录较好地还原了之前履约的实际情形。“只能自己来”“什么都不给”等原告方的言论促使法官对原告违约在先形成内心确信。此外,我方还对自身积极履约进行了充分举证。通过自行购买推广资源、直播设备等证据进一步证明因为原告怠于履约导致被告需要自费进行宣传推广,也为被告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提供了有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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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履约,停播是客观原因导致


主播因为生病导致停播,是常见的违约抗辩理由。在实践中,法院主要以主播的主观恶意、病情与停播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主播的继续履约可能作为裁判依据,对主播方的举证责任要求较高,若存在举证瑕疵,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本案中,袁雨律师从合同约定出发,利用被告的诊疗病历举证,进行了充分说理:被告与原告的签约目的在于获得资源扶持,但由于原告拒不履约使被告事业停滞不前,流水收益低下,甚至遭到黑粉的攻击,被告对于自身的直播演艺事业表示了极度的担忧焦虑,但原告仍是不闻不问。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之下,被告罹患心理疾病并向医院寻求了心理治疗。合同约定遇重大疾病或遭受人身伤害等意外导致本合同客观不能再履行,主播可以减少直播次数,甚至本合同可中止履行。因此被告有权暂停直播,原告也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本案法院没有直接对被告的生病抗辩理由进行认定,但在相似判例(2020)渝0109民初9925号中,法院认为主播因焦虑障碍、抑郁停播,身体状况确不适应长时间进行网络直播。若能充分证明病情与停播之间的因果关系,便是合法合理的抗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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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以默示方式表示不续约,我方已合法行使解除权


我方举证主张,被告主播通过寄送通知函的方式合法行使了合同解除权。被告首先于2021年6月22日向原告寄送了《通知》函进行催告,要求原告履行合同约定,但原告并未作出任何回应且仍持续违约。由于案涉合同为自动续约合同,原告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进行了不续约的意思表示,其违约行为已符合合同解除的情形。此外,被告又于2021年7月9日寄出《关于再次通知的函》,声明解除与原告于2020年4月10日前后签订的《艺人独家经纪合同》,原告拒收后又以短信的形式进行了通知。被告方解除合同的理由、程序均符合法律规定,可据此进行有效抗辩。


对于违约金过高的抗辩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主播与MCN公司的合同纠纷中,法官在行使裁量权时,会兼顾网络直播的特性、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因素综合确定违约金标准。违约金与损失之间的比较孰高孰低是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的关键。


袁雨律师分别就双方的过错程度、原告的预期利益、违约金的计算时间进行了违约金过高的抗辩。首先该公司恶意拒不履约且违约收取直播利润分成,具有明显重大过失。在预期利益方面,根据我方和原告提供的直播数据,均证明被告只是一个直播收入不高的小主播,即使双方均正常履约能给原告带来的预期收益也非常低,该公司主张的50万元违约金明显过高,显著超过主播的实际收入以及签约时可预见的程度。对此,我方还提供了《2020年中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发展报告》统计的主播月收入平均收入予以佐证。在违约金计算方面,我方向平台客服获取了抖音平台和主播的直播利益分成比例,并根据合同推导出了公会对此的利益分成,证明即便被告直播流水数据如原告所主张,按照合同约定,原告能获得的预期收益至多为1万元,并举证原告提供的证据“直播数据统计表”将非合同期内的直播数据计算在内,恶意混淆视听,属于不诚信诉讼。


对原告及其关联公司的诉讼纠纷情况的举证


通过以上举证,我方已经能够充分说明自身积极履约而原告违约在先,我方不应承担高额违约金。但为了更大程度地保护我方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我方还对原告的及其关联公司的涉诉情况进行了举证,促使法庭对原告公司经营管理缺位,存在不诚信诉讼行为的形成内心确信。


首先,我方举证了原告及其关联公司的诉讼纠纷情况不计其数,证明原告利用优势地位与主播签订格式合同,设定条目繁多的违约条款,频繁作为原告起诉主播违约。且在相关判例中,该公司甚至存在拖欠主播直播收益的情况,法院驳回了其包括追索违约金在内的全部诉讼请求。


其次,我方进行进一步说理,假设原告旗下主播均违约,原告采取诉讼方式进行解决,这更能说明被答辩人自身作为互联网直播行业经纪公司的不作为和管理失职,侧面印证其消极履约的行为。


四、原告举证的瑕疵


原告向法院提交了其制作的《直播数据统计表》、直播开放平台网站截图、抖音直播截图予以证明其诉讼请求,但举证瑕疵严重。我方主张原告证据前后矛盾、不相一致、来源不明,没有证据固定时点和固定过程,我方对其真实性均不予认可,原告对此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原告称被告存在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但其提供的《直播数据统计表》、直播开放平台网站截图、抖音直播截图均非原件,存在明显的瑕疵。《直播数据统计表》为其单方自行制作,且拒不提供后台原始数据。此外,原告主张“被告通过未加入原告公会的账号在抖音平台开展直播,违反了双方签署的《经纪合同》”,然而根据其提供的抖音号查询到的却是另一名与本案毫无关联、答辩人也不认识的活跃主播,更没有任何被告进行了违约直播的主体身份信息和原始数据记录。


根据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原告应当对其切实履约、我方违约、违约责任条款及违约金条款合理性、原告实际损失和如何计算损失等等内容进行举证证明,但本案中,原告却没有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明,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其主张我方支付违约金毫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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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本案获得胜诉的重要原因是,袁雨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举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并对原告违约在先,我方不存在违约的行为和主观故意的事实进行充分论证说理。而且,原告对其主张的我方违约的事实与违约金赔偿依法负有证明责任,但未就其观点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依法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另外,袁雨律师还举证了原告的相关涉诉情况,从侧面论述了原告存在不诚信诉讼行为,促使法官对我方的举证形成内心确信。


当MCN公司未尽合同义务或有相应过错时,主播方应当拥有解约权,解约过程中应以函件等书面方式进行通知对方,以作为抗辩依据。在作为被告主播方处理与MCN公司的合同违约纠纷时,一方面应全面收集证据,从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证明主播方不存在违约行为或违约行为较轻,结合双方过错程度等违约金调整规则主张减少违约金。另一方面,应当论证原告证据不足以支持其主张,要求MCN公司提供真实证据,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另外,本案中证明原告诉讼纠纷频繁的思路也可以借鉴,证明其存在不诚信诉讼行为,并让法官对原告的诉讼行为合理性以及证据真实性产生一定的怀疑。


供稿 | 袁雨 谭冰清

编辑 | 罗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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