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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讀懂!國安法的「澳門模式」將為香港提供什麼參考?

微觀澳門 2022-04-28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蓮花傳媒 Author LOTUSTV

ao m文∣ 李自松


全國人大5月28日表決,通過授權人大常委會直接在港頒布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法」後,港版國安立法正如火如荼的推進。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接受傳媒訪問時透露,香港警隊已成立由警務處長鄧炳強直接管轄的專責部門,港版國安法生效首日即可執法,執法方式會參考澳門。


參考澳門,澳門,澳門!


敏感的媒體迅疾捕捉到這個訊息,並把澳門圍繞國家安全進行的立法和執法機制歸納為「澳門模式」。


但很多人並不了解,國安法的「澳門模式」究竟指什麼?




1


一樣的23條


話說香港、澳門基本法都有個同樣的23條。這一條除了香港、澳門兩個地名不一樣,文字內容是一字不差,連標點符號都一樣。澳門基本法第23條是這麼寫的:


澳門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這條基本法明確的憲制責任,23年來在香港成為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2003年,時任香港特首董建華推動23條立法工作,不料引發了7月1日的50萬人大遊行。港府原本想在遊行後,堅持把草案提交立法會恢復二讀,但香港行政會議成員田北俊宣佈辭職,之後不少工商界功能組別議員跟隨自由党改變立場,特區政府無望在立法會取得足夠票數,最終終止立法程序。而任期本來到2007年6月30日才届满的董建華,也於2005年3月10日以健康理由請辭下台。


自此,23條成為了香港的政治毒藥,無人能再碰觸。今年5月19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接受傳媒訪問時,也無奈的表示:香港回歸23年來,至今仍未能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以維護國家安全,「令人失望」。




2


澳門立法


澳門特區政府最初也打算在2003年就23條立法,但看到香港23條立法的亂像,考慮到當時的社會氛圍,默默地將立法工作延期了。


五年之後的2008年10月22日,距離第二任期還有一年多的澳門特首何厚鏵,兌現競選連任時的承諾,正式宣佈啟動為期40天的「維護國家安全法」諮詢工作。期間他親率相關施政領域的司長先後出席了6 場介紹及諮詢會。



不同於香港的情況,澳門社會主流意見讚成對23條進行立法,但過程之中也有很多市民對法律不甚理解,擔心「以言入罪」。


對此,何厚鏵多次重申,立法是按照《澳門基本法》規定,填補回歸多年來的法律真空,而條文只會規管嚴重犯罪行為,不會削弱言論、思想及批評權利。他更承諾:「叫一些口號,或者寫一、兩篇文章批評中央政府,批評特區政府,我相信這完全不會由這個法律去管制。」



2009年2月25日,澳門立法會以絕對多數贊成票,細則性通過了「維護國家安全法」法案;同年3月2日,「維護國家安全法」正式刊登政府公報生效。


澳門「國安法」共有15條條文,規定了叛國、分裂國家、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澳門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澳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等七種犯罪行為及其罰則,單項刑期最高為25年監禁。同時也就法人的刑事責任、附加刑、減輕等方面作出規定。


兩屆10年的任期,如果說博彩業開放造就澳門經濟騰飛,是何厚鏵施政的經濟成就;那麼23條立法,落實澳門特區的憲制責任,就是他最大的政治成就。




3


執法機制


立法以後,如何執行?


在過去11年時間裏,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從未被動用過。


然而隨著社會環境的變化,澳門特區政府認為:「維護國家安全法」需要與時並進,適時作出相應的修訂。十多年前制定的澳門「國安法」缺少了對執法主體、搜證手段、證據要求以及訴訟程序等方面的規範,導致專屬於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機制並沒有全面形成,因而在法律實施過程中,難免導致法律“備而不用”、只停留在阻嚇功能的層面。


為使「維護國家安全法」這部框架性法律能夠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澳門政府陸續展開了相關的配套工作,持續推進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制、體制和機制。



2018年9月澳門政府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其主席和副主席分別由行政長官和保安司長擔任,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由保安司司長和司法警察局局長當然擔任。

2019年2月澳門立法會對《司法組織綱要法》進行修訂,規定只有身份為中國公民的法官與檢察院司法官可被指派處理《國安法》犯罪案例。與國家安全配套修改及新制定的法案還有《網絡安全法》、《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預防、調查及遏止恐怖主義犯罪及相關行為的制度》等。

2020年1月澳門立法會又一般性通過修改《司法警察局》法案,指定司法警察局處理涉及國安犯罪的職權,保障執行秘密職務的司法員警人員身份可不被公開。同時,在組織架構上,澳門司法警察局將新設負責具體執行的廳級單位保安廳,下設國家安全情報工作處、國家安全罪案調查處、恐怖主義罪案預警及調查處等特定附屬單位,負責統籌協調執行澳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的工作。澳門事實上將建立較為完整的獨立國安機構。  




4


「一國」之責


澳門歷來有愛國愛澳的傳統。涉及基本法23條立法和國家安全的大是大非,社會主流意見都表示支持,認為這是基本法規定的責任。雖然未有案例,但有必要作預防性立法。又認為國家安全立法是普世的,澳門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保護國家安全義不容辭。



今年3月23日,澳門第五任行政長官賀一誠在緊張的抗疫之餘,召開了澳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本年度首次全體會議,指出未來將透過委員會做好本澳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決策統籌,妥善推進國安配套立法,對各類影響國家安全的風險進行前瞻有效評估,深入開展相關宣傳教育,以及促進科學決策,把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在4月15日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賀一誠又發表署名文章指出:全面守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務求繼往開來,讓居民能夠依托國家和澳門安全的發展環境,尋求個人生活和事業的更大發展,為國家和澳門開創更好的發展局面。



而在2019年4月15日澳門特區政府及中聯辦合辦的「國家安全教育展」開幕儀式上,時任行政長官崔世安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是澳門特別行政區必須承擔的憲制責任,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澳門特區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


這個認知,可以解釋澳門特區政府在國家安全上主動作為的原因。


身兼澳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副主席的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根據基本法23條,有需要立法,當局是為了執法而立法。澳門特區政府是完全透明、完全有責任義務、完全依法展開相關立法和執法工作。


五十年不變的「一國兩制」,在香港和澳門都實行了將近一半時間。「一國」與「兩制」的磨合,在涉及到自由與法治時,尤為敏感。


澳門選擇主動守護「一國」底線,自覺完成了23條立法及執法的憲制責任。


香港23條立法則遙遙無期,成為中央眼中最大的國家安全漏洞。鑒於香港無法完成基本法23條規定的憲制責任和立法義務,中央更在今年「兩會」上宣佈,將由中央政府制定法律,在港維護國家安全。


國安執法,澳門會是香港的榜樣嗎?

圖文包

《維護國家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3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為全面貫徹落實《基本法》第23條的規定,維護國家的獨立、統一、領土完整、內部和外部安全,第2/2009號法律 《維護國家安全法》已於2009年3月3日起生效。


如大家想對《維護國家安全法》有更多的瞭解,可瀏覽我們今次的「普法圖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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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蓮花衛視、澳門法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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